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咲良田

1.2 共情不是帮助他人的唯一动力

作者:唐逍

Cover Art: Gracile

Reference List

BGM

  • サクラダリセット (day time) / Rayon (Piano Cover by Shinya)
  • 春の兆し / 蒲鉾さちこ
  • アリウス / sakunoken
  • 未来の話 / sakunoken
  • 秋、深まりて / 蒲鉾さち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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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syau.com/podcast/mx1b

欢迎收听「漫谈咲良田」。

在上期节目里,我们听了「重启咲良田」动画里的一段对话,男生和女生在讨论善和伪善的问题。我首先拒绝了在抽象概念的层面展开讨论,我认为哲学思考应该关心的问题是怎样让我们在未来过得更好。我们区分善恶好坏的目的其实是判断另一个人会怎样行动。然后我分析了人们平时会怎样使用「伪善」这个词,也引入了「效果论」的思路。我所说的效果论意思是,只有当两个事物有可能出现不同的表现和效果的时候,它们才值得区分;如果两个事物表现和效果永远一致,那它们就没有区分的必要。所以,只有那些在某些情况下行为表现不一样的人,才值得区分。如果在任何情况下,两个人的行为都一致,那就没有理由说一个人是善,另一个人是伪善。这就是上期节目我对青年和复制人问题给出的答案。

有私心和关心他人并不排斥

我能给出这个简单粗暴的答案,有一个讨巧的原因是,在女生提出的思想实验里,青年和复制人是由上帝按照某种完全确定的规则创造的,这些规则能够保证青年和复制人不会作出不同的行为。但现实世界里却并不是这样。如果两个人做好事的动机不一样,他们就很有可能在不同的情形下作出不同的选择。

最简单的例子是,同样是看到老爷爷摔倒了,路人甲觉得老爷爷摔倒了那自然就该帮忙扶起来,而路人乙的思路是,这个老爷爷我认识,他是我们老板尊敬的老师,我把他扶起来,搞好关系,对我以后肯定有帮助。还记得男生说的话吗?男生说,为了自己去帮助别人就是伪善。在这个例子里,我们会认为路人甲是单纯为他人着想的利他行为,是个好人。而路人乙虽然也帮助了别人,但实际上这个帮助行为只是他想要跟老板搞好关系的手段,他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帮助别人,而是在为自己打算。

那么,路人甲和路人乙能不能用效果论的思路来区分呢?如果只看这一次行为,他们表现当然是相同的,甚至路人乙可能还对老爷爷更好一些。但是效果论并不只看某一次行为,我们需要设想,有没有一些情形,路人甲和路人乙会有不同的表现。也就是说,当扶起摔倒的老爷爷不能帮路人乙实现自身利益的时候,路人乙还会不会去扶他。

其实这里的答案并不明确。有人可能会武断地认为,如果扶老爷爷对路人乙的自身利益没有帮助,那么路人乙就不会扶他。但其实也有可能虽然路人乙在扶老爷爷的时候有自己的小算盘,但当他遇到一个普通老爷爷的时候,也是会去扶的。注意到这一点很重要,行为的动机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单一的,我们做出某个行动的原因和理由可能有很多。你看到一个人带着利己的目的去帮助别人,并不意味着如果利己的目的消失了,这个帮助行为也一定会跟着消失。利己和利他的动机完全可以同时存在,互不排斥。

这样一来,在扶老爷爷的例子里就至少可以区分出三类人。第一类是路人甲,他是单纯地为老爷爷着想去扶老爷爷。第二类是路人乙的第一种可能,促使他去扶老爷爷最强烈的理由是他觉得这是老板的熟人,扶了他以后很可能对自己有好处。但是如果这只是个普通老爷爷,路人乙其实也会去扶,只不过老爷爷有身份这件事让路人乙帮助他的动力变强了。第三类是路人乙的第二种可能,他平时见到老爷爷摔倒了都是不扶的,只有当扶老爷爷这件事对自己足够有利的时候,才会去扶。

按照动画里那位男生的思路,后两类人是不做区分的,他们都是出于自身利益在帮助别人,都是伪善,都是被批判的。但我认为后两类人显然值得区分,甚至如果只能粗略地把这三类人划成两类,那我会选择把一般都会去扶老爷爷的两类人划到一起。我认为比起有没有利己动机,「到底会不会扶」这个行为表现更重要。在反复多次的行为表现都一致的前提下,仅仅因为有人在某些时候有自己的小算盘,就认为这个人是坏人,我觉得这就是那位女生说的「道德洁癖」。这也是上期节目「效果论」思路的延续。

