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35條,問題是:「地上的教會如何舉行禮儀慶典?」
地上教會當然是指我們這些已領洗的信徒。我們是「以司祭子民的身分舉行禮儀慶典」,因為我們領了洗,有身為先知、司祭與君王三重身份。
我們「以司祭子民的身分舉行禮儀慶典」,即什麼意思?就是「在聖神的團結合一中」,因天主的愛,使我們每一個人都團結成為一個教會。雖然如此,我們每人有自己的角色和使命;再者,社會性的身份也各不相同,有人是父親、母親、子女、學生、教師等等。於是「每人各司其職」。
即每人在自己的生活、角色和使命中,「自己獻作屬神的祭品」。這是所有教友都應該做、可以做、必須做的。作為父親,就應善盡父親的責任,如供書教學、辛勞、愛護家庭、妻兒等等。
若我們懷著一顆心如此作、如此生活,就是因為天主的愛,這便是祭獻。這就是我們所行的禮儀慶典,雖然是個人行動,但因著天主的名義,也就連同其他人,在同一個教會之內,向天主獻上禮儀慶典,因著我們的生命。
但是,一個教會內也有些特殊的聖職人員,即執事、主教和神父。他們「按所領受的聖秩,為服務教會全體成員」。他們會主禮,舉行聖事慶典,尤其是主教與神父,他們是「以基督元首的名義而行動」。
何謂「基督元首」?因為整個教會的頭是耶穌基督,祂是奧體的元首。但在地上的教會,我們看不見祂。於是,藉著被召叫的有形人來代表祂,以基督的名義行動。我們早前談及聖洗,是耶穌親自主持;婚禮也是祂在主持,雖然眼見的是主禮神父。
在此,我想與大家分享一段聖經經文。我覺得非常有意思,道出我們每一個教友都應該將自己奉獻為祭品,作為我們的禮儀。來自《希伯來書》第10章7節:
「天主!我來為承行你的旨意。」
我再重複一次:「天主!我來為承行你的旨意。」
——《希伯來書》第10章7節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35條:地上的教會如何舉行禮儀慶典?//地上的教會,以司祭子民的身分舉行禮儀慶典,但在聖神的團結合一中,每人各司其職:受過洗禮者,把自己獻作屬神的祭品;領受了聖秩的聖職人員,按所領受的聖秩,為服務教會全體成員,而舉行慶典;主教和司鐸們則以基督元首的名義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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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quencyUpdated Daily
- PublishedSeptember 7, 2025 at 10:30 PM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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