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8 用說的法律兵工廠:EP86 董事長越權簽約,公司要買單嗎?從「街口案」談重大交易中的授權、程序與3點提醒】
日前街口金科與泰山企業的36億元股權交易案,一審判決(北院112重訴853號判決)交易無效,街口要返還投資款的結果震撼市場,牽動的不只是商譽與資金,更揭開董事長未經授權交易背後的公司治理警訊。
事實上,董事長、董事會、股東會各有不同的功能及權責,而彼此關係又環環相扣;然而,公司董事會未實際召開、決議,而直接由董事長決策並對外為法律行為的情況比比皆是,但這樣的瑕疵行為,到底應由「公司」或「交易相對人」來承擔不利結果?非常值得討論。
重要的是,在這次的判決中,法院對於是類交易中「善意交易相對人」的認定,採取了相當嚴格的看法,這也給予商務交易頻繁的各位創業家或企業主相當的警訊:合理查證的義務是非常重要的。
但究竟該怎麼做、交易流程如何自保,以及決議程序出現瑕疵,會有哪些法律責任?這一集都有探討。
最後,泰山企業的詹家營運史,並在保力達、龍邦集團的介入,導致經營權喪失,一夕變天,這故事非常精采,大家也可以多去了解。
重點整理:
1.董事長對外的簽約行為,未經董事會決議,有無效力?
2.無權代表說和相對無效說的介紹
3.交易相對人和公司誰應該優先受到保護?善意如何認定?
4.交易過程中必須要注意的事項
✅02:50 泰山企業的經營權爭奪、詹家人內鬨、龍邦介入
✅06:30 董事長越權代表的效力及交易相對人的保護
✅07:30 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執行程序的介紹
✅09:00 董事長、董事會、股東會的關係
✅10:30 董事長未經授權對外簽約的效力?無效嗎?
✅12:00 「無權代表說」及「相對無效說」是什麼?
✅13:40 街口案法院採「相對無效說」及相關說明
✅15:20 交易相對人的「善意」如何認定?
✅16:30 街口主張善意的三個理由,法院為什麼不採呢?
✅19:00 法院認為要成立善意的三個理由及查證義務(重要)
✅22:10 實務界對於本判決的討論及疑問(過於嚴格)
✅23:00 從本案對於交易案件進行的啟示及提醒(重要)
✅24:20 交易契約的擔保條款及聲明條款,與交割先決條件
✅27:20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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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 节目
- 频率一周一更
- 发布时间2025年8月8日 UTC 07:36
- 长度29 分钟
- 分级儿童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