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就散

幫「異性夾菜」踩雷了嗎?賴律分析關鍵「侵害配偶權」【#不愛就散】完整版 EP260 方念華 賴芳玉


(個案)
有位高中生去大學面試,媽媽以「幫忙開車」為由,找了異性友人同行,
過程不時眼神交會,話題全圍繞著對方,也會互相夾菜。

兩人的距離近到只差沒牽手,整體氛圍讓他感到相當不對勁,
發問「夾菜是普通異性朋友會做的事情嗎?」

(討論觀點)
1.夾菜會不會太親密?【普通朋友界線】在哪?
孩子不是不懂事,而是「看見了不對勁」。

2.「侵害配偶權」常常用來提告!
新聞上很多很多很多,例如外遇,請問賴律師 在「曖昧」這件事上,法官衡酌的難度有哪些?

3.法律實務上,還有哪些「非身體接觸」
但構成「情感排他性」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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