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選在5月1日這天,考試院員會通過保障法、安衛辦法及考績法修正草案,馬上就會出院送進去立法院啦!
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1&sms=8956&s=49790
當初在修法討論的過程中其實最主要是二條路線:
1.職業安全衛生與職場霸凌防治以基本法的方式,不分進用方式與身分例外交由勞動部處理,強化相關法規的實質保障與課責性。
2.依據公務人力人員類別不同,適用不同的規定,公務人員由考試院修法處理,當然也要強化相關法規的實質保障與課責性。
最後,出現的是「折衷版」,也就是雖然身分不同,但只要是公務人力,無論是哪一種,通通都納入保障法範圍處理。然後過去沒有法律上名詞定義以及處罰機制,全部都在保障法一次升級。
坦白說以法規的構成要件來看,將職場霸凌加害人(被申訴人)以不同地位區分,並對主管與首長等應負責人員強化罰則,是極為重要的嚇阻條款。
值得憂慮的是,保訓會的業務量必然因此而增加,目前的編制員額數恐怕是不夠的;如果要進一步地達到立法的目的與效果,保訓會極有可能需要進行組織修編與擴編,如果能在北中南東設立分點,會更理想。
總之,算是一個從不及格到大躍進的進化;考試價值自然而然也是頂頂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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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s
- Émission
- FréquenceChaque semaine
- Publiée6 mai 2025 à 06:46 UTC
- Durée1 h 9 min
- Saison4
- Épisode35
- ClassificationTous pub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