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 生活法律與法庭

YOYO Live Show -- 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 你我生活中的好朋友 生活法律便利通(生活法庭) 本節目結合技訓成果及辦理「家庭支持方案」,對象包含毒品施用者家庭成員、高風險家庭及弱勢子女,現今擴大納入非毒品及長刑期收容人,透過一系列的支持團體、家庭日、家庭關懷活動,協助家庭關係探索,學習溝通技巧及親職教育,發展良性親子溝通,促使家人接納與支持,重建因監禁隔離而中斷的親職角色,建構回歸社會的橋梁。 讓收容人出監前能與家庭建立關係,對將來復歸社會、就業、就學等皆有很大助益。屏監表示,會持續結合屏東縣社會工作者協會等團體,努力推動家庭支持方案,配合深入的家庭關懷尋求解決方法,讓收容人產生「我的改變可以被看見」的信念。 正聲廣播台北調頻台(FM104.1)。

  1. 9月30日

    115年09月30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 羅嘉薇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欠錢沒還被提告詐欺罪,會成立嗎?「欠錢沒還=詐欺?借錢不還到底會不會坐牢?」從「借款」到「詐欺」只差一線?破解民眾最常誤解的法律紅線——關鍵不是「錢有沒有還」,而是「借錢當下有沒有騙!「朋友跟我借錢,結果一直拖、一直躲,最後乾脆不接電話,我可以告他詐欺嗎?」「我當初真的有打算還,只是後來失業、做生意失敗,真的還不出來,結果對方告我詐欺,我是不是就要坐牢?」這些問題在生活中非常常見,而且也是民眾很容易誤解的法律問題。很多人直覺會認為:「借錢不還就是騙錢!」但法律上並不是只看最後有沒有還錢,而是要回頭檢視一個非常重要的時間點「借錢的那一刻,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如果當時是真實借款,雙方也知道借款原因,只是後來因為失業、生意失敗、家庭變故或其他經濟因素,導致沒有辦法依約還錢,原則上比較接近民事上的債務不履行。但是,如果借錢當下就已經設計好一套謊言,例如虛構生病、虛構投資、偽造財力證明,讓對方因為相信這些假資訊而交付金錢,那就可能跨進刑事詐欺的範圍。 臺灣高等檢察署羅嘉薇檢察官,從檢察實務角度,帶大家一次破解「欠錢不還是不是詐欺?」這個生活中非常容易踩到法律誤區的問題! 引言:向朋友借錢無力償還,朋友告我詐欺罪,會成立嗎?事實上很多人對詐欺罪的內涵有所誤解,以為欠債不還就等於詐欺,但其實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在法律上很嚴格,並不是那麼容易構成。刑法詐欺罪的規範目的雖然在於保障個人財產法益,但刑事處罰更側重在行為人手段的不法性,單純的債務糾紛,並不等同於「刑事不法」,混淆民事、刑事救濟的區分,除讓個人權益保障的實現迂迴曲折耗時耗力外,也虛耗檢察機關的辦案能量。 