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瑟邏輯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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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瑟邏輯學堂

亞瑟邏輯學堂:開啟思維的全新境界   歡迎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這裡是您學習邏輯和批判性思考的殿堂。   我是亞瑟,一位擁有40餘年工程設計、監造經驗的資深工程師。在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邏輯思維的重要性。它幫助我解決了無數複雜的問題,也讓我能夠以清晰的思維做出明智的決策。   因此,我創辦了「亞瑟邏輯學堂」,希望能將我的邏輯思維經驗分享給更多人。 在這裡,您將學習到: •邏輯思維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如何識別和避免常見的思維謬誤 •如何分析論證、評估證據和做出合理的判斷 •如何有效地溝通和說服他人 頻道特色 •內容實用:我們將以貼近生活的案例和實例,來講解邏輯思維的原理和技巧,讓您能夠學以致用。 •語言簡潔:我們會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講解複雜的邏輯概念,讓您能夠輕鬆理解。 •形式活潑:我們會以多元化的形式,如對話、辯論等,來呈現邏輯思維的內容,讓您在學習中樂此不疲。 目標受眾 •在校學生 •職場人士 •對邏輯思維感興趣的任何人   邏輯思維是一項重要的思維技能。它可以幫助我們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做出更好的決策,解決更複雜的問題,並與他人進行更有效的溝通。   如果您希望提升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那麼就請加入「亞瑟邏輯學堂」吧!讓我們一起開啟思維的全新境界! 收聽方式 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收聽「亞瑟邏輯學堂」: 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zyxat2fSOzfDSqy49vQEOKQV5jmssRDf Apple Podcasts:https://podcasts.apple.com/nl/podcast/%E4%BA%9E%E7%91%9F%E9%82%8F%E8%BC%AF%E5%AD%B8%E5%A0%82/id1740957567 或搜尋關鍵字「「亞瑟邏輯學堂」」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1. M57-大家一起來找碴!:鎖定嫌疑人,就能真相大白?

    21小时前

    M57-大家一起來找碴!:鎖定嫌疑人,就能真相大白?

    M57-大家一起來找碴!:鎖定嫌疑人,就能真相大白?     本集大家一起來找碴!「鎖定嫌疑人,就能真相大白?」,題目如下所述:     【公寓失竊案:誰是小偷?】某社區兩層樓共住六戶人家。樓上三戶分別是失主、顧某、沈某;樓下三戶為失主外孫孔某、一位裁縫與一位工人。   某日失主出門期間發生竊案,報案的是住在樓下的孔某。警方調查後指出:「既然外出期間無陌生人上樓,那行竊者一定是樓上住戶或樓下三戶中曾上樓者。」警方認為樓下的裁縫與工人「從不會上樓」,予以排除;又因顧某的姘夫龔某有不在場證明,也被排除。   於是,警方鎖定沈某的姘夫孫某為嫌犯,並將其傳喚到案,但最終證據不足,無法破案。     請說明警方採用的推理形式為何,並說明其中的問題點。     本集解說,將於「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公開。請點選說明中連結觀看。   解說 M57-大家一起來找碴!:鎖定嫌疑人,就能真相大白?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nbggALDw/   「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rthurlogic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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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P-S27-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從驗收前颱風災損,看懂風險分配的法律眉角

