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04條,問題是:「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復活有何關係?」
基督是我們復活的「初果」,保祿在書信中這樣教導(格前15:20):祂是第一位從死者中復活的。
祂的復活對我們有兩層意義:首先是榜樣的意義,其次是同行和給予力量的意義。
榜樣的意義很明顯,因為耶穌的生命,祂所走過的路,因我們要跟隨祂,也不必害怕。諸多困難、挑戰、起伏、迫害、痛苦、離棄、出賣、否認……也不要緊。只要我們堅持著,如同耶穌一樣:天父臨在我身上,我是祂所愛的子女,我要當一個愛的人,我不要當一個仇恨的人,我在各種的境遇中,仍要懂得愛自己,懂得愛其他人,懂得去關懷、體諒、憐憫、寬恕到底。如此一來,我的生命便會如同耶穌般復活起來,與永生的天主同在。這便是基督復活給我們的榜樣,要穿透、跨越人生的苦難,如同基督。這個榜樣已在我們跟前走過 。
但是,榜樣即是你知道然後照著走。可是,有沒有力量?我知道,但我做不到。於是衍生出第二層意義:耶穌不只如某些偉人、名人,記下一些榜樣叫人跟著做,記下一些原則……不僅如此。祂直到今天也是活生生的,祂是真正存在的,仍然跟我們溝通、交往,給予我們力量、勇氣、安慰……因此跟我們繼續同行、同在:「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20)。於是,無論我們怎麼經歷這些苦難,經歷我們的困難等等,仍然堅靠祂。不單止看著祂,更是跟祂一起行,在祂之內行,讓祂帶領我們行。所以第二層的意義也相當重要。
給大家今天的聖經金句,想起來自《若望福音》第5章第29節:「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作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 所以我們都要復活,就是說,死了以後並非一了百了,將來還繼續。但行善和作惡便很不一樣。
讓我們背誦這節聖經金句的時候,都提醒我們自己,要效法耶穌,聽從祂今天給我們的引領和祂的吩咐,要聆聽祂,在祂內得力。然後,「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作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若望福音》第5章第29節。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04條: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復活有何關係?//正如基督實在自死者中復活了,且永遠活著,同樣,在末日祂會使眾人復活:「行過善的,」以不朽的肉身「復活進入生命;行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若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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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2025年8月1日 下午10:30 [UTC]
- 長度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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