刑法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刑法採取無罪推定、罪疑為輕原則且遵循嚴格的證據法則。債務糾紛「可以」提告詐欺,但非常難成立。單純的欠錢不還屬於民事案件,只有當債務人在借錢當下就具備「不法所有意圖」(從頭到尾都沒打算還)並「施用詐術」(如捏造假的財力證明或虛構投資理由),導致債權人誤信才給錢,才會構成刑法的詐欺罪。刑法第339條詐欺罪的構成要件為: 1. 行為人有主觀的不法所有意圖:意圖透過施詐,來謀取他人財物或獲得利益。 2. 行為人有主觀的詐欺故意:知道自己施詐會造成他人財產損害,又故意為之。 3. 行為人有實施詐術之客觀行為:積極或消極的扭曲或傳遞不實資訊,包含有 告知義務卻不告知之事實。 4. 被害人誤信不實資訊而為變動財產之行為:被害人是基於加害人的詐術,而做了不當的財產處分。 5. 財產的變動損失必須與詐術行為有因果關係:加害者獲得不法財產或利益,與被害者損失財產有關。 要成立詐欺罪,檢察官和法院主要看以下兩大關鍵要件: 1. 什麼情況下「不會」成立詐欺?(民事糾紛) 如果你在借錢的當下,符合以下狀況,通常只屬於民事糾紛,檢察官會做出不起訴處分:有還款意願與能力: 借錢時名下有財產、有穩定工作,且原本打算要還。因不可抗力倒閉或失業: 借錢後因為經商失敗、突然被裁員、生病等突發狀況,導致後來「無力償還」。曾有還款紀錄: 借款後陸續有還過一部分的錢(即便後來沒還完),這能證明你一開始並沒有騙人的意圖。 2什麼情況下「會」成立詐欺?(刑事犯罪)債權人(告你的人)必須拿出證據,證明你在「借錢的那一刻」就在設局騙他。例如:虛構借錢理由(施用詐術): 謊稱要開刀、父母住院、公司週轉,但實際上把錢拿去賭博、揮霍或還別人的債務。一開始就打算賴帳(不法所有意圖): 借錢時已經嚴重負債、根本沒有任何還款能力,卻隱瞞事實繼續借錢,且拿到錢後立刻封鎖對方、人間蒸發。提供假擔保: 拿假的本票、假的地契或別人的財物抵押給對方。 為什麼債權人明知是債務糾紛,仍要提告詐欺?在實務上,債權人很常將民事糾紛包裝成刑事案件提告(法律上稱為「假性財產犯罪」),其核心動機主要有以下三點: 1. 以刑逼民(最主要原因) 民事訴訟或強制執行往往曠日廢時,且就算勝訴,若債務人名下沒財產也拿他沒轍。但刑事詐欺罪一經判定可能面臨有期徒刑,債權人希望利用坐牢的恐懼與留前科的壓力,迫使債務人主動現身、吐出錢來和解。 2. 利用國家公權力尋人或發掘證據民事?訟中「誰主張誰舉證」,債權人必須自己找證據、查地址。但如果提告刑事詐欺,警察與檢察官就會介入調查,國家機關可以依法傳喚債務人、調閱銀行帳戶走向,債權人便能「免費」利用公共資源來找人或索取資料。 3. 節省民事裁判費直接打民事官司需要依比例向法院繳納裁判費(俗稱規費)。如果先提告刑事,一旦檢察官認定詐欺罪並提起公訴,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此時可以免繳民事裁判費,降低討債的成本。

