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北京一位母亲因年纪大了需要照顾,就想着让女儿辞去广州的工作回北京照顾自己。且为了补偿女儿辞职后没有收入来源,母亲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卖了490万给了女儿,双方还签了协议,约定女儿要承担母亲的全部养老费用并履行赡养义务直到母亲去世。但2024年双方因母亲的房租问题产生纠纷,还闹到了法院。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女儿在支付母亲养老费用的过程中,存在未支付房屋租金的情况,已经构成对赠与合同中附加义务的违反,最终法院判决女儿返还母亲480万元。
网友A:赡养父母本来就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何况母亲还给了女儿490万,果然用金钱维持的亲情就是不牢靠!有这钱真不如请个专业的保姆,起码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网友B:可能这个母亲觉得自己给了女儿那么多钱,女儿就应该随叫随到听自己的话,真以为490万在北京是什么巨款吗?那就等着自生自灭吧!
那你怎么看待女子辞职照顾母亲获赠490万却因拒缴房租被判返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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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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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頻率每週更新
- 發佈時間2025年8月8日 下午9:00 [UTC]
- 長度5 分鐘
- 集數2
- 年齡分級兒少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