    21小时前

    EP-S27-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從驗收前颱風災損,看懂風險分配的法律眉角

    EP-S27-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從驗收前颱風災損,看懂風險分配的法律眉角     本集我們要探討一個在工程實務中經常發生的爭議:廠商承攬工程做好了,卻因為天災導致部分成果受損,機關因此拒絕付款,這時候,工程款到底能不能請領?我們將透過一個實際的法院判決案例,漁港航道疏浚工程的訴訟,來深入解析承攬契約中關於「驗收」與「交付」這兩個關鍵原則,以及它們如何影響廠商請領報酬的權利。這個案例歷經了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一路到最高法院的審理,最終釐清了承攬工程款給付的重要觀念。   最終法院判決機關應給付廠商驗收前之估驗款及物價調整款。判決理由認為,雖然工程因颱風迴淤導致最終驗收不合格,且工程性質屬於「須交付」的工作,但廠商所請求的款項,依契約約定係屬於按工程進度完成,即可請領估驗款及物價調整款,該部分工作已於颱風前完成並經複驗合格,已符合契約約定的給付條件,不以最終驗收合格為必要,故廠商有權請求。     本集詳細內容請參閱:敘述或說明內所附之逐字稿。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S27-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從驗收前颱風災損,看懂風險分配的法律眉角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邏輯思維」工程應用系列,目的在說明如何採用有系統、有架構的「邏輯思維」,解決工程施工、監造上遭遇的問題。我們不提供標準答案,實際上也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我們提供「思維方法」協助你去解決問題。     本集我們要探討一個在工程實務中經常發生的爭議:廠商承攬工程做好了,卻因為天災導致部分成果受損,機關因此拒絕付款,這時候,工程款到底能不能請領?我們將透過一個實際的法院判決案例,漁港航道疏浚工程的訴訟,來深入解析承攬契約中關於「驗收」與「交付」這兩個關鍵原則,以及它們如何影響廠商請領報酬的權利。這個案例歷經了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一路到最高法院的審理,最終釐清了承攬工程款給付的重要觀念。     本案歷審裁判共五審,各審判決文可至「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下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99 年度 建 字第 42 號判決 99.08.19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99 年度 建上 字第 24 號判決 100.04.20 最高法院 100 年度 台上 字第 2152 號判決 100.12.15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01 年度 建上更(一) 字第 1 號判決 101.06.13 最高法院 104 年度 台上 字第 1438 號判決 104.07.31   壹、案件緣起     本案源於A廠商承攬機關「漁港航道疏浚工程」。根據雙方簽訂的工程採購契約,廠商的工作內容主要是在指定的航道範圍內進行抽砂,達到契約設計要求的特定水深,並將抽出的砂土運送至指定地點進行海岸養灘。 廠商依契約規定申報開工,並依約施作,並於同年申報完工。接著,雙方依契約規定程序辦理了初驗,初驗結果顯示部分航道水深未達設計標準,存在瑕疵。廠商隨即進行改善,並再次辦理複驗,確認施工已符合設計水深。   然而,就在複驗合格後,正式驗收前夕,強烈颱風來襲,夾帶大量砂土導致已浚深完成的航道發生迴淤。機關於辦理正式驗收時,發現部分區域因颱風造成迴淤,水深已不符契約設計深度。機關因此通知廠商限期改善,但廠商認為迴淤係因颱風所致,依約毋庸負責,且主張工程已於複驗合格時即應視為驗收完成,或已符合請款條件,機關應給付剩餘款項。機關則抗辯工程尚未經正式驗收合格,廠商不得請求給付。雙方因此產生爭議,廠商遂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貳、「爭執事項」的契約規定及相關法規     本案的爭議核心圍繞在兩個主要法律議題:  1.系爭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   這涉及契約中關於工程查驗程序的約定,依照系爭契約,工程的查驗階段包含「估驗」、「初驗」、「複查」、「驗收」四個程序。契約約定,廠商申報竣工後,先辦理「初驗」,若有缺失則進行「複查」,「複查」合格後,機關應於一定期限內辦理「驗收」。驗收的目的是確認工作是否達到完工標準,有無瑕疵。工程實務上常以驗收完成,作為給付承攬報酬的條件。  2.系爭工程是否「無須交付」?   這與民法第505條第1項關於承攬報酬給付時期的規定有關。該條規定:「報酬應於工作交付時給付之,無須交付者,應於工作完成時給付之」。因此,釐清「航道疏浚工程」的性質,是否屬於「須交付」或「無須交付」的工作,將影響報酬的請求時間點是工作「交付時」或「完成時」。     除了這兩個主要爭議,訴訟中也涉及契約中關於估驗款、尾款、物價調整款的給付條件,颱風等不可抗力災害發生時的風險負擔及損害補償條款,以及定型化契約條款公平性的問題。   參、訴訟雙方對爭執事項之主張及其理由   一、關於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    *廠商的主張:   工程已於辦理複驗合格時即應視為驗收完成,機關要求另辦「正式驗收」是契約所無的程序,增加廠商負擔且顯失公平。颱風發生在複驗合格之後,因此颱風造成的迴淤不影響其已完成驗收的事實。廠商甚至認為因颱風導致的迴淤清理應屬新增工作,不應影響原工程的驗收認定。此外,航道施工期間開放船隻通行,也應視為機關已受領工作物。    *機關主張:   初驗後的複驗程序,並非正式驗收,依照契約約定,需待初驗複查合格後,機關才辦理正式驗收,辦理正式驗收時,因颱風造成迴淤導致水深不符設計,驗收不合格,廠商依約應負責改善。颱風造成的迴淤不屬於新增工作,而是廠商為使航道符合約定深度必須清除的責任。   二、關於工程是否「無須交付」?    *廠商的主張:   浚挖航道屬「無須交付」的工作性質,因此依民法第505條第1項後段規定,應於工作完成時即得請求給付承攬報酬。    *機關的主張:   系爭工程改變原有地形地貌,屬於有「有形之結果」的工作,依最高法院50年台上字第2705號判例意旨,原則上廠商應將完成物交付於機關。且契約明定驗收合格後廠商應辦理點交,故本案工程並非「無須交付」。   肆、針對「爭執事項」,雙方對他方所提主張之反駁   一、關於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    *廠商對機關主張的反駁:   廠商質疑機關增設驗收程序違反契約約定,並引用其他工程案例,主張在遭遇颱風時僅依初驗結果即予驗收通過。認為颱風造成的迴淤超出原契約範圍,應屬新增工作。航道已開放使用即代表機關已實際受領。    *機關對廠商主張的反駁   機關強調契約明確約定估驗、初驗、複查、驗收等不同程序,各階段要件不同,並舉證函文內容證實複驗是「初驗之複查」而非驗收。依「債之相對性」原則,其他工程的處理方式不能拘束本案雙方。依契約疏浚至指定深度是廠商義務,颱風迴淤後仍需清除以達此深度,並非新增工作。契約圖說已約定施工期間廠商應維持航道暢通,航道供漁船通行是廠商的契約義務,並非機關已受領工作物。   二、關於工程是否「無須交付」?    *機關對廠商主張的反駁   機關重申本工程有浚挖及堆置砂土,改變地形地貌,依最高法院判例有「有形之結果」,應負交付義務。契約也要求點交,駁斥廠商無須交付的主張。   機關指出廠商是專業營造公司,簽約前應已評估颱風等風險。契約條款關於不保事項由廠商負擔,不構成顯失公平的定型化契約。颱風僅造成工作物毀損(迴淤),並未導致廠商無法履約進行修復。   伍、法院判決結果及理由,所依據的契約、法規   一、關於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     法院認同機關的主張,認為依系爭契約及施工規範的約定,工程查驗程序包含估驗、初驗、複查、驗收四個不同階段。「初驗之複查」,確認廠商已依初驗意見改善完成並符合設計水深。正式「驗收」時,該次驗收因颱風迴淤導致水深不符而未合格。廠商比附援引其他工程案例的主張,因契約已有明文約定,且基於債之相對性原則而不被採納。   法院也認為颱風造成的迴淤是承攬工作本身的缺失,廠商有義務改善以符合契約約定深度,並非新增工作。航道維持暢通是廠商的契約義務,不代表機關已完成驗收並受領工作物。因此,系爭工程並未通過正式驗收。   二、關於工程是否「無須交付」?     法院採納

