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香粉”是一种极其常见和基础的中式调味料,因其独特的复合香气,广泛应用于炒菜、炖肉、卤菜、烧烤、腌制等环节。可以说,“五香粉”是很多家庭厨房里的“常驻嘉宾”。不过,就是这一味常用调料,却牵出一起工业染色大案。
一家广州食品公司生产的“五香粉”中,检出了具有强毒性的“碱性嫩黄”,涉事企业被罚26万元。近日,在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2025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中,详细披露了有关案情。
千里之外的抽检 揭开安全隐患
2024年6月,一份来自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报告引起了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的高度重视。报告显示,在云南凤庆县某粮油经营部抽检的标称为广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粉”中,检出了严禁用于食品的工业染料——碱性嫩黄。
接到线索后,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食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为彻底查清问题,执法人员不仅对涉检同批次的五香粉进行抽检,还扩大排查范围,对另一款五香粉产品及生产原料进行执法抽检。检测结果显示:两批次五香粉及其生产原料八角中,均检出了碱性嫩黄。
经详细调查,市场监管部门查明,五香粉中的非法添加物源自生产原料八角,属于“原料带入”。但该食品公司作为生产经营者,未能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料流入生产环节,问题食品最终流向市场。
据了解,碱性嫩黄是一种具有强毒性和致癌性的工业染料,俗称“王黄”,主要用于纺织、皮革、纸张等工业产品的染色。该物质长期或过量摄入会对人体肝脏、肾脏等器官造成严重损害,并具有明确的致癌风险。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碱性嫩被列为2B类致癌物。
碱性嫩黄不仅用于八角染色,还常见于榴莲等水果的非法加工。我国海关部门曾在部分进口榴莲中,检出过碱性嫩黄,并于2025年1月10日起实施新规,要求所有出口至中国的泰国榴莲每批需附有碱性嫩黄的检测报告,一旦检测到禁用物质,将立即停止进口。
“原料带入”仍要重罚 实行“四个最严”要求
2025年3月,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全部违法生产的五香粉及问题原料、没收违法所得336元,并处以人民币26万元的罚款。
为何“原料带入”仍要重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设定了严厉的处罚标准。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17302.9元,依法处以26万元罚款,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我国对于食品安全实行“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此案的查处再次给生产经营者敲响警钟:“原料带入”不是免责金牌。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把好原料采购关,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也要提高警惕,特别是对于色泽过于鲜艳、价格明显偏低的食品要保持警觉——八角不是颜色越黄越好。
文|记者 吴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