  2. 9月29日

    115年09月29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受訪者: 更生保護會臺北分會周奕右毒品個管師 節目內容: 主題:輔導「不是替你做決定,而是陪你走出下一步」 從「協助、引導到指導」看更生輔導:給迷惘的人一個重新開始的力量「輔導」的基本意思是協助、引導與指導,指透過專業或有計畫的互動,幫助對方解決困難、適應環境並發揮潛能。「協助」、「引導」與「指導」並非同義詞,而是代表了三種不同層次、不同主導權的助人方法。一個優秀的輔導者,會根據當事人的「心智成熟度」以及「問題的緊急程度」,動態調整這三者的比例。今天我們要談一個看起來很簡單,實際上卻非常有學問的兩個字「輔導」。很多人以為輔導就是「告訴你應該怎麼做」,但真正專業的輔導,其實不是替一個人做決定,而是要看他的狀況,在不同時候給予不同程度的支持。尤其面對更生人,重新回到家庭、職場與社會,可能會遇到工作、人際、家庭、情緒,甚至重新建立生活規律等各種挑戰。 更生保護會臺北分會毒品個管師周奕右,帶我們了解「協助、引導、指導」到底有什麼不同?面對更生人時,什麼時候需要陪伴?什麼時候要透過提問讓他自己找到答案?又在什麼情況下,專業人員必須給出比較明確的方向? 更重要的是,如果一般民眾、家人,甚至正在重新適應生活的人遇到困難,到底可以向誰求助?今天就請周老師用最生活化的方式,帶大家一步一步認識「輔導」真正的力量! 「協助、引導、指導」三種方式,到底有什麼不同?輔導人員在其中扮演什麼角色?其實「協助、引導、指導」都是助人的方法,但最大的不同在於介入程度與主導權。所謂「協助」,比較像是陪伴者,當一個人正在經歷重大挫折、情緒低落或生活陷入困境時,先讓他知道「你不是一個人」,同時協助連結醫療、社福、就業或其他資源。「引導」則是透過提問、傾聽與討論,幫助當事人看見自己的想法與問題,最後由他自己做決定;輔導者比較像催化者。「指導」則是在當事人缺乏資訊、技能,或事情具有急迫性時,由專業人員提供比較明確的方法與方向。三者沒有絕對的高低之分,而是要看當事人當下真正需要什麼,再調整介入方式。 一、 協助—「我陪你,建立支持的力量」「協助」在輔導中偏向提供情感支持、環境資源與建立安全感。此時輔導者的角色是「陪伴者」與「支持者」,核心在於降低當事人的焦慮,讓他們有力量面對問題。核心定義:提供情感上的同理心,或實質上的資源連結,幫助當事人度過難關。輔導者角色:陪伴者、資源連結者、傾聽者。主導權歸屬:當事人主導,輔導者在後方提供後援。適用時機:當事人遭遇重大危機、創傷或情緒極度崩潰時(例如:突逢家庭巨變、遭受霸凌)。此時當事人缺乏理性思考能力,最需要的是情感協助與安全感。弱勢族群需要社會福利、醫療或法律資源轉介時。 「協助<引導<指導」代表什麼?是不是指導越多就越有效?這裡的「協助<引導<指導」,比較適合理解成介入程度與主導性的增加,並不是說「指導最多,所以效果最好」。專業輔導最重要的是「適切」,而不是「越多越好」。例如一個人剛離開矯正機關,面對家庭、人際與工作壓力,甚至不知道下一餐、下一份工作在哪裡,這個時候可能需要比較多的協助,包括資源連結與生活支持;當生活逐漸穩定,就可以慢慢透過引導,讓他思考自己真正想改變的是什麼、未來希望過什麼樣的生活。至於涉及法律、安全或急迫危機時,專業人員就可能必須給予明確指導。因此,真正專業的輔導不是一直告訴對方「你應該怎麼做」,而是讓支持程度隨著需要逐步調整。 引導—「我問你,啟發你內在的潛能」輔導者不直接給答案,而是透過晤談技術(如:開放式提問、澄清、面質),像一面鏡子一樣,幫助當事人看清自己的盲點,自己找出解決辦法。核心定義:透過啟發式的互動,激發當事人的自我覺察,培養其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輔導者角色:催化者。主導權歸屬:雙方平衡。輔導者主導「提問的方向」,當事人主導「思考與決策」。適用時機:當事人面臨生涯抉擇、人際衝突、內在價值觀混淆時(例如:不知道該選什麼科系、跟朋友吵架不知道該怎麼辦)。旨在培養當事人的長遠適應能力,避免對方產生依賴心理。