    2 分钟
  3. M56-大家一起來找碴!:消失的彈孔-別讓成功故事誤導你!

    2天前

    M56-大家一起來找碴!:消失的彈孔-別讓成功故事誤導你!

    M56-大家一起來找碴!:消失的彈孔-別讓成功故事誤導你!     本集大家一起來找碴!「消失的彈孔-別讓成功故事誤導你!」,題目如下所述:     二戰後期的一間臨時軍用會議室裡,正在討論如何加強轟炸機的防護,技術長帶著「返航飛機上彈孔的分布位置」的統計紀錄走進來。圖板上,密密麻麻的黑點標示了轟炸機被子彈擊中的位置,發現機身某些部位彈孔密集,而引擎及油箱附近卻幾乎沒有彈孔。   幾位軍官據此提出建議:應該把有限的鋼板,主要用來加強這些彈孔最多的部位,至於幾乎未被擊中的引擎區及油箱區,可以暫時不予強化,好節省稀缺資源。   技術長被要求在會議結束前給出他的評估,這項看似合理的裝甲配置,真的萬無一失嗎?     本集解說,將於「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公開。請點選說明中連結觀看。   解說 M56-大家一起來找碴!:消失的彈孔-別讓成功故事誤導你!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92TSeR1wV/   「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rthurlogic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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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P-P34-邏輯推理遊戲:名伶之死-自殺、他殺、意外!

