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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祈禱的力‪量‬ 傳聲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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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太十八:19 - 20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基督一開始教我們禱告便強調:不要做給人看。要進入內室,單獨與父相交。他要我們瞭解,禱告的意義乃是人與上帝的個別接觸。

現在他又教我們:我們不僅需要隱密單獨的禱告,也同樣需要公開聯合的祈禱。他對兩三個人同心合意祈禱有特別的應許。

個別隱密的祈禱和公開聯合的祈禱必須齊頭並進﹔一方面心靈要單獨朝見上帝,另一方面,同樣奉耶穌之名的人要聚集共禱﹔這好比一株樹,樹根深埋地裡,枝幹迎向陽光。

這件事的理由很簡單。因為人與人的聯合和人與上帝的聯合同樣真實又親密。上帝的恩典不僅更新了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也更新了我們與人的關係,我們不僅學著說:「我的天父」,也學著說「我們的天父」。 若一個家族的子女總是個別和父親會面,從來不一同表白他們的意願或愛,這就太怪異了。信徒不僅是一家人,更是同屬於一個身子。正如身子上的百體必須互相聯 絡﹔百體合作無間,全身才能表露一體的精神﹔因此基督徒必須在一起共同追求,否則就不能得到上帝藉著聖靈要賜給我們的全備祝福。在信徒的聯合團契之中,聖 靈能充份發揮他的權能。當一百二十位門徒聚在一處,恆切同心祈禱,聖靈就從父神榮耀的寶座為他們降下來(徒二)。

根據主在這裡所說的,真正的聯合禱告有幾個特點:

第一,是同心合意的祈求。這不只是同意另一個人提出的禱告事項,而是一些特殊的事項,大家都有共同的渴望﹔這種同心合意必須是在靈與真理之中,正如所有的禱告一樣。這樣的同心禱告極易顯明我們究竟要求什麼,是否照著主的旨意去求,以及能否相信求必得著。

第二個特點,是奉主的名聚集。以後我們會更多學到奉主名祈禱的必要,和其中的能力。在這兒,我們的主教導我們:主名應當是信徒聯合的中心,也是聯合的凝聚力,使他們成為一體,正像一個家,容納家中每一分子,並將他們聯合起來。「耶和華的名是堅固台,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十八:10)

主的名對於瞭解並相信這名的人何等真實﹔奉主名聚集,就如同有主的同在。門徒們能有愛的聯合,對耶穌有無比的吸引力:「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主的門徒既在愛中一同禱告,主的同在就使他們聯合的祈禱大有能力。

第三個特點,是必蒙應允。「我在天上的父,必給他們成全。」(太十八:19)

為促進信 徒的團契,或追求靈性進深的禱告會有其功效,並不是救主設立這種禱告的本意。他的意思,是要這種禱告會成為一種途徑,使祈求特利蒙垂聽。一個禱告會若沒有 得到明確的應允,是反常的現象。我們之中有人有某些渴望,而覺得自己信心太軟弱,就應當請別人幫忙,增加能力。在信心、愛心與聖靈的聯結中,主的名與主的 同在的能力就更能自由發揮,而應允也就更為確切。我們曾真正同心祈禱的明證,乃是有否結果子,得著回答,得著我們所求的:「我告訴你們,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這樣的一同祈禱是何等大的特權,有何等大的能力。如果信徒夫婦知道,他們乃是奉主的名結合為一體,要在同心禱告中,經歷主的同在與能力(彼前三:7)﹔如果知心好友相信,兩三個人齊心禱告,會給彼此帶來極大的幫助﹔

 
經文:太十八:19 - 20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基督一開始教我們禱告便強調:不要做給人看。要進入內室,單獨與父相交。他要我們瞭解,禱告的意義乃是人與上帝的個別接觸。

現在他又教我們:我們不僅需要隱密單獨的禱告,也同樣需要公開聯合的祈禱。他對兩三個人同心合意祈禱有特別的應許。

個別隱密的祈禱和公開聯合的祈禱必須齊頭並進﹔一方面心靈要單獨朝見上帝,另一方面,同樣奉耶穌之名的人要聚集共禱﹔這好比一株樹,樹根深埋地裡,枝幹迎向陽光。

這件事的理由很簡單。因為人與人的聯合和人與上帝的聯合同樣真實又親密。上帝的恩典不僅更新了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也更新了我們與人的關係,我們不僅學著說:「我的天父」,也學著說「我們的天父」。 若一個家族的子女總是個別和父親會面,從來不一同表白他們的意願或愛,這就太怪異了。信徒不僅是一家人,更是同屬於一個身子。正如身子上的百體必須互相聯 絡﹔百體合作無間,全身才能表露一體的精神﹔因此基督徒必須在一起共同追求,否則就不能得到上帝藉著聖靈要賜給我們的全備祝福。在信徒的聯合團契之中,聖 靈能充份發揮他的權能。當一百二十位門徒聚在一處,恆切同心祈禱,聖靈就從父神榮耀的寶座為他們降下來(徒二)。

根據主在這裡所說的,真正的聯合禱告有幾個特點:

第一,是同心合意的祈求。這不只是同意另一個人提出的禱告事項,而是一些特殊的事項,大家都有共同的渴望﹔這種同心合意必須是在靈與真理之中,正如所有的禱告一樣。這樣的同心禱告極易顯明我們究竟要求什麼,是否照著主的旨意去求,以及能否相信求必得著。

第二個特點,是奉主的名聚集。以後我們會更多學到奉主名祈禱的必要,和其中的能力。在這兒,我們的主教導我們:主名應當是信徒聯合的中心,也是聯合的凝聚力,使他們成為一體,正像一個家,容納家中每一分子,並將他們聯合起來。「耶和華的名是堅固台,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十八:10)

主的名對於瞭解並相信這名的人何等真實﹔奉主名聚集,就如同有主的同在。門徒們能有愛的聯合,對耶穌有無比的吸引力:「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主的門徒既在愛中一同禱告,主的同在就使他們聯合的祈禱大有能力。

第三個特點,是必蒙應允。「我在天上的父,必給他們成全。」(太十八:19)

為促進信 徒的團契,或追求靈性進深的禱告會有其功效,並不是救主設立這種禱告的本意。他的意思,是要這種禱告會成為一種途徑,使祈求特利蒙垂聽。一個禱告會若沒有 得到明確的應允,是反常的現象。我們之中有人有某些渴望,而覺得自己信心太軟弱,就應當請別人幫忙,增加能力。在信心、愛心與聖靈的聯結中,主的名與主的 同在的能力就更能自由發揮,而應允也就更為確切。我們曾真正同心祈禱的明證,乃是有否結果子,得著回答,得著我們所求的:「我告訴你們,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這樣的一同祈禱是何等大的特權,有何等大的能力。如果信徒夫婦知道,他們乃是奉主的名結合為一體,要在同心禱告中,經歷主的同在與能力(彼前三:7)﹔如果知心好友相信,兩三個人齊心禱告,會給彼此帶來極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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