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lee的朗讀(佛法)

lee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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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UG 23

    釋量論191-216

    釋量論根本頌《第二品 成量品》191-216 法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 191.無間故。非業,有彼有無故。彼非堅固性,因有礙等故。 192.轉故無解脫。非,許,不成故。若未壞我貪,彼當受逼惱。 193.爾時增益苦,不能住自性。雖無解脫者,勤摧邪增益。 194.離貪安住者,由悲或由業。引業無遮欲。已越有愛者, 195.非餘所能引,俱有已盡故。知苦以無違,前行隨轉者, 196.事法生悲愍,非連繫有情。彼於無我法,增餘我而貪, 197.由了苦相續,而生起悲愍。癡是過根本,彼是執有情, 198.無彼則不從,過因而生瞋,故許悲無過。非無有解脫, 由宿行已盡,不續餘生故。 199.行功能無盡,彼住無過失。由悲下劣故,無大功力住。 200.若是大悲者,為他而安住。離薩迦耶見,初道應無有, 201.未斷俱生故。若斷豈有有?若欲得安樂,及欲不受苦, 202.所有念我覺,俱生有情見。若不見有我,則全非我貪。 203.若無有我愛,非求樂奔馳。生苦因即縛,於常何有彼? 204.不生苦因解,於常何有彼?不可說無常。彼非任何因。 205.於不可說中,縛解皆非有。若自性無壞,智者說彼常, 206.棄此可羞見,當說彼是常。修彼已說道,轉依。雖轉依, 207.如道過復起。非爾,無能故。識是取境法,如有而取彼。 208.彼所有體性,亦是此能生。是此性。從此,由餘緣歧誤。 209.遮止觀待緣。不堅如蛇覺。心自性光明,諸垢是客塵, 210.故先無能者,成性後無能。有能,於能生,損害堅實事, 211.亦不能久住,如濕地上火。無害,真實義,於自性。顛倒, 212.盡力,不能遮,覺持彼品故。我執一因性,是因果事故, 213.貪瞋雖互異,然非能違害。慈等愚無違,非極治罰過, 214.眾過彼為本,彼是迦耶見。是明逆品故,心所所緣故, 215.說邪緣無明,故餘不應理。相違此當說,空見違彼故, 216.與彼性諸過,相違善成立。 眾生法性故,非盡如色等。非爾,不成故。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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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UG 17

    釋量論根本頌《第二品 成量品》161-190

    釋量論根本頌《第二品 成量品》161-190 法稱論師造|法尊法師譯 161.若如醉等能,有別,非離事,有餘義功能。能壞事應壞。 162.所依若全住,能依應非壞。若相同,非爾,了達現相異, 163.大種心異故。乃至身壞時,如色等,意體,應同然分別, 164.豈是義增上?若時無待身,有識為餘識,習氣醒覺因, 165.故從識生識。非識則非識,親因故亦成。若許一切事, 166.具識能故者,草等端百象,先不見言有,除如牛數論, 167.餘有慚誰說?百次分析因,所應見體性,彼性先不見, 168.如何彼當有?從先無而生,貪等應無定。 169.未越大種故,若都具貪等,一切貪應同。若由大種別, 170.諸種無生別,然此別所依,如其彼增減,此從有應無。 171.若貪等雖異,因同體無遮,故非。因體同,一切貪應同。 172.同體生牛識,或此中地等,非有有情等,諸差別次第。 173.暖次雖有別,非有無暖火。如是此亦爾。非爾以離暖,餘火已破故。 174.若有餘功德,具差別次第,彼等彼差別,可斷如白等。 175.非定如色等,與種無別故。若彼同,曰非,貪等應俱故。 176.遍計為境故,境亦非能定。離同類因故,貪等應無定。 177.或因相近故,諸覺於一切,一切時應生。彼暫可得故,無常。過依故, 178.因自在故,苦。非我。非加持。非因非能持。常如何能生? 179.故非從一因,多果異時生。雖餘因和合,亦不生果故。 180.若比知餘因,諸常非有彼。由是暫時性,成苦性有因。 181.無因,不待他;應常有,或無。若如棘刺等,銳利等無因, 182.如是皆無因,有作如是說。若此有彼生,若此變彼變, 183.說此是彼因,此於彼亦有。觸是色因故,於見是因由。 184.破常;亦非有,從自在等生,無能故。是故,有貪是為因。 185.何故謂諸人,遍執境差別,得彼意樂作,彼有貪何故?有情於樂苦, 186.欲得捨而轉,許彼等即是,欲愛及壞愛。由著我為因, 187.於非樂樂想,於一切尋求,故愛是有依。離貪不見生, 188.諸論師所說。無身不見貪,從身亦生貪。許彼因故許, 189.是遣除親因。若隨許此理,自害自所計。若生見貪故, 190.謂與生俱起,同類生前成。 不知是有因,未說,唯說愛,能引相續故,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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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UG 11

