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客廣播電臺  I  聽新聞學客家話

聽新聞學客家話ep2

摘要

日前軍中爆發多起私密影片外流事件,影片外流怎麼辦?

一、轉傳也有罪

偷拍竊聽│刑法第351條之1

散布猥褻物品│刑法第235條

二、分手後對方不願意刪除影片?

「拿影片威脅付費」恐嚇取財罪│刑法第 346 條

「不復合我就散布出去」恐嚇威脅罪│刑法第305條

三、增修「性暴力防制四法」

數位科技發展迅速,如:韓國N號房事件利用陌生女性私密影像進行勒索、網紅小玉以「Deepfake換臉」方式製作不實影像,並對外散布、營利。

  由於目前法規未臻完善, 2月8日總統公布增修「性暴力防制四法」:「中華民國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專章保護、加重罪責、提供被害人相關協助及各項配套措施,其中幾項修正案如下:  

業者移除影像義務:網路平台業者被要求先行限制瀏覽、移除性影像相關網頁,及保留犯罪網頁180天供檢警司法機關調查的義務,若未盡移除義務,將處以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若遲遲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兒少性影像被害人、成人性影像被害人、被害者保護措施相關話題。

【生趣的客家話】

翕相:照相

秘密:秘密

斷情:分手

脫爪毋得:被糾纏、無法脫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