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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虾的餐桌史,与龙虾的永生之‪迷‬ 世界好好吃

    • Society & Culture

龙虾这个在今天如此流行又高级的美味,为什么在过去上千年的历史之中,在世界各地的主要饮食文化历史之中都没有一席之地?在北美殖民历史之中,这种缅因州的海岸上曾经可以随一捡到的被风浪冲上岸的东西,一度被称为“海中的蟑螂”与“穷人的鸡肉”的龙虾,又为何在19世纪末短短的数十年的时间里被一下子吃成了被保护的对象?龙虾真的是永生的吗?龙虾可以感受得到疼痛吗?这些就在这一期的世界好好吃,龙虾的餐桌史,与龙虾的永生之迷。。。
今天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东方还是西方,龙虾都很受欢迎。它的味道介于虾和蟹之间,而鲜味又不低于贝类。龙虾的个头大肉多,烹饪上来说,煎、炒、烹、炸、蒸、炖、煮,焗、烘,烤、烧,焙,几乎是怎么做都可以。整个的,芝士通心粉,龙虾三明治,炒的,蒜蓉的、龙虾汤、龙虾面,龙虾饭。

可是龙虾其实仅仅从过去的一百余年才开始流行起来的,在人类历史的餐桌上几乎不太能找到龙虾的身影,那这又是为什么呢?
《尔雅·释鱼》中提到一个海物叫鰝,是很大的虾,二三丈。有人相信这就是龙虾(二三丈就算按周时的计量来说也太大了)。到唐《本草拾遗》之中记载,大红虾,生林海,大者长一尺。普遍认为这就是龙虾。而龙虾二字作为一个词组最早在中文之中出现,是在明以后。王世懋《闽部疏》中记载:最奇者龙虾,置盘中犹蠕动,长可一尺许。其须四缭,长半其身,目睛凸出,上隐起二角,负介昂藏,体似小龙,尾后吐红子,色夺榴花,真奇种也。清朝的嘉庆,《澄海县志》记载说,海虾长二三尺,也曰龙虾。土人退壳至灯其中,望之似龙形。大家可以看到从龙虾的文字记载来看,基本没说怎么吃,都说奇,好玩。。。
在西方的历史上吃龙虾的记载也很少,英文之中龙虾叫作lobster,词源是拉丁文中的locusta,指的就是蝗虫。龙虾与英文中的蝗虫一词locust同源。在英文演化过程中,还加入了古英文中的loppe(蜘蛛)一词。既然把龙虾跟虫子放一起,基本上就被打入了万不得已鬼才吃的东西。

古时的人们并不知道的是,龙虾的特性就是一但死了,体内的细菌会在24小时内使肉质变质。所以龙虾只能活着煮来吃最好。一但死了就真的是鬼才吃的东西了。
当17 世纪前几批殖民者来到北美的时候,在马萨诸塞,缅因一带,海面上刮起大风都会很多的龙虾被冲上岸,布满海滩(那个气味啊。。。)殖民者们将其称为cockroach of the sea,海里的蟑螂,并惊讶地发现原住民吃这些海蟑螂。。。活的拿来吃,死的当做肥料。殖民者们即便知道龙虾可以吃,但也没有当它是正常的食物,而是把它用给囚犯吃。

到了南北战争时期出现粮食紧缺,很多吃不起饭的人开始吃龙虾。在那个时候龙虾又出现了一个新名字,叫做 Poor men's chicken,就是穷人的鸡。
那直到什么时候这个龙虾才在北美开始真正的流行起来呢?有三个前提因素,第一个就是这个龙虾的做法开始不断的翻新。由于吃的人多了,吃的经验也就多了,慢慢的人们发现只有鲜活的龙虾用水直接煮了才好吃。两个前提条件就是铁路线,北美的铁路线开始飞速的发展。另一个就是龙虾的运输技术出现。龙虾在运输的过程中不会死,在海边极为便宜的海蟑螂,到了中西部可以卖上成倍的价钱。食材的价格一上去,烹饪方法就会越来越仔细。花样开始越来越多了,人们对龙虾的欢迎程度就越来越高,吃龙虾的人自然也就会越来越多。