    釋量論根本頌《第二品 成量品》101-130

    釋量論根本頌《第二品 成量品》101-130 法稱論師造 法尊法師譯 《第二品 成量品》 101.捨色等能別,遮非共果因,而作瓶聲轉。故非言瓶聲, 102.作一所依聲。此是言種類,與言聚差別。彼總作為支, 103.言瓶之色等,顯彼能差別。此於餘應說。 104.無餘是因者,離一支亦非。各是功能性,應頓生眾多。 105.多性相同故,呼吸非能定。一亦應顯多。彼因常住故。 106.若非眾多因,非漸,無別故。即於一息頃,亦緣多義故,非由彼決定。 107.若一覺知多,彼即成頓知。無所相違故。漸亦應不知,無有差別故。 108.若計非自類,時息多刹那,是如是心因。 109.無具次第因,彼如何具次?前自類為因,最初應不生, 110.如是因非有。生息異境故,有亦定成多,故覺應頓生。 111.雖多,一時者,是一心之因,息動微弱等,缺一應不生。 112.倘隨有是因,識亦應有別。若此從彼異,不異,非彼果。 113.識功能定故,一唯是一因。由貪著餘義,識則無功能,不緣他義故。 114.若謂先從身,頓生起諸覺,後由自類定。其身之功能,何故而遮止? 115.身滅非依故,心應單獨住。若心續住因, 116.不為彼因轉,而作其支分。即此世五處,是生餘身因。 117.為破彼支事,及因,不可得,說非能決定。根等是有餘。 118.前根於自類,現見諸功能,見轉故餘餘,諸生亦成立。 119.若彼從身生,犯如前過失。若從心,餘身,亦應從此生。 120.非由離因故,諸最後心等,皆無相結續,故彼立有餘。 121.由修雖增勝,如跳與水暖,非能越自性。若所作復須, 122.觀待勤功力,或所依不堅,殊勝不增長,非如是自性。 123.益彼諸功能,於諸後殊勝,無辦功能故。依非常住故。 124.雖增非性故。若時所修作,不復待勤力,餘力轉增勝。 125.心中悲愍等,修生,自然轉。如火等於薪,水銀與金等。 126.故從彼等生,是性生功德。故能使功力,後後轉增勝。 127.是從前同類,種子增長者,悲等諸覺心,修習於何住? 128.跳則非如是,從跳生於跳,彼因力、勤勇,功能決定故。跳是決定性。 129.初跳非如後,彼身違逆故。功漸除違逆,安住自力性。 130.悲從自種生,若自種為因,無逆品損害,心成彼體性。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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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UG 11

