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缺直接證據的兇殺棄屍案,可以被定罪嗎?台中一起桶屍命案,被告蔡女涉嫌殺害前男友,並以水泥將屍體密封於桶子。檢察官未能收集到直接證據,卻能以一張關鍵的自拍照輔以各種間接證據,使國民法官做出判刑27年的決議。法律上的依據是甚麼?又女性犯重罪者,有無特殊樣貌?社會存在歧視嗎?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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