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HOHO公務人事尬聊

何昀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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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國家考試要知道的公務人事制度現況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1. -2 J

    #第159次尬聊:114年退除役特考三四等,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現行考銓制度、公務員法速解+高普考前QQQAAA

    因內容太多,講一下重點 一、人事行政四等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考得夠淺顯,一定要會。 二、人事行政三等公共人力資源管理,亮點在第3題和第4題 第3題可參考銓敘部網站教學,「年資併計、年金分立」概念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6geH6BdaK/ 而第4題要留意是在問Kirkpatrick 的「學習層面」及「行為層面」進行訓練成效檢視,所以可以用前/後測或實驗組/對照組來論述。 三、人事行政三等考銓制度,都夠簡單,你會的。反而是值得思考佈局要怎麼做,練習看看,不要一看到題目就沒寫架構馬上下手,導致內容一直跳針。 四、法律廉政三等公務員法(約43分10秒開始),四題都是考古題概念,但比較討厭的是第三題要看清楚,他是NCC「專任委員」不是「專門委員」,依據NCC組織法第4條第1項,本會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本會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但本法第一次修正後,第一次任命之委員,其中三人之任期為二年;另查編制表係比照簡任第13職等。所以是政務人員退至撫卹條例第2條第1項第5款之政務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當然要遵守旋轉門條款規定。 QQQAAA約從51分26秒開始回答,應該是都有答完啦,沒有回答到的再提醒我一下!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1 h 20 min
  2. 9 JUIN

    #第158次尬聊:看到「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免驚啦!考前QQQAAA繼續

    首先,修正「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第3條、第5條條文會不會有考試價值呢? 這個特查辦法的法源來自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第2項,是針對「特殊職務」才需要查核,而非一般職務普遍性的查核。 可以來個超級比一比: 1.規範目的不同 一般查核之品德忠誠查核,乃用人機關於任用前確認為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1至10款情形之查核,確認無消極資格。 而特殊查核係針對擔任「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職務」始需要辦理之查核。依該辦法第2條第2巷規定,各機關新增、刪除或修正須辦理特殊查核之職務,由各主管機關報請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或主管院會同考試院核定公告後辦理之。而查核項目規範乃未確認擔任特殊職務者是否有不適當之行為與關係。 2.辦理程序宇機關不同 一般查核由用人機關人事單位辦理,簽署具結書於任用審查送審作業時一併辦理。 特殊查核依據該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各機關辦理特殊查核,除機關首長由上級機關人事機構報請首長函請法務部調查局辦理外,其餘人員應由各該機關人事機構或上級機關人事機構報請首長函請法務部調查局辦理。 3.查核內容不同 一般查核係針對身分適任性與否之查核。 特殊查核則針對職務適任性查核,且查核時法務部調查局得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後,蒐集其財稅、信用卡、銀行存款、債務、授信及匯款紀錄等財務資訊。 4.查核頻率不同 一般查核於初任公務人員時辦理,原則上僅辦理一次。 特殊查核依該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任同一職務每滿三年,應重行辦理。但因業務需要,得縮短查核期間。 5.法律效果不同 一般查核若未通過,則不得任用。 經特殊查核後,認有危害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虞者,擬任人員應不得任用為特定職務,但可擔任非特殊查核職務以外之職務。 至於對查核結果不服的救濟,兩者都一樣,能用保障法就用保障法,不能用保障法就用訴願法。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1 h 2 min
  3. 27 MAI

    #第156次尬聊:今年是最好上榜的一次高普考?這層代誌是有影抑是無影?

