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高永珍檢察事務官
節目內容:
內線交易零容忍-資訊對稱與市場誠信的最後防線》開資本市場中最隱蔽的陷阱,從法律規範到實務風險一次搞懂!今天的節目要帶您深入了解資本市場中一項極為關鍵卻也隱晦的法律議題——內線交易。在資訊飛快流通的時代,一點點提前得知的消息,可能造成千萬盈虧,也可能動搖整體市場的公平與信任!內線交易不僅違反市場倫理,更明確違反我國《證券交易法》,違者將面臨重罰與刑責!今天我們特別邀請臺北地檢署的高永珍檢察事務官,一起為大家揭密「內線交易」背後的法律雷區與實務應對方式,讓我們的資本市場更透明、公平!在資本市場中,資訊對稱是維繫交易公平與效率的關鍵。然而,當企業內部人士因職務或特殊關係,提前掌握尚未對外揭露之重大訊息,並將其利用於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買賣,不僅剝奪一般投資人基於同等資訊做出判斷的權利,也扭曲市場供需機制,導致價格異常波動,破壞市場信心。為了維護市場透明度與公信力,我國《證券交易法》專章全面規範內線交易行為,明定內線人範疇、資訊未公開期間之禁止交易義務,並設定嚴格的行政罰則與刑事責任,以強化威懾效果,確保資本市場健康發展。證券交易法中,內線交易的法律規定為何?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第157-1條之規定,主管人員、受僱人或與公司有特別關係者,利用在職務上或因與公司具有特別關係而知悉之未公開重大消息,或將該消息提供他人,使其交易該公司股票或有價證券,無論是自營或代理人交易,均屬違法。主管機關得對違規者處以罰鍰,並可命令停止交易、沒入不法利益;情節重大者,並可移送司法偵辦,處有期徒刑並科罰金,並追繳沒收其犯罪所得。
內線交易的構成要件有哪些?資訊要件:必須是「重大未公開消息」──足以影響該公司股票或有價證券價格之資訊,如合併重組、資金異動、重大虧損、股利政策等。身份要件:必須是「內線人」或與內線人有特別關係之人,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以及與公司具控制、合資、委託或其他法定關係者。行為要件:利用該重大未公開消息,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買賣該公司有價證券;或為他人提供該重大消息。因果關係:該交易行為與消息之利用具有因果關聯,即若無該消息,該人不會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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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quencyMonthly
- Published30 June 2025 at 12:00 UTC
- Length30 min
- RatingCle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