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搭乘,喜麗詩號

EP08-從父權到子女最佳利益:離婚之後,誰有權決定孩子的未來?

舊民法規定,當父母對子女權利義務意見不一致時,由父親決定。這樣的父權優先制度,曾讓許多母親在親權爭奪戰中敗下陣來。

本集從兩位母親的釋憲案談起,回顧親權制度的法律演變,解析釋字第365號解釋、民法修法轉向「子女最佳利益」原則,並延伸討論跨國子女綁架、海牙公約與憲法法庭對慣居地與未成年子女意見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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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重點

🔎 舊民法第1089條的歷史背景與父權優制度之條文設計。

🔎 兩位母親釋憲案的真實故事,談釋字第365號。

🔎 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如何入法。

🔎 民法增訂第1055-1條的審酌標準。

🔎 海牙公約對子女跨國綁架問題的規範。

🔎 美中婚姻:從劉文靜案看跨境監護權爭議。

🔎 臺灣非海牙締約國的法律實務挑戰。

🔎 義大利富商與臺灣空姐跨國搶子女案分析。

🔎 子女親權的反思,如何平衡法律與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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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目內容由【歡迎搭乘,喜麗詩號】原創撰寫,語音部分透過AI工具合成製作。未經授權,不得重製、散布、改作、轉載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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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或許是嚴肅的,但法律事件裡的人與事,卻都是活生生的。除了談「法」以外,更多時候是瞭解「人性」。這裡是兩位執業律師Vivian & Lynne的內心劇場,透過對話呈現庭內與庭外的人生百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