    去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的報考人數超乎預料的微上升,今年不但打回原型,總報考人數還下降了。 真的是沒人要考嗎?不如來用近三年的幾個數據比較看看: 一、112年,總報考人數66,402人,總到考人數44,635人 (一)高考三級行政類科主力 1.一般行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3,677人,到考人數2,370人,錄取率8.69%(錄取206人)。 2.一般民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644人,到考人數411人,錄取率9.98%(錄取41人)。 3.人事行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2,745人,到考人數1,790人,錄取率8.10%(錄取145人)。 4.法律廉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1,367人,到考人數832人,錄取率6.25%(錄取52人)。 (二)普考行政類科主力 1.一般行政普報考人數6,667人,到考人數4,810人,錄取率6.28%(錄取302人)。 2.一般民政普報考人數2,037人,到考人數1,387人,錄取率9.30%(錄取129人)。 3.人事行政普報考人數2,873人,到考人數2,053人,錄取率3.21%(錄取66人)。 4.法律廉政普考報考人數2,038人,到考人數1295人,錄取率2.24%(錄取29人)。 二、113年,總報考人數66,702人,總到考人數46,132人 (一)高考三級行政類科主力 1.一般行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4,039人,到考人數2,730人,錄取率7.91%(錄取216人)。 2.一般民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813人,到考人數566人,錄取率8.30%(錄取47人)。 3.人事行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3,326人,到考人數2,291人,錄取率7.20%(錄取165人)。 4.法律廉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1,419人,到考人數875人,錄取率7.43%(錄取65人)。 (二)普考行政類科主力 1.一般行政普報考人數6,775人,到考人數4,988人,錄取率7.38%(錄取368人)。 2.一般民政普考報考人數2,061人,到考人數1,520人,錄取率10.39%(錄取158人)。 3.人事行政普報考人數2,884人,到考人數2,192人,錄取率5.38%(錄取118人)。 4.法律廉政普考報考人數1,668人,到考人數1,134人,錄取率1.85%(錄取21人)。 最後,我們來看看今年還沒有增列和增額的114年高普考報考情形 三、114年,總報考人數57,707人,目前需用名額(都是暫定)高考三級為3,199人,普考則是1,960人。 (一)高考三級行政類科主力 1.一般行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3,773人,需用139人。報考人數低於113年但高於112年。 2.一般民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738人,需用29人。報考人數低於113年但高於112年。 3.人事行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2,786人,需用119人。報考人數低於113年但還是高於112年。 4.法律廉政高考三級報考人數1,217人,需用39人。報考人數低於113年也低於112年。 (二)普考行政類科主力 1.一般行政普考報考人數6,088人,需用200人。報考人數低於113年也低於112年。 2.一般民政普考報考人數1,864人,需用109人。報考人數低於113年也低於112年。 3.人事行政普考報考人數2,393人,需用35人。報考人數低於113年也低於112年。 4.法律廉政普考報考人數1,195人,需用9人。報考人數低於113年也低於112年。 我們觀察數據後可以發現簡單的趨勢,高考三級的行政類科主力,除了法律廉政以外其實並沒有低於112年,所以最終率取率很可能和112年相近。畢竟實際錄取人數會大於需用名額,會增列正額和增額。而普考的待遇與勞動市場差距沒有太大,加上需用名額開得很保守,自然影響報考人的投考意願,報考人數持續下降;一般行政與人事行政類科,相較112年分別少了579人和480人,幅度相當大,率取率會大幅增加。 我的看法會認為這是健康的,因為我一直都是主張,國家考試就是要考高考三級,無論在生涯發展面以及待遇面都優於普考;而考生報普考只是為了高考暖身一下而已,如果今年考上普考,但是高考沒上,那就是先上班,然後準備下一次的高考。 而造成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報考人數總共少了近1萬人的結果,當然是普考的報考人數各類科普遍都少了,就掉下來啦;但是高考三級則不盡然如此。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48 min
  4. 18 MAI

    #第155次尬聊:保障法修正有變數?帶有考銓味道的專業AI文來了!

    有些人在爭吵說保障法修正沒有功能。但其實保障法這一波的大修,和職安法的差別只有在程序上多一道工;但是罰則卻比職安法重很多。而且別忘了,那個看起來沒有用,但是實際上這時候卻可以派上用場的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也是可以輔助作為職場霸凌防護機制的,加上這一塊就比勞工強了;而且目前職安法並沒有排除去公務機關勞檢,只要是具勞工身分者提出申訴,現在就可以對公務機關辦理勞動檢查。單一制度永遠無法完全周延,而如何知法用法,還有思考積極營造組織內部管理的正向文化,才是正辦。在真實的管理情境中,知識很重要,態度也很重要。 燦公在《主計月刊》第833期發表的〈人工智慧(AI)在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實務應用初探〉一文中提到AI 在我國特有考銓制度系絡下有運用的限制*,我把它稍加整理後成為3點,分別是: 1.憲政體制價值造成的限制 憲法增修條文第6 條規定,考銓(文官)制度既是一套規範公務人員甄選、任免、獎酬、考核、退養、倫理、保障、發展的規範和法制。為迎合社會對「公平」價值的企盼,我國公務人員制度(考銓制度)的界限防守功能,幾近鋼性,致使我們的人事制度屬高度封閉式的文官系統,面對運用AI要求的資料開放與彈性運用前提,產生極大的阻礙。 2.招募人才端的限制 在公務人員考選過程中,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規定的考試方法有筆試、口試、心理測驗、體能測驗、實地測驗、審查著作或發明、審查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但實務上,主要的公務人員考試如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仍以筆試為唯一的考試方法。AI 衝擊之下,多數民間企業運用機器學習在人才招募優勢(如履歷表瞬間篩選),在我國強調唯一公平價值的考選制度下,恐無用武之地。 3.內部管理措施潛規則影響資料正確性 例如,有研究以量化分析驗證「所謂考績乙等輪流的潛規則」,幾乎所有公務人員都無法倖免潛規則,甚至形成政府機關是無績效場域的刻板印象。倘若欲運用AI,必須要有效區辨公務人力資料庫人員的任職經歷、考績、銓審、訓練、甄審、獎懲事蹟等,運用ML 演算法不斷的學習與調整,生成職涯績效歷練軌跡,始能篩選出實質績優的公務人員。 *參考資料: 林文燦(2025)。人工智慧(AI)在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實務應用初探。主計月刊,第833期,頁34-41。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53 min
  5. 6 MAI

