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元朗襲擊發生至逾五年七個月,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楊朗七名非白衣人,去年 12 月被裁定暴動罪成。林卓廷減刑後被判囚 37 個月;其餘六名被告,減刑後判監 25 至 31 個月。
究竟法官陳廣池在判刑理由書,就 721 事件的性質、2019 年社會運動說了些甚麼?他形容林卓廷的角色與其他被告明顯有別,行為是「拱火澆油」又是基於甚麼理據?其餘六名被告在判刑背後,又有甚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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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2025年2月27日 下午5:16 [UTC]
- 長度16 分鐘
- 季數1
- 集數152
- 年齡分級兒少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