    5天前

    EP-P34-邏輯推理遊戲:名伶之死-自殺、他殺、意外!

    桃園兒童藝術節6/21-7/13閃亮登場✨ 最精彩的主題活動7/5-7/6在桃園陽光劇場,7/12-7/13在龍潭運動公園,精彩表演不停歇,還有多元好玩的藝術市集,邀請大小朋友一起出發,探索夢想星球! 活動資訊請上活動官網查詢👉 https://fstry.pse.is/7rv26s ——以上廣告由 Firstory 與【月城南廣告】共同執行—— EP-P34-邏輯推理遊戲:名伶之死-自殺、他殺、意外!     本集邏輯推理遊戲「名伶之死-自殺、他殺、意外!」,題目如下所述:     【案情改編:大唐長安「鳳梨樓」奇案】大唐龍朔年間,長安城內繁華勝地「鳳梨樓」裡,名伶柳如花暴斃於後院涼亭。府尹命捕快調查後,將與她關係最深的侍女翠微,及與其交往甚密的蘇景雲,一併帶至公堂審訊。 翠微顫抖著說:「如果這真的是謀殺,那兇手肯定就是蘇景雲!」   蘇景雲吁了口氣反駁:「柳如花若不是自殺,那就是他殺!」   府尹依據捕快調查結果,在高座上一字一頓地宣佈了兩條推斷:  1.若翠微與蘇景雲二人所言皆真,則此案純屬意外。  2.若二人中有一人說謊,則此案必非意外。   據案卷記載,府尹以上兩項推斷最終均被證明無誤。   至此,案情已置於檯面。問題來了:柳如花到底是自殺、謀殺,還是單純發生意外?     答案及詳細解說,將於「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公開。請點選說明或逐字稿中連結觀看。   解說 EP-P34-邏輯推理遊戲:名伶之死-自殺、他殺、意外!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65sMG77i9/   「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rthurlogic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2 分钟
  5. M55-大家一起來找碴!:只能三選一?小心選言謬誤套牢你!

    5天前

    M55-大家一起來找碴!:只能三選一?小心選言謬誤套牢你!

    M55-大家一起來找碴!:只能三選一?小心選言謬誤套牢你!     本集大家一起來找碴!「只能三選一?小心選言謬誤套牢你!」,題目如下所述:     【市政財政新聞】北山市議會昨晚審議新年度預算時,財政局長簡報結論:「面對嚴峻赤字,我們原本有三條路:   ①調高地價稅:恐加重市民負擔,不可行;  ②大幅刪減警力預算:勢必危及治安,也不可行;   ③關閉四座社區圖書館。   前兩條路顯然行不通,為了城市永續,我們只能選擇第三方案!」   許多議員聽後紛紛點頭同意,媒體也以「財政寒冬,圖書館成犧牲品」為標題報導。     然而,局長真的把所有可能性都盤點完了嗎?請找出財政局長決策可能的問題點。     本集解說,將於「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公開。請點選說明中連結觀看。   解說 M55-大家一起來找碴!:只能三選一?小心選言謬誤套牢你!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6VeTWBLCf/   「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rthurlogic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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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M54-大家一起來找碴!:壞人長這樣?揭開「天生犯罪人」的邏輯陷阱!

    6月17日

    M54-大家一起來找碴!:壞人長這樣?揭開「天生犯罪人」的邏輯陷阱!