  3. 9月28日

    115年09月28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受訪者: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林仁德組長 節目內容: 主題:當國民走進法庭,誰陪被害人走完這條路? 國民法官審判下,看見被害人家屬的傷痛、權益與陪伴犯保協會在國審案件似乎與檢察官的合作非常密切。一般民眾可能會很好奇,案件進入法院以後,犯保人員到底能做什麼?為什麼被害人家屬開庭時,還需要有人陪在身邊? 從庭前準備、準備程序到正式審理,只要被害人家屬有需要,我們合作的檢察官都非常願意協助。例如有些程序是不公開審理,我們希望犯保人員能繼續留在法庭陪著家屬;或者希望我們在法庭裡能有比較大的活動空間,萬一家屬情緒或身體狀況出現變化,可以立即協助,檢察官都會幫忙向法院爭取。而為什麼這對協會與被害人來說是這麼重要?因為法庭對一般人來說,其實是一個非常陌生,而且壓力非常大的地方。尤其重大案件的家屬,坐在那裡可能會聽到非常殘酷的犯罪細節,也可能看到照片、證據,甚至直接面對被告。外面的人可能覺得「就是坐著聽開庭」,但對家屬而言,有時候每一分鐘都很難熬。庭審過程中,就曾經有家屬情緒崩潰、哭到幾乎沒有辦法支撐自己的身體,我們的志工立刻進到被害人席攙扶、安撫;也有家屬因為情緒太激動,向法官下跪,志工也立即上前協助。休庭時,我們也不是坐在旁邊等而已,而是會去看看家屬現在身體還好嗎?情緒撐不撐得住?需不需要說說話?下一個程序要開始了,有沒有什麼事情需要先準備?所以我自己覺得,犯保出現在法庭裡,有一個很重要的意義,就是讓被害人家屬知道,他不是一個人坐在這裡面對。他的身旁有人理解他、有人陪他,當他真的撐不住的時候,也有人可以立刻接住他。 所以您認為犯保在法庭裡的角色是不是還有進一步制度化的空間?另外,國民法官案件中,被害人或家屬的律師又可以發揮什麼作用?目前法院對犯保其實都相當友善,也理解我們是來協助被害人家屬。但是像剛剛談到的,犯保人員能不能留在法庭、可以坐在哪裡、能不能在家屬身旁協助,有些時候還是需要視個案情況跟法院溝通。所以我會期待,未來可以更進一步思考,犯罪被害人保護人員在法庭裡陪伴被害人的角色,能不能更加明確、制度化?因為犯保不是一般的旁聽民眾,我們是正在提供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的人。如果這個角色能夠更明確,第一線工作人員就不需要每一次遇到狀況才臨時爭取,也可以讓被害人家屬更安心地知道,犯保可以一直在這裡陪著我。另外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就是被害人訴訟參與的代理律師。現在重大刑事案件裡,被害人或家屬可以透過訴訟參與制度,更深入了解案件、表示意見,也可以由律師擔任代理人。從我們的角度來看,這位律師其實非常重要。 尤其國民法官案件,檢察官必須處理整個犯罪事實與法律攻防,而被害人代理律師則可以花更多時間整理和被害人家屬有關的資料,包括犯罪造成什麼傷害、家庭發生什麼改變,以及家屬對案件有哪些想法。如果檢察官、被害人代理律師與犯保團隊彼此合作得好,就可以讓法庭在審理「犯罪」的同時,也更完整地看見犯罪究竟對一個人、一個家庭造成了什麼影響。我覺得這也是未來非常值得持續精進的地方。 不久之前在土城姊妹兇殺案宣判之後,被害人家屬對判決結果有很強烈的情緒反應。您一路陪伴在旁,對於「司法判決」與「被害人家屬期待」之間可能存在的落差,有什麼樣的觀察?我想,對被害人家屬來說,等待判決的過程,其實承載了非常多複雜的情緒。 法院必須依據法律、證據及相關程序作成判決,而被害人家屬則是從自己親身經歷的傷痛出發,期待司法能夠回應他們對公平與正義的感受。這兩個角度並不完全相同,因此判決結果有時可能會和家屬原本的期待產生落差。以這次陪伴經驗來說,宣判之後,我們確實看到家屬非常震驚、難過,也需要一段時間理解及消化判決的結果。這時候我更深刻感受到,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就是在司法程序與被害人家屬之間,提供持續而穩定的支持。 因為對法律專業工作者而言,判決有它的法律理由與制度脈絡;但是對被害人家屬來說,他們面對的是一個真實發生在自己生命裡、而且很可能永遠無法完全復原的事件。 因此,我認為一個完善的司法制度,除了依法保障各方程序權利之外,也需要讓被害人及家屬充分了解程序、表達意見,並且在整個司法過程中感受到自己的聲音有被聽見、遭遇有被理解。對犯保協會來說,我們的角色並不是評論個案判決是否正確,而是陪伴被害人及家屬走過司法程序。當判決符合家屬期待時,我們陪伴他們面對案件告一段落後的生活;當判決與期待有所落差時,我們同樣要陪著他們理解程序、整理情緒,並持續提供需要的法律、心理及生活支持。這次參與國民法官案件,讓我很深的一個體會就是,一場審判的結束,不一定代表被害人家屬的傷痛就此結束。 司法制度如何在依法審判之外,也讓被害人及家屬感受到尊重、理解與支持,是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工作值得持續努力的重要方向。 很多家屬會擔心,自己沒有法律背景,到了國民法官法庭,是不是只能坐在旁邊聽?其實被害人或家屬到底有哪些權利?這是很多被害人家屬一開始最容易產生的疑問。其實,被害人並不是案件進入法院之後就只能坐在旁邊「等判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及程序的情況下,被害人可以透過訴訟參與制度,更積極地參與刑事程序,包括了解案件進度、陳述意見,以及在一定程序中表達自己因犯罪所受到的影響。司法院也設有「被害人訴訟參與」專區,提供相關權益資訊及文件。更重要的是,如果家屬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麼,也不用因為「不懂法律」而不敢詢問。犯保協會可以協助被害人及家屬了解相關法律權益、訴訟程序,必要時也可以提供法律諮詢、律師協助及陪同出庭等服務。 所以我很鼓勵家屬,不要等到開庭當天才開始問。收到法院、地檢署相關文書時,如果看不懂、不知道下一步怎麼辦,可以先拿著文件尋求專業協助。因為很多時候,知道自己的權利,就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