    釋量論根本頌《第二品 成量品》70-100

    釋量論根本頌《第二品 成量品》70-100 法稱論師造 法尊法師譯 70.由此於和合,及有和合因,種類等住性,無依故皆遣。 71.若事由餘壞,彼住因何為?彼無餘而壞,諸住因無能。 72.有依皆具住,有生皆有依,故一切有事,有時應不壞。 73.若是自壞性,彼餘何能住?若非自壞性,何用餘能住? 74.身無所增滅,由覺用差別,慧等能增滅。 75.燈光等諸依,則非有此事。由彼此能勝,非不益於心。 76.有時貪欲等,以壯等增長,是從苦樂生。彼從調適等,內義近而生。 77.由此說合等,使退失念等。由內義差別,生覺使變故。 78.如有續差別,由聞猛虎性,及見流血等,便發昏迷等。 79.故定由何性,作用,隨轉心,彼無則不生,故是依於心。如依止於心, 80.聽聞等諸行,於心時明顯,如是無異故,身應顯功德。 81.由具足我愛,非他有情引,欲得樂捨苦,受生鄙劣處。 82.於苦顛倒覺,愛縛為生因,若誰無彼因,彼即不復生。 83.若不見去來,根不明不見。如因目不明,不見輕微煙。 84.雖有身細故,或有無質礙,如水,如金汞,不見故非無。 85.手等搖動時,一切應動故,相違之業用,於一不可故。餘則應成異。 86.一覆一切覆,或不覆應見。一染變應變,或不變應知。 87.故一聚非有。若多則如前,無別故微故,應不能了知。 88.無差別不成,有別是根境,故非是微塵。由此亦遣除,謂無能障等。 89.水銀與金雜,熱石如何見?根等別無能,如何而了知? 90.由具此過同。若謂金與汞,由具能見者,所依無可見。 91.由何能了知,味色等具違?若許由假立,是則覺應異。如何名長鬘? 92.異具彼自體,及諸言說外,具數、業等體,於覺無所現。 93.聲智是緣於,隨異事而行,分別假立義,喻如功德等。已滅及未生, 94.若許此是假,由何因許彼?彼於一切事,何不許彼因? 95.若謂非皆假,異差別為主。由何?若無異,異則應無義。 96.非因有餘義,白等具數等,其聲非異門。若彼亦餘義, 97.德實應無別。雖非有餘義,由遮分為異。如業非實聲。 98.由諸說事聲,具足彼數等,如異而說者,是簡別餘法。 99.唯欲知彼許,餘皆無所引,有說指之具,如異法而說。 100.雖只說一義,為引一切故,而言指具足,許是說有法。作如是言說。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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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AUG 11