    TOTO NEOREST 一體形除菌全自動馬桶 將奢華,全新昇華!以前瞻科技,打造舒心健康的生活 讓每次使用,都是潔淨與設計美學的頂級享受 8/31前購買指定機型享8折與$5,000優惠 了解更多➡️ https://fstry.pse.is/7rqm5d *商品功能依機種而有不同,優惠機種數量有限,詳情依門市公告資訊為準。 —— 以上為 KKBOX 與 Firstory Podcast 廣告 —— M54-大家一起來找碴!:壞人長這樣?揭開「天生犯罪人」的邏輯陷阱!     本集大家一起來找碴!「壞人長這樣?揭開「天生犯罪人」的邏輯陷阱!」,題目如下所述:     義大利學者龍勃羅梭(Cesare Lombroso)在十九世紀末提出轟動一時的理論:「犯罪人是天生的。」他在著作中指出,犯罪者擁有一套「退化」的身體特徵,例如顱骨突出、耳朵畸形、眼神兇惡…等。   在一次記者會上,他公開宣稱:「我們可以根據這些外表特徵,預測一個人是否傾向犯罪。這是科學,不是偏見。」他的理論當時大受歡迎,不僅影響監獄制度與犯罪學,甚至成為法院判決的參考依據。     但…這樣的說法,真的成立嗎?請找出「天生犯罪人」的邏輯謬誤。   本集解說,將於「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公開。請點選說明中連結觀看。   解說 M54-大家一起來找碴!:壞人長這樣?揭開「天生犯罪人」的邏輯陷阱!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6PQ7T8WSj/   「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rthurlogic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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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P-L10-工程監造文書之十:工程因趕工提早完工,獎勵變懲罰?

    6月17日

    EP-L10-工程監造文書之十:工程因趕工提早完工,獎勵變懲罰?