  4. 9月23日

    115年09月23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 馬中人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醫療暴力零容忍-淺談防制醫療暴力之相關法律 從「情緒失控」到「刑事責任」只有一線之隔,不滿可以申訴,不能動手、恐嚇、辱罵!解析醫療暴力法律紅線、刑責與最新修法一時衝動,可能留下刑事紀錄,也可能讓別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今天要談一個跟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有關,而且真的非常重要的議題「醫療暴力!」大家都有去醫院看病的經驗,掛號、候診、檢查、等待報告,有時候可能真的會等得很焦急;遇到家人生病,更可能因為擔心、害怕、心急而情緒升高。但是我要提醒大家:不滿意醫療,可以申訴;覺得權益受損,可以救濟;但是絕對不能把情緒變成拳頭、恐嚇、辱罵或破壞。因為醫院不是一般的消費場所,醫師、護理師、藥師、救護人員以及其他醫療現場工作人員,正在處理的是人的生命與健康。而且今年8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醫療安全與醫療暴力相關規定進一步強化,其中包括提高妨害醫療業務的刑責,並將保障範圍擴大到醫療機構所屬人員。 臺灣高等檢察署馬中人檢察官,跟我們一起來搞清楚: 什麼叫醫療暴力?罵人會不會犯法?拍桌、推人、堵住醫師不讓離開,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家屬拿手機直播、公布醫護姓名,會不會又衍生其他法律問題?以及今年最新修法之後,民眾最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紅線?我國醫療品質優良,專業水準卓越,世界有目共睹。生活在其中的我們,對於就醫的便利、處理流程快速、治療照顧完善,應有深刻的體會。珍惜且感恩醫療人員對全民健康的守護,而保護他們有安全的工作環境,順利執行醫療業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責任。今天要來談談防制醫療暴力相關之法律規定,讓民眾更多的了解,避免誤觸法網。 一. 現行法律:醫療法第24條 2.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 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 療業務之執行。 4.違反第二項規定者,警察機關應排除或制止之;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5. 9月16日