随着这种供需关系的变化,龙虾的价

龙虾这个在今天如此流行又高级的美味,为什么在过去上千年的历史之中,在世界各地的主要饮食文化历史之中都没有一席之地?在北美殖民历史之中,这种缅因州的海岸上曾经可以随一捡到的被风浪冲上岸的东西,一度被称为“海中的蟑螂”与“穷人的鸡肉”的龙虾,又为何在19世纪末短短的数十年的时间里被一下子吃成了被保护的对象?龙虾真的是永生的吗?龙虾可以感受得到疼痛吗?这些就在这一期的世界好好吃,龙虾的餐桌史,与龙虾的永生之迷。。。
今天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东方还是西方,龙虾都很受欢迎。它的味道介于虾和蟹之间,而鲜味又不低于贝类。龙虾的个头大肉多,烹饪上来说,煎、炒、烹、炸、蒸、炖、煮,焗、烘,烤、烧,焙,几乎是怎么做都可以。整个的,芝士通心粉,龙虾三明治,炒的,蒜蓉的、龙虾汤、龙虾面,龙虾饭。

可是龙虾其实仅仅从过去的一百余年才开始流行起来的,在人类历史的餐桌上几乎不太能找到龙虾的身影,那这又是为什么呢?
《尔雅·释鱼》中提到一个海物叫鰝,是很大的虾,二三丈。有人相信这就是龙虾(二三丈就算按周时的计量来说也太大了)。到唐《本草拾遗》之中记载,大红虾,生林海,大者长一尺。普遍认为这就是龙虾。而龙虾二字作为一个词组最早在中文之中出现,是在明以后。王世懋《闽部疏》中记载:最奇者龙虾,置盘中犹蠕动,长可一尺许。其须四缭,长半其身,目睛凸出,上隐起二角,负介昂藏,体似小龙,尾后吐红子,色夺榴花,真奇种也。清朝的嘉庆,《澄海县志》记载说,海虾长二三尺,也曰龙虾。土人退壳至灯其中,望之似龙形。大家可以看到从龙虾的文字记载来看,基本没说怎么吃,都说奇,好玩。。。
在西方的历史上吃龙虾的记载也很少,英文之中龙虾叫作lobster,词源是拉丁文中的locusta,指的就是蝗虫。龙虾与英文中的蝗虫一词locust同源。在英文演化过程中,还加入了古英文中的loppe(蜘蛛)一词。既然把龙虾跟虫子放一起,基本上就被打入了万不得已鬼才吃的东西。

古时的人们并不知道的是,龙虾的特性就是一但死了,体内的细菌会在24小时内使肉质变质。所以龙虾只能活着煮来吃最好。一但死了就真的是鬼才吃的东西了。
当17 世纪前几批殖民者来到北美的时候,在马萨诸塞,缅因一带,海面上刮起大风都会很多的龙虾被冲上岸,布满海滩(那个气味啊。。。)殖民者们将其称为cockroach of the sea,海里的蟑螂,并惊讶地发现原住民吃这些海蟑螂。。。活的拿来吃,死的当做肥料。殖民者们即便知道龙虾可以吃,但也没有当它是正常的食物,而是把它用给囚犯吃。

到了南北战争时期出现粮食紧缺,很多吃不起饭的人开始吃龙虾。在那个时候龙虾又出现了一个新名字,叫做 Poor men's chicken,就是穷人的鸡。
那直到什么时候这个龙虾才在北美开始真正的流行起来呢?有三个前提因素,第一个就是这个龙虾的做法开始不断的翻新。由于吃的人多了,吃的经验也就多了,慢慢的人们发现只有鲜活的龙虾用水直接煮了才好吃。两个前提条件就是铁路线,北美的铁路线开始飞速的发展。另一个就是龙虾的运输技术出现。龙虾在运输的过程中不会死,在海边极为便宜的海蟑螂,到了中西部可以卖上成倍的价钱。食材的价格一上去,烹饪方法就会越来越仔细。花样开始越来越多了,人们对龙虾的欢迎程度就越来越高,吃龙虾的人自然也就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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