    桃園兒童藝術節6/21-7/13閃亮登場✨ 最精彩的主題活動7/5-7/6在桃園陽光劇場,7/12-7/13在龍潭運動公園,精彩表演不停歇,還有多元好玩的藝術市集,邀請大小朋友一起出發,探索夢想星球! 活動資訊請上活動官網查詢👉 https://fstry.pse.is/7rv26s ——以上廣告由 Firstory 與【月城南廣告】共同執行—— EP-L10-工程監造文書之十:工程因趕工提早完工,獎勵變懲罰?     在公共工程的世界裡,進度與成本總是緊密相連。廠商努力趕工,希望能提早達成目標,這本應是件好事,有助於機關提早取得工程效益。然而,有時卻會聽到一些爭議,關於廠商提早完工後,廠商通常認為應依原約定工期給付工程款,以示鼓勵其提升效率,然而,機關偶有認為工期縮短即應扣減相關費用,像是管理費或品管人員費用等。廠商與機關之間對於這個問題的認知,似乎存在一些差異。   你是廠商或監造單位工程師,遇到此種問題時,廠商如何函文機關陳情?監造單位如何函文建議機關處理方式?本集我們根據一些工程契約範本和相關資料,一起來協助你處理。     本集詳細內容請參閱:敘述或說明內所附之逐字稿。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L10-工程監造文書之十:工程因趕工提早完工,獎勵變懲罰?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邏輯思維」工程監造文書系列,目的在說明如何採用有系統、有架構的「邏輯思維」,讓你輕鬆處理工地文書,看到承商來函,尤其是要工期、要錢的,不會再一個頭二個大。從「解析承商來函」、「審查承商訴求是否符合契約規定」、到「回函承商」,我們提供一套「處理流程」和「回函架構」,並提供「相關範例」供你參考。   當然本系列亦適用於承商工程師,讓你輕鬆駕馭工地文書,不再不知如何下筆。     在公共工程的世界裡,進度與成本總是緊密相連。廠商努力趕工,希望能提早達成目標,這本應是件好事,有助於機關提早取得工程效益。然而,有時卻會聽到一些爭議,關於廠商提早完工後,廠商通常認為應依原約定工期給付工程款,以示鼓勵其提升效率,然而,機關偶有認為工期縮短即應扣減相關費用,像是管理費或品管人員費用等。廠商與機關之間對於這個問題的認知,似乎存在一些差異。   你是廠商或監造單位工程師,遇到此種問題時,廠商如何函文機關陳情?監造單位如何函文建議機關處理方式?本集我們根據一些工程契約範本和相關資料,一起來協助你處理。   首先,我們將先查詢是否有相關的案例可供借鏡,並依此以廠商及監造單位角色,撰寫給機關的函文稿供參考。   壹、相關案例探討     根據現有文獻資料的查詢,並未發現有明確公開案例,顯示機關因廠商「僅僅因提早完成履約」,而直接扣減按工期計算之管理費、品管費…等相關費用,並因此形成履約爭議或訴訟。   雖然部分機關偶有主張因廠商提早完工,工期縮短而應扣減按時間比例計算之相關費用,但這類主張在現行的公共工程契約範本,及已公開的實務案例中,並無明確的支持依據。公共工程實務上,對於廠商提早完工的狀況,多數傾向於按原合約工期全額給付按時間計算的費用,並且可能依規定給予「趕工獎金」等獎勵。   貳、廠商函文機關陳情參考稿   主旨:   針對因本廠商配合貴機關要求趕工並提前完工,貴機關擬扣減相關費用乙案,提出異議,懇請維持契約原定給付。   說明:  一、本廠商承攬 貴機關委辦之工程,前蒙貴機關指示要求趕工,本廠商本於契約精神及協助機關達成目標之意願,已積極配合趕辦,並最終成功提前完工。對於本廠商配合 貴機關需求所付出的努力及提前達成目標,本應為契約良好履行之體現。    二、然而,貴機關現卻主張因本廠商提早完工,需扣減管理費、品管人員費用等相關費用,本廠商認為此一要求,於法不合,亦與公共工程採購契約之慣例及精神相違背。理由臚列如下:  1.契約範本精神為鼓勵提前完工,而非扣減費用:   根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之規定,按工期計價之相關費用(如環境維護費、交通維持費、人事費、管理費、品質管理費等),如廠商較約定履約期限提前竣工,其提前的工期仍應納入計價數量,不因提前完工而扣減。此規定之目的,正是為了獎勵廠商積極趲趕工進,使機關能提早獲得工程效益。本廠商提前完工,恰是符合此一範本所鼓勵之行為,理應維持原定費用給付,而非遭受扣減。    2.實務上無因提前完工而扣減費用的案例:   根據現有的公開案例與判決,並無明確事例顯示機關「僅因廠商提前完工」即扣減管理費、品管費等費用。相關爭議多集中在工期展延時費用的計算,或因履約瑕疵導致減價驗收的情形。這再次印證,提前完工不構成費用扣減的事由。    3.政府政策傾向於獎勵趕工:   行政院及各地方政府多訂有「趕工獎金」辦法,用以鼓勵廠商提前完工。此政策導向明確顯示,政府對於提前完工的態度是給予獎勵,而非藉機扣減廠商費用。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相關要點亦新增以修約方式處理趕工增加的必要費用,強調的是補償而非懲罰。    4.契約未約定者,機關不得逕自扣減:   管理費、品管人員費用等均已合理包含於本廠商投標時所提出的契約總價之中,此總價係基於原契約約定的工期及工作範圍所估算。實務上的仲裁及法院見解多認為,機關如欲扣減廠商費用,需有明確的契約依據。倘契約中並未載明「因提前完工得扣減管理費、品管人員費用」,貴機關實無逕自扣減之權限。    5.提前完工涉及廠商額外投入:   本廠商為配合貴機關要求提前完工,往往需要投入額外的資源,例如增加人力、延長工時(包含夜間或假日施工)、調整施工方法或增加機具等,這些措施無形中增加了本廠商的直接成本。這些額外的投入是為了壓縮工期所付出的努力與代價。在此情況下,扣減原已包含在契約總價中、且按原定工期計算的費用,不僅不合理,也變相懲罰了本廠商積極配合機關的作為。    三、綜上所述,本廠商已依契約約定及 貴機關之要求完成了工程,並提前實現了貴機關所期望的工期目標。此係本廠商良好履約之證明,理應依契約獲得全部價金。貴機關以提前完工為由擬扣減相關費用,不僅欠缺契約及法令依據,亦與政府採購鼓勵廠商提升效率之宗旨不符。    四、懇請 貴機關審酌上述說明,撤回不合理的費用扣減要求,依契約約定全額支付本廠商應得之工程款項。   參、監造單位函文機關建議處理方式參考稿   主旨:   有關OO工程廠商提早完工相關費用給付事宜,建請依契約精神及通案處理原則辦理。   說明:  一、本工程承包廠商OO公司已於原約定履約期限OO年OO月OO日前完成履約,符合提早完工情形。    二、針對廠商提早完工時,契約中按工期計算之相關費用(如管理費、品管人員費用等),查核現行公共工程契約範本及實務慣例。例如,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即有條款精神支持,按工期計價費用應按原合約工期全數給付,不因提前完工而扣減。此做法旨在鼓勵廠商提升履約效率及品質,符合政府採購政策目標。    三、參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頒布的「公共工程趕工實施要點」 [營建工程趕工實施要點] 及相關意旨,對於廠商因應機關要求趕工或自身效率提升而提前完工,多係採給予趕工獎金等方式予以獎勵,而非扣減其依契約應得之費用。    四、經查相關文獻資料與案例分析,並未發現有明確的法規、契約條款或已成立之案例支持機關僅因廠商提早完工即逕行扣減其按工期計算之管理費或品管人員費用之處理方式。    五、若機關因廠商提早完工而扣減其按工期計算之費用,恐有悖於鼓勵廠商提高效率、積極履約之本意,未來可能降低廠商參與公共工程之投標意願,亦可能引發不必要的履約爭議,增加行政成本。    六、綜上,為符合契約精神、採購效益及維護公共工程良好履約環境,建議 鈞長參依現行公共工程通案處理原則及契約範本意旨,按系爭契約原約定之履約期間,給付廠商按工期計算之相關費用,不予扣減。   敬請 鈞核 ----------     在工程履約實務中,機關偶有對廠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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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M53-大家一起來找碴!:《3體》中火雞科學家的悲歌