    115年09月16日 生活法律與法庭 節目

    受訪者: 更生保護會臺北分會王士榮毒品個管師 節目內容: 主題:給一個陪伴的機會,讓家庭重新走在一起」用一天的體驗,為更生家庭累積一輩子的支持力量!每一個家庭,都值得被好好理解與陪伴,今天要和大家分享的,是一場不只是活動,而是一段「重新連結」的旅程。更生保護會臺北分會,為了陪伴正在努力復歸社會的更生人家庭,特別規劃「家支家庭聯誼-AI繪動 玩轉未來」暖心親子活動,讓孩子被看見、讓家長被支持,也讓家庭重新找到彼此靠近的勇氣。活動意義:這場活動的核心,不只是「帶孩子出門玩」,而是在更生家庭復歸社會的關鍵歷程中,補上最容易被忽略的那一塊家庭支持與親子關係。透過攀岩的挑戰與藝術展的沉浸體驗,讓家長學習用陪伴取代說教,用支持取代指責;也讓孩子在安全環境中建立自信,重新相信「家是可以被依靠的」。這些微小但真實的互動,正是家庭重新站穩的開始。為什麼特別邀請四組「弱勢更生家庭」參與團體活動?更生家庭往往同時承受經濟壓力、社會標籤與親職不安,尤其有未成年孩子的家庭,更容易在成長過程中出現斷裂與孤立。透過小規模、具安全感的團體活動,讓家庭在不被評價的環境中重新被看見,讓家長理解「不是只有我在努力」,這正是重建家庭信任與穩定的重要起點。為什麼選擇「攀岩+藝術展」作為活動核心?攀岩代表挑戰、突破與信任,孩子在專業引導下嘗試跨越恐懼,家長則學習在旁支持而非控制;藝術展則提供非語言的情緒出口,透過光影與沉浸體驗,讓家庭成員能安全地感受、表達與交流內在情緒。動靜結合,有助於關係自然修復。家庭一開始對活動的反應是什麼?多數家庭在一開始其實帶著緊張與防備,擔心被貼標籤、被比較。但在活動過程中,隨著互動累積,家長與孩子逐漸放鬆,發現這是一個「不用解釋過去、只需要好好相處的空間」,這份安心感,是他們少有的經驗。孩子在活動中最明顯的改變是什麼?孩子在攀岩時展現出超乎預期的專注與勇氣,也在藝術展中更願意表達感受。許多孩子第一次被大人肯定「你做得到」,這樣的經驗能有效累積自信,讓孩子重新相信自己值得被期待,這對弱勢家庭孩子的成長尤為關鍵。家長在陪伴孩子的過程中有哪些轉變?不少家長在活動中重新看見孩子的能力,也反思過去過度責備或忽略陪伴的模式。當家長學會用鼓勵取代指責、用陪伴取代命令,親子互動自然變得柔軟,這份轉變往往會延續到日常生活中。這樣的活動為家庭「真正帶來了什麼」?不只是一次出遊,而是一段正向互動的成功經驗。家庭成員共同完成挑戰、分享感受,累積「我們可以一起做到」的記憶,這對正在努力復歸社會的家庭來說,是重新站穩的重要心理資本。社會大眾看到這樣的活動,可能產生什麼共鳴?許多民眾會發現,更生家庭其實和一般家庭一樣,有愛、有努力、有想要把孩子照顧好的心。當社會開始用「理解」取代「標籤」,就能意識到:支持這些家庭,其實是在為整個社會創造更穩定的未來。社會大眾可以如何實際幫助這些家庭?不一定要做很大的事,從理解、不歧視開始,就是最大的支持。也可以透過志工參與、資源捐助、轉發正確資訊,或在生活中給予善意互動,讓更生家庭感受到「社會願意給我一次機會」。弱勢更生家庭最需要的協助是什麼?除了經濟支持,更重要的是穩定的陪伴與社會連結。當家庭有人願意傾聽、有人能協助銜接資源,他們就不必獨自承受壓力,也更有能力為孩子創造安全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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