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三級公務員法這四題其實都比普考好處理
(約7分35秒開始到28分30秒)
第一題,奪高分關鍵在785號解釋這段:「國家對公務人員有給予俸給等維持其生活之義務(本院釋字第575號解釋、第605號解釋及第658號解釋參照)。國家對公務人員於法定上班時間所付出之勞務、心力與時間等,依法應給予俸給;公務人員於法定上班時間以外應長官要求執行職務之超勤,如其服勤內容與法定上班時間之服勤相同,國家對超勤自應依法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等相當之補償。此種屬於給付性措施之法定補償,並非恩給,乃公務人員依法享有之俸給或休假等權益之延伸,應受憲法第18條服公職權之保障。」
第二題,服務法第3條第4條穩穩處理即可,學說現在反而不是重點。
第三題、把中立法從第5條到第10條走完,以「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的相關作為限制為主軸來論述,然後適用對象與準用對象可以在前言或結語拿來加分用。
第四題、如同考前提醒過的,目前還是把「職場霸凌成立與否」認定為「管理措施」,故應向衛生局提起申訴,對申訴結果不服再向保訓會提再申訴。而保訓會的再申訴決定會因為「有權利保護必要」(參照釋字785號及112年憲判字第15號),使當事人不服再申訴決定,得提起行政訴訟。處分之性質是否為行政處分不是本題要抓的重點,可以用「有疑問者係」來補充,但把現況下該走的行政爭訟程序講完才是重點,不要寫偏。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理論與實務》2025年版,比2023年版多8頁,在考績制度和退休、資遣及撫卹制度章節略有調整。我的建議是,如果你有2023年版了,不一定要再購入;如果你從來都沒有買過,當然要買一本。
最後,謝謝三杯和家瑄,昨天一起完成了職涯開箱講座,還有大風大雨下現場依然有人一起參與;看起來這種講座應該要多辦一點,開箱會開得更清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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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頻率每週更新
- 發佈時間2025年7月20日 上午9:18 [UTC]
- 長度56 分鐘
- 季數5
- 集數2
- 年齡分級兒少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