    釋量論根本頌《第二品 成量品》001-069

    釋量論根本頌 法稱論師造 法尊法師譯 《第二品 成量品》001-069 01.量謂無欺智。安住能作義,不欺。聲亦爾,顯示所欲故。 02.說者能作境,何義覺明顯,於彼聲是量。義性非有因。 03.緣於已取故,不許彼世俗。覺是正量性,所取所捨事,轉趣彼主故。 04.由有境各異,覺證各異故。彼有此有故。由自證自體, 05.由名言是量,論是遮愚蒙。顯不知義爾。證知自體後, 06.總相識應得,意謂於自相,不知所知故,觀察自相故。 07.世尊具是量。為遮無生者,論說成為故。待立量應理。 08.量非有常性,達有事量故。由所知無常,彼不堅性故。有依次生者, 09.常生非理故,不可觀待故,非誰饒益故。無常亦非量。 10.住行、形差別,及能作義等。極成或無喻,復是疑惑性。 11.隨有無加持,形等如欲成,由彼所比度,彼是正理性。 12.異事所成就,聲同無異故,比度則非理,如灰物比火。 13.非爾,則陶師,製作陶瓶等,作泥團形故,蟻垤亦彼作。 14.所立隨行故,果總亦能立,繫屬各異故,說異過果同。 15.種類別所成,由見聲之總,成立,非正理,如說語言等,牛故是有角。 16.依他說欲故,諸聲皆非無,有彼故義成,一切成一切。 17.以此而觀察,劫毗羅等派,由無常等故,亦說無心等,及剝皮死故,而說具足心。 18.若事體不成,此理若成就,別不成無害。如聲依虛空。 19.聲雖不成立,事成即成立,如佛對鵂鶹,說身等能立。 20.若彼性誤等,聲雖不錯誤,知能立有過,由事成事故。 21.行故有手故,立有角及象,此聲之所詮,世許,非欲說。 22.如彼事是因,即何時非因,由何計彼因,而不許非因? 23.由械藥等繫,黑者傷及癒,無繫屬株杌,何不計為因? 24.自性無差別,亦不可能作,常則無遮故,功能亦難知。 25.有何成何性,計餘為彼因,則於一切果,諸因應無窮。 26.能生苗地等,性轉變是因,若彼善修治,見彼差別故。 27.若如根境合,無別,是覺因,此如是。非爾,彼亦有別故。 28.諸別別無能,若性無差別,合亦應無能,故成有差別。 29.故各別無能,合則有功德,是因。自在等,則非,無別故。 30.量知不現義,無彼能立故,殷重修非有,有作如是說。 31.於不知而說,諸恐錯誤者,為修彼說故,尋求具知者。 32.故應善觀察,辦彼所修智,此能知蟲數,於我無所需。 33.了知取捨性,及其諸方便,許彼為定量,非了知一切。 34.隨能見遠否,要見所欲性,若見遠是量,當來依鷲鳥。 35.能立由修悲。覺依於身故,由修無所成。非爾,破依故。 36.最初受生時,呼吸、根、覺等,非不待自類,唯從於身生, 37.太過故。現見,具有結續能,彼為有何事? 又由無何事,於後無結續? 38.何處不產生,濕生等眾生?全無彼地等,故一切種性。 39.故根等不待,自類是大種,如一轉變時,皆變無別故。 40.諸根一一損,意覺非有損,此變則現見,彼等亦轉變。 41.故覺住所依,有依於覺性,是諸根之因,故是根從覺。 42.有如彼能引,後亦當如彼。由彼識益故,說意依於身。 43.若無根非覺,彼亦非彼無。如是互為因,故互是有因。 44.從無次第者,非生有次第,非別亦無待。從身次生覺。彼亦顯次第。 45.其前前剎那,是一一剎那,先無者之因,是故一切時,可見其為因。 46.後心與餘心,結續有何違?彼羅漢後心,由何許無續? 47.豈隨此宗派,量不能義耶?若謂離彼因,此中何不說? 48.如彼覺取故,意非從有根。生識能異故,亦非從一切。 49.無心故非餘。一因故共住,如根如色味。由義門轉變。 50.常隨彼轉故,由有能饒益,彼因故第七,及說言生故。 51.有時於心續,亦容能饒益,如瓶等火等,唯爾非必遮。 52.於身安住時,心應無遮滅。由彼有乃有,彼自在轉故,彼呼吸,非彼。 53.若無勤功力,由何風呼吸?由彼等盛衰,應得為盛衰。 54.彼等過亦同。心因則不同。餘安住能引,亦許是因故。 55.若如株杌等,過違,身非因。由死過退時,則應能復活。 56.若如火雖滅,薪變不復還,彼亦不退轉。不然,有醫故。 57.有令生變化,有不復生者,有可還轉故,如火於薪金。 58.初雖小不退,所作可還者,彼當能復生,如金堅硬性。 59.說非少可醫,能治難得故,或壽已盡故,若僅是病患,則無不可醫。 60.死毒等遮故,彼咬亦可截,由離變壞因,彼何不復活? 61.親因無變異,則諸有因者,不能使變異,如泥無變者,則瓶等無異。 62.若事無變異,彼事有變異,此彼因非理,如牛青牛等。 63.心與身亦爾。彼從俱有因,生果則共住,如火與熔銅。 64.有無無依故,非爾。有住因。是依,此無依。離住無餘故。 65.是餘即彼因,彼於事何為?應成無所壞。若計由壞因, 66.彼亦同上過。住因復何為?若謂遇壞因,之間彼使住。壞是事法性, 67.有此無害故,住因何所為?若謂如水等。所依,此亦同。 68.諸事剎那壞,是彼事相續,如是生因故,是為彼所依。不爾則非理。 69.障礙流失故,是水等所依。無行者德、總、業等何用依?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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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AUG 11

