今天上午從四面八方的 #牙醫 客戶湧入一樣的訊息
,原本一個、一個在回覆,後來實在來不及
,所以乾脆來寫一篇文章,等一下也可以轉貼。
個案的情形是牙醫師在診所在進行
#舒眠療法
時,發生了患者感染肺炎的狀況,進而產生的
#醫療糾紛
。
雖然醫師認為患者感染肺炎跟治療並沒有關係,但是還是申請了醫責險的出險,然而保險公司說,因為沒有附加舒眠療法的條款,所以不能啟動理賠。
話說跟這家保險公司往來醫責險,我的經驗都不是太OK
,什麼理由都有,我已經領教過了。
所以我立刻去找了市面上,結果的確也只有這家公司有相關的條款,再看了一下條款的內容,其實並不是很OK
,就算這個個案有加這個條款,依照這家公司的條款,也應該不會賠。
反倒是原本沒有加的狀況下,我認為無論是麻醉醫師、或者牙醫師的醫責險保險公司都必須出來處理,當然最後很難理賠的原因,是因為
#醫生根本沒有責任
,而不是
#不在承保範圍內
,這是不一樣的事情。
大家在詢問的這個 #附加條款內容 節錄如下:
第二條 用詞定義
本附加條款用詞定義如下:
一、麻醉科醫師: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麻醉科專科醫師證書者。
二、舒眠麻醉:由麻醉科醫師全程在場情況下,控制鎮靜藥物的濃度、控制輸液幫浦給予適當的藥物劑量,經靜脈注射注入患者體內,讓患者在放鬆、鎮靜的狀態下完成治療。
三、#直接造成患者體傷或死亡:於 #舒眠麻醉 情況下之 #牙醫業務行為,與患者 #體傷或死亡 間 #有直接因果關係。
----
#保障範圍「直接造成患者體傷或死亡」
如果「直接死亡」,麻醉科醫師的醫責會出險,因為通常不是牙科造成。
如果「受傷」通常是牙科,牙科醫責應該要啟動。
個案是肺炎…..是生病,而且很難證明因果關係。
但是,這件醫療糾紛無法出險,其實不是保險的問題,是 #保險從業人員的問題。
我的經驗,大部分的醫師或診所是找壽險公司或者是做壽險的業務員,請他們順便幫診所做醫責險的規劃,這幾年的經驗下來,以壽險為主的業務員,在產險上面的專業知識相對較薄弱,所以有時候遇到產險公司錯誤或者無理的說法,沒有能力抵抗。
大部分的人在買保險時,挑都是 #商品,可是要看醫生的時候,選的都是 #醫生 不是 #藥品,好的醫生,自然會幫你開正確的處方箋、找到對的藥品,至於這個藥是哪個藥廠,其實比較次要。
好的保險業務員或經紀人才是重點,找到對的保險輔助人,自然會幫你做出正確的規劃,你只要相信他的專業就好。
不要一直拿網路上的資訊來比較或質疑,相信大部分的醫師在看診的時候,應該也很討厭遇到患者一直說「網路上說什麼病不是應該吃什麼藥嗎?」
前述的個案診所,可以試試 #醫療機構責任險 出險,您們應該有投保才對。
突然覺得我好像可以工商服務一下我的產險課程,3/31跟4/11的責任險課程,剛好就會談到醫師責任險與醫療機關責任險,但已經額滿
,最近沒再另外開課了
。
Information
- Show
- Published4 August 2023 at 05:00 UTC
- Length7 min
- Season1
- Episode16
- RatingCle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