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龙·有礼有剧说清朝

【小贴士】清朝宵禁:天黑不是你想走,想走就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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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的生活,下班晚了或者肚子饿了,难免找家店吃个宵夜,或者大排档上吃个烤串、喝点啤酒,这样的消遣也算是惬意了。不过,在古代可就没这样的福气,那会没有宵夜,只有宵禁。 所谓“宵禁”,顾名思义就是禁止行人在夜里走路,这样的规定并非清朝才有,而是历朝历代,都是如此。据《周礼》中记载,司寇的职责之一,就是指挥监督夜巡的官吏实行宵禁,这规定不但平民百姓要遵守,就连王公大臣也不得例外。如《三国志》中记载,汉灵帝有个宠爱的一个小黄门,他的叔父因为违反宵禁制度在夜间出行,结果被曹操下令杀掉。自此以后,京师中的官员们就没人敢再犯了。 宵禁的目的,主要为了防止作奸犯科、盗贼出没,这对于维护朝廷安全和地方治安很有帮助,所以历朝历代都相继沿用。即便是以夜市出名的宋朝,开放的时间也并不长。唯一的例外,就是每年元宵节放灯的时候,官府才会开放宵禁三五天,以便老百姓观灯游玩。 通常来说,不管县城还是省城,只要有官员驻守,所在城市都要实行宵禁。至于京城,那不用说,宵禁的执行就更加严格了。在清朝,实行宵禁的手段主要有两个,一个是锁上城门,禁止出入;另一个是在大街交叉路口上树起栅栏,栏上有门有卡,设有专人看守,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