    攝類學名相複習

    1-32名相 —————————————— 無我:沒有獨立自主的狀態、特性 無我之下分為 存在、不存在 有、無 所知、非所知 法、非法 —————————————— —————————————— 所知,性相:堪為心的對境 成事(基成),性相:量所成立 有,性相:量所緣及 所量,性相:量所證得 法,性相:持自體性 境,性相:心所了知 —————————————— 所知的第一種分類 —————————————— 無常,性相:剎那性 事物,性相:能作用者(能生自果的作用) 所作,性相:已生(已從因緣而生) 有為法,性相:堪為生、住、滅三者 勝義諦,性相:於勝義中能作用者(現前知)(透由現前知安立) 自相,性相:非僅由分別假立而由自方成立 無常的第一種分類 粗分的無常:對於凡夫而言,最初在了解某個對境時,不需要透由邏輯推理就能了解的無常法 細分的無常:對於凡夫而言,最初在了解某個對境時,一定要透由邏輯推理才能了解的無常法 無常的第二種分類 有事例的無常 沒有事例的無常,例如:瓶柱二者 能生是因的性相 要能對生果產生幫助是因另一個性相 所生是果的性相 因果與事物同義 只要是果,都是已生,已生代表就是所作 無常同義詞:事物、所作、有為法、勝義諦、自相、因、果與無常同義 因果是同一個續流,因與果同義 因果關係建立在續流之上而不是因上 緣 近取因:一果的主因、質體續流、形成果的本質()、不共因 俱生緣:次緣(助緣)、非質體續流、形成果的特徵(長得好不好/大小)、共因 近取因要與俱生緣相遇,接觸相遇、產生化學變化 前因後果,果成立因會消失 直接因:中間沒有因緣介入,種子、苗芽、大樹 間接因:中間有因緣介入,種子、苗芽、樹苗、大樹 因為苗芽介入,種子是樹苗的間接因 因能生果三個條件:1.具有能生果的能力2.相遇3.排除相、違緣 —————————————— 所知的第二種分類 現在分、隱蔽分 現前分:對於凡夫而言,最初在了解對境,不需要邏輯推理,就能現前了解對境。 隱蔽分:對於凡夫而言,最初在了解對境,相較之下,比較不容易理解,需要透由邏輯推理才能夠理解的對境 隱蔽分分為:略隱蔽分、極隱蔽分 略隱蔽分:需要透由邏輯推理才能理解的境,空性,無常、解脫、一切遍智、無我 極隱蔽分:需要透由佛陀的言教才能理解的境。例如:細微的業果法則、內色五根。 —————————————— 所知的第三種分類 一與異,從分別知的角度分析的 一:非各別法,單一,統一沒有別別不同顯現影像 一:在分別知上所顯現的影像是單一的。 異:各別法,別別不同,各別顯現影像 異:在分別知上所顯現的影像是各別的、是相異的。 色聲香味觸法:6處包含所有的所知 —————————————— 不在圖表裡的名相 —————————————— 一與異 現前分與隱蔽分 相違與相屬 體性相同、兩者相異 1同義、2一法是另一法、3支分、4特色、5施設處與施設法 例子:無常與所作,瓶與無常,瓶與瓶口、瓶與瓶的無常 體性相異 與自己為一 自己的反體:去除與自己相異的法而返回自己的體性 同體相屬:既是體性相同又相屬 從生相屬:因果是從生相屬 相屬:後者消失會導致前者消失 —————————————— 所知的第四種分類 總與別 總:隨自差別而行之法是總的性相 有別的法稱為總 別:有自總類的法是別的性相 有總的法稱為別 兩者有交集:總別是有交集,例如無常與色法 質同:體性相同的有為法,稱為質同。兩法都是事物,兩種法在現前知前顯現時,呈現類似「水乳交融」的狀態。例如:瓶與瓶的無常 同體相屬: 同體:體性相同 相屬的兩個條件 1.必需兩者相異 2.後者消失會導致前者消失 例如:無常消失會導致瓶消失 但是瓶消失不會導致無常消失 當A與B相屬時,B消失會導致A消失。 換個說法,當前者與後者相屬時,後者消失會導致前者也消失。 瓶與無常相屬,無常與瓶不相屬。 成為別的三個條件: 1.一法是另一法 2. 同體相屬 3.能找到眾多不是別的事例,至少兩個 例子:瓶成為無常別的三個條件 1.瓶本身是無常 2.瓶與無常,同體相屬 3.可以找到眾多不是瓶是無常的事例(兩個以上) 唯總:只會是總,不會是別。例如:無我、所知 唯別:只會是別,不會是總。