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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Live Show 生活法律與法庭 YOYO Live Show 生活法律與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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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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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34 則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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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Live Show -- 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 你我生活中的好朋友
生活法律便利通(生活法庭)
本節目結合技訓成果及辦理「家庭支持方案」,對象包含毒品施用者家庭成員、高風險家庭及弱勢子女,現今擴大納入非毒品及長刑期收容人,透過一系列的支持團體、家庭日、家庭關懷活動,協助家庭關係探索,學習溝通技巧及親職教育,發展良性親子溝通,促使家人接納與支持,重建因監禁隔離而中斷的親職角色,建構回歸社會的橋梁。
讓收容人出監前能與家庭建立關係,對將來復歸社會、就業、就學等皆有很大助益。屏監表示,會持續結合屏東縣社會工作者協會等團體,努力推動家庭支持方案,配合深入的家庭關懷尋求解決方法,讓收容人產生「我的改變可以被看見」的信念。
正聲廣播台北調頻台(FM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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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08月30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受訪者:
台灣高等檢察署王亞樵檢察官
節目內容:
寧多勿少越多越好?談先訴抗辯權!一般民眾在簽訂契約之前,往往會自行蒐集資料,上網翻書請教親戚朋友,多方蒐集資訊,本著有備無患,寧多勿少的精神,也不管懂不懂,將曾經聽過看過,甚至突發奇想而自認為能夠保障本身權益的用語跟法條,一股腦兒的塞進契約條文中。先訴抗辯權是保證人的權利,拋棄先訴抗辯權就變成了連帶保證人。如果保證人負連帶保證責任,也就是放棄先訴抗辯權,您瞭解了嗎。什麼是「先訴抗辯權」? 什麼是永久性抗辯權? 因此,下次若遇到糾紛、官司而被另一方權利人要求行使權利時,別忘了還有「抗辯權」可以使用,對已存在的請求權產生對抗效力的權利,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喔! -
112年08月29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受訪者:
1.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總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宜蘭分會何仁崴律師
2.臺北地檢署蔡沛珊檢察官
節目內容:
1. 坐在國民法官法庭搖滾區—訴訟參與人代理人,法庭相伴為其代言。主講內容:
「國民法官制度」自112.01.01施行,犯保協會為對於評估適用國民參與審判案件落實權益告知及保護服務,不僅規劃專任人員、保護志工及服務律師的教育訓練課程,並陸續就已起訴繫屬法院案件之被害人服務分會,舉辦國民法官案件對於被害人服務照料的職前訓練,介紹國民法官制度並說明犯保服務的重點方向,以及被害人的需求,希望提升工作同仁的專業,提供被害人更為貼心且細緻的服務。
犯保宜蘭分會服務律師何仁威,於今年3月份參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第一件國民法官審判案件,擔任分會保護服務對象(即訴訟參與人)之代理人,並全程參與以協助保護服務對象在調查證據完畢後就犯罪事實與罪名、量刑分別表示意見與辯論時,為其陳述意見,成為法院與當事人之間的溝通橋樑,使保護服務對象在程序上獲得權益保障。國民法官案件訴訟參與人的代理人,和一般刑、民事的訴訟代理案件中「律師」的角色,有什麼相同與不同之處呢?分享一下在這個服務的過程中,協助被害人做了哪些事情?有沒有什麼特別令您印象深刻的地方呢?
2. 主題:是虛擬貨幣投資還是詐騙!?虛擬貨幣詐騙手法?
交友、愛情詐騙假老師、假投顧、假的投資資訊廣告假的買幣廣告釣魚訊息、釣魚信件詐騙社群、社團(Line、Facebook … 等等)虛假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真平台假連結、工具(如交易所、熱錢包)虛偽的ICO募資可能涉犯的刑責?如何避免被詐騙? -
112年08月28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受訪者:
【yoyo Live show 與民有約直播】
來賓:
臺北地檢署鍾曉亞主任檢察官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台北分會#袁嘉村秘書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台北分會#郭士瑜保護志工
節目內容: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有你有我一路相伴
主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有你有我一路相伴
(一路相伴法律協助)
引言:大家聽到法律協助,往往想到得都是請律師出庭,但其實犯保的一路相伴還有包含像是免費諮詢,還有志工陪伴等等,接下來就請犯保台北分會袁嘉村秘書告訴我們到底這個計畫是在做什麼? -
112年08月23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受訪者:
1 臺灣高等檢察署鄧媛檢察官
2. 法務部蔡清祥部長
節目內容:
1.主題:談外役監條例之修法。民眾對外役監了解多少?針對社會事件,法務部表示,111年9月15日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核定後,於同年月22日函請立法院審議,期以最快速度改善外役監制度,使遴選審查程序發揮篩選功能。
何謂外役監?與一般監獄有何不同? 依現行規定,哪些受刑人可以被選擇進入外役監服刑? 新修正的外役監條例,與現行規定有何不同?
2. 法務部打擊「2種」干擾選舉行為 最高核發2000萬元檢舉獎金。2024總統大選在即,剩下不到5個月,為能端正選舉風氣,法務部鼓勵民眾檢舉妨害選舉犯罪行為,爰就檢舉賄選要點進行修正,名稱並修正為「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並經行政院核定在案。民眾檢舉「選舉賭盤」,最高可獲500萬元獎金;檢舉「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最高獎金更可達2,000萬元。 -
112年08月22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黃珮瑜檢察官
節目內容:
題目:路邊撿東西當心觸法。撿到他人遺失物品據為己有之法律責任?常有人撿到東西,或是有人移失東西,怎麼辦?路邊東西可以撿嗎?
民眾以拾荒為業,可否主張免責?民眾撿到物品應如何處理?因案至警局、地檢署或法院開庭,如何應對? -
112年08月21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受訪者:
法務部蔡清祥部長
節目內容:
犯罪被害補償金新制保障被害人權益大躍進 改採單筆定額給付更便民 配合物價滾動式調整金額。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其中第五章「犯罪被害補償金」業經行政院定自112年7月1日施行,本部亦於112年6月30日發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亦自同年7月1日施行。本次修法所推出之「犯罪被害補償金」新制,係依據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相關決議,全面性盤點舊法時期問題、制度性檢討後從法理上調整其定位與性質,作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制度中重要的一環,新法將其性質從「民事賠償概念之代位求償性質」改為「特殊社會福利補助之給付行政性質」,更改採「國家責任主義」及「單筆定額給付制」,更凸顯政府能看見被害人真正的需要、貼近民眾的需求。
引誘施用大麻,無論犯罪地在境內或境外 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重罪。為壓制大麻持續擴散,本部所屬檢察機關已將查緝大麻列為安居緝毒專案之重點工作,務求向上溯源,查緝大麻供應源頭,並向下刨根,挖掘施用大麻黑數,以維護國人健康。本部重申毒品犯罪係重罪,將全力進行掃蕩,如有以身試法者,必依法從嚴從速偵辦。法務部重申嚴正執法決心,呼籲國人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