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33條,問題是:「誰在禮儀中行動?」
有些人或會說,還用問嗎?當然是主禮者、執事、神父或者主教。表面上如是,但事實上在神學上並非這麼簡單。「在禮儀中,『整個基督』(Christus Totus)─頭和肢體(整個基督的奧體)在行動。」
首先,基督作為頭,以什麼身份行動呢?「大司祭的身分」。這個大司祭的身分,是當祂榮登天鄉,死而復活之後,身上帶有我們刺透祂的「五傷」。記得祂顯現給門徒時說:「看看我的手(傷痕)罷!」(若20:27)嗎?意味著祂帶著人性,當然祂自己是天主,擁有天主性。於是,天主性和人性是相通的,是天人之間唯一的中保。我們一定要通過祂,才可以去到天主。因此,禮儀當中不能沒有耶穌基督這個大司祭的身分。
但是在這個世界上,「偕同祂的身體」,即除了基督的奧體外,還有祂的身體。剛才我說的不對,我提到在地上。這個身體不僅存在於人間,一方面有得勝的教會——天上的眾聖者,也有地上的教會——我們,在禮儀裡一起行動,所以是非常美麗、漂亮且龐大的。
至於眾聖人何時參與呢?最明顯的就是在一些隆重的禮儀,例如發大願、祝聖聖職時,我們會念《諸聖禱文》,便有天上的教會參與;地上的教會,當然其代表是主禮者、執事、神父或主教,但同時教友的臨在也非常重要。不是指領受聖事者或者參與彌撒者參與聖事,則其他教友可有可無。不,他們、代表著地上的教會的這一群人,例如領洗者,他們參與了這個教會,因此地上教會——教友的臨在是非常重要的。
再重複一句,在禮儀當中,誰在行動?整個基督,即是頭和肢體,是天上的耶穌基督的大司祭身分,加上天上的眾聖者和地上的所有基督徒。
今天的聖經金句集中在耶穌身上:「我們既然有一位偉大的,進入了諸天的司祭,天主子耶穌。」來自《希伯來書》第4章14節。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33條:誰在禮儀中行動?//在禮儀中,「整個基督」(Christus Totus)─頭和肢體在行動。基督以大司祭的身分,偕同祂的身體─天上和地上的教會,一起舉行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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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2025年9月4日 下午10: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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