瓶柱二者、與瓶為一 總從言詮(敘述)的角度分為(不是總的分類):類總、義總(義共相)、聚總。共通點都有總,類總與總同義 聚總是粗分的色法 義總:在分別知上所顯現的影像,也稱為義共相,是常法。為何叫義總?是以總的面貌呈現在分別知上 聚總:聚集眾多支分的粗分色法,例如:我的身體是眾多支分的粗分的色法 有總但是不是總,是從言詮(描述)的角度來分類,也就是是說字面上有總的分類;聚總不是總,例如:瓶柱二者,因為是唯別。 —————————————— 所知的第五種分類 成立與遮止:是直接相違,在心境上的正相反詞 成立:一法在心中顯現時,不顯現遮除所破的像 遮止:一法在心中顯現時,顯現遮除所破的像 破除所破:例如:佛堂裡沒有孔雀,心中要先有孔雀的影像在否定破除掉之後,成立沒有孔雀的像,稱為破除所破。 無遮與非遮 遮止 當一法在心中顯現時,顯現遮除所破的像,那樣的法稱為「遮止」 成立 當一法在心中顯現時,不顯現遮除所破的像,那樣的法稱為「成立」。 遮止分為「無遮」與「非遮」。一法在心中顯現時,在遮除所破之後,如果在心中無法牽引出另外一個成立法,稱為「無遮」;在遮除所破之後,如果在心中可以牽引出另外一個成立法,稱為「非遮」。 無遮分為: 所破存在的無遮、所破不存在的無遮 義自相的非遮:自相,無常法 覺知的非遮:共相,常法 非遮的另外一種分類,從牽引成立法的角度可以分為四類:第一類,直接牽引;第二類,間接牽引;第三類,直接、間接同時牽引;第四類,特殊情況下的牽引。 直接牽引:沒有孔雀的動物園 間接牽引:小明白天不吃飯,所以他晚上吃飯 直接、間接同時牽引:胖子白天不吃飯,是一個不是瘦的人 特殊情況下的牽引:某人不是台灣人就是馬來西亞人;他不是台灣人 —————————————— 反體:從與自己同類與不同類法返回而安住於自己的體性 體性一:體性相同 事例:桌上的鬧鐘與鬧鐘上的所知體性相同 鬧鐘形成時鬧鐘的所知也形成,所以體性相同也可以稱為自性相同、本質相同 桌上的鬧鐘與色法、色處,體性相同 體性相同 第一種情況:同義 例如:無常與所作 第二種情況:其中一法是另一法 例如:鬧鐘與無常 只要是總別都是體性相同 第三種情況:其中一法是另一法的支分 例如:瓶子與瓶口(支分) 第四種:特色(其中一法是另一法的特色) 例如:瓶與瓶的形狀(特色)這個對嗎?不確定 例如:無常與無常的性相(特色) 第五種情況:施設處與施設法的關係,施設是假立、安立 施設處:安立某一法的基準 施設法:這個基準點上所安立的法 五蘊(施設處):補特伽羅(施設法) 經部宗:承許補特伽羅的意識是補特伽羅 補特伽羅是不相應行法,如果是補特伽羅不一定是不相應行法。例如:補特伽羅的意識 體性異:體性相異 相屬:兩法相異,後者消失會導致前者消失是相屬的性相 相屬分為:同體相屬、從生相屬 從生相屬:如果兩法具備因果關係,果與因相屬,但是因與果不相屬。例如:苗芽與種子,種子消失會導致苗芽消失。種子與苗芽不相屬,因為苗牙消失種子不會消失。因為苗芽是從種子而生,所以苗芽與種子是從生相屬。 相違:兩法相異,而且沒有交集是相違的性相。 相違第一種分類: 直接相違、間接相違 直接相違:「正相違」一者是另外一者的相反詞(顛倒過來的詞)包含所有的所知 間接相違:間接相違多半都有一種情況──無法包含所有的所知,例如:瓶柱二者、色法與心法、心法與不相應行法、外色與內色,這些都是間接相違,它們都無法包含所有的所知。 相違第二種分類: 互排相違、不并存相違 互排相違:在心境上互相排除,與直接相違同義 在相異的兩法,沒有交集沒有共同事例為相違 兩者相異,後者消失會導致前者相失為相屬 互排相違:否定一者、肯定另一者,與直接相違同義 不並存相違:在沒有損害的情況下互不並存,色法、心法、不相應行法(動物或眾生的不並存相違)不並存相違。 不並存相違的三個條件 一:接觸 二:力大一方會傷害另一方 三:消滅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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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AUG 11