    #第154次尬療:不考說不過去的「強化公務機關安全衛生防護機制及防治公務職場霸凌」相關修正法案

    果然選在5月1日這天,考試院員會通過保障法、安衛辦法及考績法修正草案,馬上就會出院送進去立法院啦! 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1&sms=8956&s=49790 當初在修法討論的過程中其實最主要是二條路線: 1.職業安全衛生與職場霸凌防治以基本法的方式,不分進用方式與身分例外交由勞動部處理,強化相關法規的實質保障與課責性。 2.依據公務人力人員類別不同,適用不同的規定,公務人員由考試院修法處理,當然也要強化相關法規的實質保障與課責性。 最後,出現的是「折衷版」,也就是雖然身分不同,但只要是公務人力,無論是哪一種,通通都納入保障法範圍處理。然後過去沒有法律上名詞定義以及處罰機制,全部都在保障法一次升級。 坦白說以法規的構成要件來看,將職場霸凌加害人(被申訴人)以不同地位區分,並對主管與首長等應負責人員強化罰則,是極為重要的嚇阻條款。 值得憂慮的是,保訓會的業務量必然因此而增加,目前的編制員額數恐怕是不夠的;如果要進一步地達到立法的目的與效果,保訓會極有可能需要進行組織修編與擴編,如果能在北中南東設立分點,會更理想。 總之,算是一個從不及格到大躍進的進化;考試價值自然而然也是頂頂頂啦!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1 h 9 min
  6. 28 AVR.

    #第153次尬聊:今年高普考就決定是你了!AI!

    我一直都相信,只要有過紮紮實實的努力,就會得到回報。 因為自己有走過「以戰養戰」和「大量寫作練習」的路,所以關於備考,我10年來給考生的建議都是一樣的。 然後,要有信心,如果你不相信你會贏,那該怎麼贏呢? 《國家人力資源論壇》最新一期價值爆炸高,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張文熙主任還整理了最新的外文期刊內容,夭壽讚: https://www.exam.gov.tw/NHRF/default.aspx?type=D78770E01F7001AC 關於「人工智慧應用的注意事項」至少有三點: 1.具備正確的認知 正確認識人工智慧的功能及限制,才能有效佈建人工智慧系統。人工智慧本質是數學模型,意謂問題可以數學描述方能計算。而模型係依相關資料透過演算法構成,當資料有時效問題時,可能使模型也有效期;另外,演算法可能存在本質偏誤,故必須適時檢核構成資料及演算法更新或參數調校,以維持模型可用性。 2.避免模型產生偏誤 因為生成式AI的內容生成,存在可能無中生有的幻覺問題(模型產生偏誤),當生成內容不可靠時,便無法進行適當處置。 3.確認資料的必要性與可運用性 當運用資料治理時,必然會有跨部會的資料整合需求。但不同部會因為原始資料產生目的不同,必然存在格式、解釋、應用範圍等差異,造成建模80%以上時間都耗費在資料前處理,所以建立資料治理系統有其必要性,目的在簡化前處理過程,建立資料可信任性。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43 min
  7. 21 AVR.

    #第152次尬聊:蝦毀!身特和上校轉任都沒有人事行政考題!那只好看行政學了。

    身障特考和上校轉任竟然都沒有人事行政相關的專業科目考題! 沒有新考題可參考怎麼辦! 阿不就去看看行政學,行政學就可以觀察命題趨勢了。 〈身特三等 行政學〉 一、近年來「多元共融」(Diversity、Equity、Inclusion,簡稱DEI)已成為公、私組織所共同關切的議題;請說明DEI主要的意涵為何?行政機關推動DEI所預期產生的效益有那些?試析論之。(25分) 二、政府引進資訊科技的應用,對於行政機關組織結構的設計可能會產生那些衝擊?如何因應?試舉例說明之。(25分) 〈中將轉任 行政學研究〉 三、2024年美國川普總統上任後撤銷了聯邦政府所有的 DEI(多元(Diversity)、公平(Equity)與共融(Inclusion))方案,引發許多爭議;請說明前此推動DEI 方案所預期的效益有那些?我國政府是否也應檢討賡續執行DEI方案的必要性?(25分) 四、何謂「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政府為何大力推動政府機關的「數位轉型」?國軍推動「數位轉型」可能面臨了那些挑戰?(25分) 〈少將轉任 行政學研究〉 一、何謂「標竿學習」(benchmarking)?公務機關為何推動「標竿學習」?一般而言,如果要進行「標竿學習」,應該採取那些適合的步驟?(25分) 〈上校轉任 行政學〉 二、何謂職能(competency)?作為一位現代文官應具備那些職能?這些職能是否有不同於軍官的職能之處?試申論之。(25分) 看完以後就發現,其實還是有方向性的對吧。 另外本集QA包含大量投保商業保險建議,歡迎有相關疑問的朋友一起分享切磋切磋。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46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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