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之鑰

以西結書-第44章-恢復祭司【聖經之鑰】Ezekiel

一、思想問題:為什麼有人越事奉越甘甜,而有人卻越事奉越枯竭呢?

二、鑰節:
44:15 「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當眾人離棄神,去跟隨世界、潮流、崇拜流行偶像時,卻有一群人堅持神的吩咐、堅持真理而被神大大記念;堅持真理的人將擁有親近神、事奉神的特權,可以站立在神的面前奉獻與服事。
關鍵時刻的選擇決定了自己以及後代的禍福,而關鍵時刻的正確選擇在於平日對神的忠心與屬靈的操練,,求主保守我們對主的愛。

三、經文結構: →→C43:13-44章 聖殿的規章。
1-3 關閉東門。
4-31 祭司職分。
→4-5 序言。
→6-16 祭司供職的資格:6-9外邦人;10-14失職的利未人;15-16撒督的子孫
→17-31 有關祭司的條規:17-22服儀生活;23-24三大任務:教育、管理、崇拜;25-27潔淨;28-31財產。

四、結構亮光
43章提到聖殿硬體的規格,而44章則是提到聖殿中軟體的規範。
A:
當神的榮光由東門進入聖殿後就關閉了,除了君王外,再沒有人可以由此門出入。
目的:
1.教導百姓:神的榮耀曾從此處離開再回來,因此要向下一代述說神的聖潔作為。
2.關閉代表神的榮耀不會離開,成為神永遠同在的象徵。
 
Q:vv.6-16提到了誰可以服事神,這提醒了我們什麼?
A:
v.4再次提到神的榮光,我們要不斷地在服事中確認神的同在與榮耀。
v.5門是出入之處,因此要特別留意,這有兩個意涵:
1.讓人「進入」敬拜神:牧養、服事要為弟兄姊妹預備「門」,要讓弟兄姊妹清楚知道如何遵行神的旨意。
2.敬拜中要謹慎,所有的出入、作法都要討神的喜悅,下文提到了進入聖殿敬拜的限制。
 
1)外邦人:vv.6-9禁止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進入。被擄前聖殿裏許多僕役的工作由外邦人擔任,如基遍人(書9:23、27)、迦利人(王下11:4、19)、尼提寧人(拉8:20),以西結指出這是一種褻瀆的行為,在新殿中須加以禁止
很可能以色列人覺得辛苦,不願意擔任這樣的工作,求主憐憫我們,教會不可以因為缺人而降低事奉的資格,讓沒有委身或不清楚重生得救的人擔任教會要職就是踐踏聖職,能夠事奉神是基督徒的特權與恩典!
 
書9:27 當日約書亞使他們在耶和華所要選擇的地方,為會眾和耶和華的壇作劈柴挑水的人,直到今日。
王下11:4 第七年,耶何耶大打發人叫迦利人(或譯:親兵)和護衛兵的眾百夫長來,領他們進了耶和華的殿,與他們立約,使他們在耶和華殿裡起誓,又將王的兒子指給他們看,
拉8:20 從前大衛和眾首領派尼提寧服事利未人,現在從這尼提寧中也帶了二百二十人來,都是按名指定的。
 
2)失職的利未人:vv.10-14曾經失職的利未人不得執行祭壇前的聖工,只能擔任聖殿其他雜役的工作。
主前621年約西亞改革時,曾把各鄉村邱壇的祭司調遷至耶路撒冷的中央聖壇,但過去因拜偶像的鄉村祭司則不准分擔壇前聖職。(王下23:5、8-9)
利未人擔任的職責包括a.v.11,14在聖殿大門口擔任護衛;b.伺候祭民;c.v.11為祭民宰殺祭牲。v.13他們不准靠近聖物及聖所。
即便失職,神仍舊賜下恩典使人能夠重新服事主;即便僅是看門的,也有極大的恩典與榮耀。
 
王下23:5 從前猶大列王所立拜偶像的祭司,在猶大城邑的邱壇和耶路撒冷的周圍燒香,現在王都廢去,又廢去向巴力和日、月、行星(或譯:十二宮),並天上萬象燒香的人;
王下23:8-9 並且從猶大的城邑帶眾祭司來,污穢祭司燒香的邱壇,從迦巴直到別是巴,又拆毀城門旁的邱壇,這邱壇在邑宰約書亞門前,進城門的左邊。但是邱壇的祭司不登耶路撒冷耶和華的壇,只在他們弟兄中間吃無酵餅。
 
3)撒督子孫:vv.15-16祭壇前的侍奉仍由撒督的子孫擔任。撒督是所羅門王時取代亞比亞他的大祭司(王上2:35)。
在關鍵時刻我們的選擇很重要,是要跟著世界走還是要選擇看守神的聖所?求主使我們忠於神的家,在關鍵時刻更不可以輕忽自己的責任。
 
王上2:35 王就立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代替約押,又使祭司撒督代替亞比亞他。
 
Q:vv.17-31有關祭司的條規重點是什麼?給我們什麼提醒?
A:
祭司的各項生活,如婚姻、起居、衣著、行為各方面都必須潔淨、聖潔。神的僕人必須接受更高標準的管轄與約束,這樣要求的目的是:v.23教導人民聖俗之別,並成為聖潔的榜樣。
 
v.20不可剃頭、v.21不可喝酒、v.25不可挨近死屍,與拿細耳人的願相似(民6:1-21)。
民6:3 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
民6:5-6 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
 
他們的職責範圍主要是:1.宗教教育;2.法律裁判;3.祭壇前的敬拜等,他們的全人與生命都須投身事奉。
 
v.28「祭司必有產業」:這產業便是神自己。有古譯本作「祭司必無產業」,神本身就是祭司產業的來源,現代中文譯本翻譯為:「祭司的職分就是產業」。
神規畫透過百姓的奉獻供給他們生活上的需要,v.29他們可以吃素祭、贖罪祭、贖愆祭以及一切虔誠奉獻的祭物,v.31但不能吃自死或被撕裂的動物。

五、反省問題:
在關鍵時刻,什麼是我的選擇,是跟隨世界還是忠於神,是抓住世界還是抓住教會?
我們是否甘心樂意接受看似被神限制、不自由的生活?
什麼是我的產業?我以什麼為最大的滿足與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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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員: 貴格會合一堂 徐坤靖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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