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0月30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YOYO Live Show 生活法律與法庭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洪敏超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用加密貨幣賭博有刑責嗎?」深度分析鏈上預測市場「Polymarket」,如何成全球大事風向標、面對的技術&監管挑戰?Polymarket 提供了一個獨特的平臺,讓使用者可以針對全球各種重大事件進行投注和預測,並允許使用者在一個非託管的環境中自由交易,確保了操作的公開和公正,不過同時面臨著監管挑戰、技術依賴和市場流動性等問題。因此最近幾年,在地方法院的判決裡開始逐漸接受並形成了將沒有實體但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東西(例如虛擬資產或加密貨幣)作為下注籌碼,也可能構成賭博罪這樣的看法。所以,如同媒體所報導,今年年初的總統大選過程中,陸續有賭客在polymarket網站以虛擬資產下注參與賭博而遭執法機關查獲,其中被起訴的賭客也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的例子。而新聞報導提到的美國總統大選賭盤,也遭人提出是否有美國國內外勢力希望藉此影響選情的質疑。
關於這一部分,我國去年修正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103-1條及第88-1條都增定了「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以選舉、罷免結果為標的之賭博財物者, 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除了提高刑度外,更在立法理由中說明「考量民主選舉神聖而嚴肅,選舉賭盤將不當影響選舉結果,其罪質內容不能與一般賭博同視,故有於本法中另立規範之必要」,就是防患於未然,避免民眾因為賭博之輸贏結果,影響投票的正確性,達到公平選舉,選賢與能的目的。
同樣地,在賭博網站的查緝上,特別是境外網站的處理,除了「域名扣押」,也就是禁止網站經營者繼續使用原本的網路名稱外,我國也採用的「DNS_RPZ」的機制,也就是說請提供網路服務的業者如中華電信或臺灣大哥大等提供協助,禁止一般民眾在上網的時候可以連線到這些網站,以避免一般民眾不小心接觸到這些網站的不當內容,這種作法同時也應用在一些詐欺、釣魚網站或暗藏色情陷阱的情形。
結論:隨著網路的普及,在網路上發生的陷阱與誘惑也隨之增加,相對的財損或甚至個資外洩等其他風險也因此升高,除了提醒民眾多注意網路使用資訊安全外,我國執法機關也持續的在網路世界及現實世界中,進行打詐、反毒及反賄選等作為,為守護民眾的財產、個資、民主及國家安全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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