    心類學名相複習

    00-兩法 1-30定義 認知、覺、知,同義: 既明亦知是認知的定義 認知二項分類———————————— 根知:依於自己的不共增上緣具色根(淨色根)所生的明知 根知的三緣:根知必須具備三緣:1. 所緣緣、2.增上緣、3.等無間緣。 以眼根知為例,緣著鬧鐘的眼根知 1.所緣緣:鬧鐘 2.增上緣:眼根 3.等無間緣:想看鬧鐘的心 等:心與心是相等 無間:是直接因、直接果的關係,中間沒有其他因緣介入 緣:生起緣著鬧鐘的眼根知的助緣,就是因為有想看鬧鐘的心 這三者聚集相遇的下一剎那會生起緣著鬧鐘的眼根知 意知 :依於自己的不共增上緣意根所生的明知 意知、根知能否互為近取因?應該不行,因為不是同一個質體續流 凡事多方思考,用各種角度來看待事情 分別知/耽著知/決定知同義 :經由混合聲總或義總而執境的耽著知,就是分別知的定義 什麼是聲總、義總?聲總是名稱,義總是內涵 分別知/耽著知/決定知同義 耽著知:這是、那是什麼;這裡有、沒有什麼;因為這樣、所以那樣,起心動念都是「耽著知」 耽著知:定義能不能定為對於趨入境產生耽著的認知,耽著,或是有耽著境的認知 問題: 1.這時候就會有一個問題,耽著境與趨入境同義,難到耽著知的認知都有趨入境嗎?不一定,例如耽著兔角的分別知 2耽著知的性相是什麼? 分別知無法清晰顯現境,是透過境的義總來耽著趨入境 無分別知 :已離「經由混合聲總或義總而執境」的明知 無分別知可以清晰顯現境的意思是不透過影像而說清晰 分別知的 顯現境、所取境,同義 趨入境、耽著境,同義 以執著鬧鐘的分別知為例,它的顯現境是在分別知上所顯現的影像 它要趨入的是鬧鐘,因為當我們在想鬧鐘的時候,我們想的是鬧鐘而不是鬧鐘的影像 但分別知要趨入鬧鐘這個對境時,它必須藉助鬧鐘在心中所現起的影像才有辦法趨入 分別知都是錯亂知的問題是把鬧鐘與鬧鐘的影像看為一,因為必須透過影像才能想,兩者水乳交融,而說錯亂,因為這個原故只要是分別知一定是錯亂知,錯亂是在顯現境產生錯亂 正確的分別知趨入境是沒錯,例如執鬧鐘的分別知是趨入鬧鐘而不是鬧鐘的影像 在分別知上會顯現出境的影像,這是它的「顯現境」,實際趨入的是境本身,所以是透由境的影像而趨入境 鬧鐘在心中現起的影像是它的顯現境,透由這個顯現境心中生起了鬧鐘的這種想法,所以鬧鐘是它的趨入境。 分別知以外的認知都不會有耽著境 所以有耽著境的認知一定是分別知 分別知可以分為三大類: 1.僅經由境的聲總所現起的分別知 2.僅經由境的義總所現起的分別知 3.同時經由境的聲總與義總所現起的分別知 但是執瓶的分別知有兩種,一種是伺意知,無法證得,另一種是可以證得的,執瓶的分別知執瓶就是有趨入瓶、耽著瓶想著瓶,是能證得境的認知 分別知另一種分類: 有符合事實的分別知:趨入境存在:執瓶的分別知 不符合事實的分別知:趨入境不存在:執兔角的分別知 義總(總相境的聲總加義總)與某一個境的義總(別相)、某一個境的聲總,彼此之間有什麼關聯?