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人类历史上,纳粹德国的暴行无疑是黑暗而沉重的一页。然而,这样一个以极端民族主义和极权统治著称的政权,并非“无法无天”,反而构建了一套形式上臻于完美的法律体系。它不仅继承了德国的法律传统,还通过实证主义的改造,将法律转化为服务于暴行的工具。
这样一种法律的异化何以发生?纳粹德国如何利用历史法学派、宗教传统和哲学思潮编织新的法律叙事?拉伦茨、施米特这样的法学者,为何一度为纳粹背书?今天的法律人该如何守住“让人成为人”的初心?
本期历史学人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高仰光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碧,从法律视角切入,探讨纳粹如何利用法学传统、民族主义话语和意识形态改造,将法律变为压迫的工具。对话不仅回顾历史,更希望唤起每一位法律人和每一位听众对法治本质的思考。
感谢豆瓣播客 × 罗德RØDE为本期节目提供的录音室和声音设备。
时间线:
04:01 纳粹法律:形式完美的“坏蛋”
12:20 自然法与实证法的冲突
16:10 二战德国如何改造传统法律?
21:50 纳粹对德国民法典的继承与扭曲
33:04 如何看待施米特的“敌我二分”?
43:27 最终被纳粹当局放弃的施密特
48:59 1933年学者的选择:效忠、流亡还是蛰伏?
52:27 为何研究纳粹法学?
01:03:11 法律的底线——让人成为人
01:06:00 【片尾曲】莱纳德·伯恩斯坦《马勒A小调第六交响曲「悲剧」第三乐章 中板》
谈话中提到的公众人物/群体
卡尔·拉伦茨(1903-1993):德国民法学家、法哲学家。在纳粹德国时被封为“桂冠法学家”,并且是受纳粹德国官方肯定的“基尔学派”成员之一。代表作有《法学方法论》等。
卡尔·施米特(1888-1985):德国法学家和政治思想家。其与纳粹政权的关系使他的思想备受争议,许多人认为他的理论为极权主义提供了理论支持。代表作有《政治的概念》《政治浪漫主义》等。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1878-1949):德国法学家、法律思想家、哲学家和社会民主主义者。其“拉德布鲁赫公式”为二战后德国法学界反思纳粹法制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代表作有《法学导论》《法哲学》《社会主义文化论》《德国通用刑法典草稿》《论刑法的优雅》《英国法的精神》等。
马丁·海德格尔(1889-1976):德国哲学家,存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曾公开支持纳粹政权,后期与纳粹保持距离。
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1779-1861):德国法学家,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现代法学的方法论基础,并在罗马法史研究的基础上确立了现代民法学的体系。
京特·雅科布斯(1937-2013):德国法学家,机能主义犯罪论的缔造者之一。他认为对市民不能适用死刑,但对敌人则可以适用死刑。
本期音乐:
莱纳德·伯恩斯坦《马勒A小调第六交响曲「悲剧」:第一乐章 充满活力的快板》
莱纳德·伯恩斯坦《马勒A小调第六交响曲「悲剧」第三乐章 中板》
「和我们互动」
出品方:单向街基金会
出品人:许知远
特约主编:高海博
责任编辑:风子thewind
编辑:晴宝
后期:Bitcheese Brew
节目运营:蒋喆 邓纯
資料
- 節目
- 頻率每星期更新
- 發佈日期2025年8月24日 下午11:00 [UTC]
- 長度1 小時 8 分鐘
- 分級兒童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