    6月15日

    M53-大家一起來找碴!:《3體》中火雞科學家的悲歌

    🍷越南有著一生必看一次的絕美奇景 💋下龍灣美得奇幻、蘭夏灣美得浪漫 🏆品冠旅遊輕戀越南 金質旅遊獎肯定 ▶️獻給最懂品味的您👉 https://fstry.pse.is/7r6zts —— 以上為播客煮與 Firstory Podcast 廣告 —— M53-大家一起來找碴!:《3體》中火雞科學家的悲歌     本集大家一起來找碴!「《3體》中火雞科學家的悲歌」,題目如下所述:     在《3體》中,羅素的火雞問題被以「農場主假說」的形式引用,成為對人類科學認知局限的深刻隱喻。   故事中,一個農場裡有一群火雞,火雞每天固定時間被餵食,其中火雞科學家經過近一年的觀察都沒有例外,於是火雞科學家歸納出「每天上午11點必有食物降臨」的定律,並在感恩節當天向同伴宣布了這一偉大定律,火雞科學家說到:「這一年來都是如此,我有十足的理由相信,明天也會一樣,我對未來充滿信心,請大家準備迎接下一個感恩節。」     請指出火雞科學家上述歸納結論的問題點。     本集解說,將於「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公開。請點選說明中連結觀看。   解說 M53-大家一起來找碴!:《3體》中火雞科學家的悲歌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bSePJaT6/   「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rthurlogic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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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瑟邏輯學堂:開啟思維的全新境界   歡迎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這裡是您學習邏輯和批判性思考的殿堂。   我是亞瑟,一位擁有40餘年工程設計、監造經驗的資深工程師。在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邏輯思維的重要性。它幫助我解決了無數複雜的問題,也讓我能夠以清晰的思維做出明智的決策。   因此,我創辦了「亞瑟邏輯學堂」,希望能將我的邏輯思維經驗分享給更多人。 在這裡,您將學習到: •邏輯思維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如何識別和避免常見的思維謬誤 •如何分析論證、評估證據和做出合理的判斷 •如何有效地溝通和說服他人 頻道特色 •內容實用:我們將以貼近生活的案例和實例,來講解邏輯思維的原理和技巧,讓您能夠學以致用。 •語言簡潔:我們會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講解複雜的邏輯概念,讓您能夠輕鬆理解。 •形式活潑:我們會以多元化的形式,如對話、辯論等,來呈現邏輯思維的內容,讓您在學習中樂此不疲。 目標受眾 •在校學生 •職場人士 •對邏輯思維感興趣的任何人   邏輯思維是一項重要的思維技能。它可以幫助我們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做出更好的決策,解決更複雜的問題,並與他人進行更有效的溝通。   如果您希望提升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那麼就請加入「亞瑟邏輯學堂」吧!讓我們一起開啟思維的全新境界! 收聽方式 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收聽「亞瑟邏輯學堂」: 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zyxat2fSOzfDSqy49vQEOKQV5jmssRDf Apple Podcasts:https://podcasts.apple.com/nl/podcast/%E4%BA%9E%E7%91%9F%E9%82%8F%E8%BC%AF%E5%AD%B8%E5%A0%82/id1740957567 或搜尋關鍵字「「亞瑟邏輯學堂」」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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