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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每日節目
「律師,我那時候只是想快點離婚,沒想到他現在天天說要看小孩、一直來我家樓下等我
……我根本喘不過氣。」
很多人離婚時太想趕快結束,協議上只簡單寫了「可會面探視孩子」四個字。但妳知道嗎
?這樣模糊的寫法,可能變成日後騷擾的開口。
如何保護孩子和自己?別再疲於應付!
由律師吳孟玲主持,告訴你:
☑ 什麼是「婚內性侵」?法律怎麼認定?
☑ 探視權的合理界線該怎麼寫?
☑ 如果對方藉探視之名頻繁出現,可以怎麼保護自己?
離婚不是結束,而是重新開始的第一步。
為自己留一條乾淨的出口,從寫清楚「會面細節」開始。
📍收聽節目▶️《心事有人知》
📌 #離婚協議 #探視權不是騷擾通行證 #吳孟玲律師 #女性自保 #心事有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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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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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quencyUpdated Daily
- PublishedJune 11, 2025 at 10:01 AM UTC
- Length21 min
- RatingCle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