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的补充通知》,这是对2024年10月17日印发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产业类和公益类项目试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的完善和补充,旨在提高报批效率,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推动产业类、公益类项目加快落地。
文件指出,对于实行“机审+承诺制”及产业类和公益类“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后补材料的时间可适当放宽,承诺的后补时限统一为6个月,且在承诺时限到期前可申请最多不超过2次延期,每次延期时限为6个月。
如因政策调整、企业经营变动等客观原因,建设单位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履行承诺、补齐容缺材料的,应当在承诺后补时限到期前向原审批部门书面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说明材料与告知承诺书一并提交。第一次延期后,如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兑现承诺需再次延期的,允许建设单位到期前向原审批部门书面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按审批部门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经原审批部门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时限不超过6个月。
若建设单位需要另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需在承诺时限内重新入案申请办理并获取证号,以证号办结原承诺制案件。
记者了解到,在政策优化前,对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机制助企纾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第三点“扩大建筑工程报建‘机审+承诺制’范围”明确可后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报告的建设项目,后补时限为6个月;对于《关于产业类和公益类项目试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明确可后补《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报告、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图的产业类和公益类项目,后补时限为3个月。
政策优化后,后补时限统一为6个月。承诺时限到期前,建设单位可申请办理2次延期,每次延期时限为6个月,不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每次延期申请时,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均需开展现场踏勘并核实是否存在净地出让、管线迁改等问题,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加快项目落地。
文、图|记者 董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