我们还可以设想,有一个揭露真相的媒体记者,他的动机未必只是对受害人的同情,未必只是出于社会正义,他也可能会思考怎样做出一个头版头条,怎样提高销量、收视率、点击率,怎样获得同行的认可,怎样获得业界的声誉……不管这位记者对自身利益有多少考量,只要这些利益的考量没有让他做坏事,只要他实现自我利益的同时确实也揭露了社会问题,没有违背职业道德,没有伤害无辜的人,那就完全没有必要仅仅因为他有利己的动机,就把他当作一个「伪善」的坏人。又比如一位科学家非常看重自己的声誉和死后的评价,虽然这些都是自利的动机,但这些动机却很有可能让他做出伟大的研究成果,改善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如果仅仅因为一个人有利己的动机就给出负面评价,这样的负面评价不仅没有必要,而且可能因为要求过高起到反作用。我相信大家都能理解,如果一件事太难,大多数人就更不愿意去做。同样的道理,如果人们对做好事的要求提得过高,人们做好事的动力就会减弱。《吕氏春秋》里说,孔子给子贡就讲过类似的道理。做了好事的子贡高风亮节不按规定去领取报酬,孔子认为子贡这样做的后果很坏,会让别人不愿意做好事(《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

共情连接了自我和他人的利益

还有一些人走得更远。他们认为所有的利他行为从动机上归根结底都是自私自利的,根本就没有纯粹的利他动机。路人甲真的是因为关心老爷爷才去扶老爷爷吗?不是的。他的心路历程和上帝创造的那位青年差不多,他是看到老爷爷摔倒了,自己也感到了痛苦,为了解除自己的痛苦,又或者为了避免良心的谴责,路人甲才去扶老爷爷,归根到底还是为了自己。

这样的分析并不是「重启咲良田」里才有的,古今中外都有类似的叙述。比如《孟子》这本书里就写到「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孟子·公孫丑上》)「怵」「惕」这两个字都是恐惧的意思,而「恻」和「隐」的原义就是「痛」。所以孟子讲的是,有人看见一个小孩快要掉到井里去了,就会感到恐惧,就会感到心痛,就会本能地想要去救这个孩子。

欧美学术传统经常讲的是霍布斯和林肯的故事。这两个故事很相似。林肯的故事我在《另一种哲学》那本书里已经讲过了 (p. 131),这次我就讲讲霍布斯的故事。Thomas Hobbes 散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乞丐,就给了他 6 便士。旁边的人就问 Hobbes,如果不是因为基督的教导,你还会这么做吗?Hobbes 说:「我会。因为那个乞丐的悲惨处境让我心痛,我给他一点钱就可以让他好过一点,而他好过一点也会让我没有那么难过。」(Aubrey, 1898, p. 352)

这些故事是不是真的发生过其实并不重要,它们只是引导我们反思自己的生活经验。看到别人痛苦,包括看到动物的痛苦,就有可能让我们觉得难过,而这样的难过可能就会让我们同情进而去帮助那个痛苦的人。这样的痛苦虽然不能和被诅咒的青年感到的剧痛相提并论,现实中的人们也常常对别人的痛苦视而不见——尽管如此,看到别人痛苦,引起自身的负面感受,从而向对方伸出援手,这样的行动逻辑至少不会让我们觉得奇怪。

心理学上把某种程度上感受到别人快乐和痛苦的能力称为 empathy,一般翻译成「共情」或者「同理心」。通常我们都认为共情是个好东西,一个人共情能力强说明他对别人有足够的关心和理解。如果沿着孟子和 Hobbes 的思路就会认为,共情其实是把他人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转换成了自己的利益,它是一个连接自我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桥梁。因为我们能感同身受,所以我们面对他人的痛苦,某种程度上就像面对自己的痛苦一样。这样一来,自我和他人的界限就变得模糊了。那么,利他行为是不是归根到底就只是利己行为呢?

作为全称命题的利己论 vs. 作为存在命题的利他论

在思考共情和利己、利他之间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