三句 是別相的義總一定是是總相的義總 是總相的義總不是別相的義總,例如混合聲總與義總的義總 錯亂知 :對於自己的顯現境產生錯亂的明知 不錯亂知 :對於自己的顯現境不產生錯亂的明知 顛倒知 :對於自己的趨入境產生錯亂的明知 量/正量 :新的、不欺誑的明知 非量知 :不是「新的、不欺誑」的明知 認知七項分類———————————— 現前知 :已離分別且不錯亂的明知 現量 :已離分別且不錯亂之新的、不欺誑的明知 根現前知 :由自己的不共增上緣具色根所生的已離分別且不錯亂的明知 取色之根現前知 :依於自己的不共增上緣眼根和所緣緣色之後所生的已離分別且不錯亂的明知 意現前知 :由自己的不共增上緣意根所生的已離分別且不錯亂的明知 此處所說的意現前知 :由自己的不共增上緣意根所生的此處所說的已離分別且不錯亂的他證知 所謂「此處所說的」,是說必須以佛所說《經》云:「認識色者分二類:依於眼及依於意。」 自證現前知:(已離分別且不錯亂之)具有「能取的行相」者 自證知:具有「能取的行相」者 瑜伽現前知 :由自己的不共增上緣止觀雙運的三昧所生的已離分別、不錯亂的聖者心續之智 比度知 :依賴自己的基礎正因之後,對於自己的所量隱蔽境不欺誑的耽著知 比量 :依賴自己的基礎正因之後,新的、對於自己的所量隱蔽境不欺誑的明知 再決知 :瞭解「能引生自己的前量所已經瞭解者」的非量知(能證得境) 對於能引生自己的前量所已經瞭解者,再次瞭解的非量知,也可以 伺意知第一種定義 伺意知:對於已成為自己主要趨入境的現象,雖單方面地認定,但是尚未獲得確定義的明知,就是「伺意知」的定義。 猶豫知:透過自力對於兩端感到躊躇不定的明知 伺意知第二種定義 伺意知也可以定義為:「全然不依賴經驗及以正因為基礎的情況下,雖然認定自己的趨入境當中不錯亂的那一端,但是尚未獲得確定義的耽著知」 耽著知:這是什麼、那是什麼 顯而未定知:「已成為自己的趨入境之自相雖清晰顯現,卻不能對它引生確定的明知」,就是「顯而未定知」的定義 「非量知」的分類,就是「認知的七項分類」的後五個。再決知、伺意知、顯而未定知、猶豫知、顛倒知 —————————————- 以趨入境來區分七項認知 以心趨入境的方式可以分為兩種。 1趨入雙方、趨入單方。 趨入雙方的取名為猶豫知 2趨入單方的,分為2種 與事實相符的、與事實不符的 3與事實不符的稱為顛倒知 與事實相符的有2種情況 4能證得境的、不能證得境的 能證得境的有兩種 5初次證得、再次證得,再次證得,稱為再決知。 6初次證得的有2種 需要依賴正因才能證得、不需依賴正因直接證得 7需要依賴正因的,取名為比度知,或比量;不需依賴正因直接證得是現前知或現量。 8不能證得境的分兩種 能清楚顯現自相的、不能清楚顯現自相的 9能清楚顯現自相的稱為顯而未定知 10不能清楚顯現自相的稱為伺意知 認知三項分類——————————— 認知的三項分類以顯現境來區分: 1. 把「義總」作為「所取境」的分別知 2. 把「自相」作為「所取境」的無分別不錯亂知 3. 把「清晰顯現的不存在現象」作為「所取境」的無分別錯亂知 把「自相」作為「所取境」的無分別不錯亂知,和「現前知」二者同義 把「清晰顯現的不存在現象」作為「所取境」的無分別錯亂知,它與「無分別顛倒知」二者同義 「不是『新的、不欺誑』的明知」,就是「非量知」的定義 「非量知」的分類,就是「認知的七項分類」的後五個。再決知、伺意知、顯而未定知、猶豫知、顛倒知 —————————————- 遮遣趨入知的定義與同義詞。定義:「透過名稱之力,趨入自境的明知」,就是「遮遣趨入知」的定義。它與「分別知」二者同義。 成立趨入知:透過事物之力,趨入自境的明知,就是成立趨入知的定義。它與「無分別知」二者同義。 分別知的同義詞,它與遮遣趨入知二者同義。 分別知的實例,實例為比度知、伺意知、猶豫知這三種,以及再決知、顛倒知這二者的一部分。 「已離經由混合聲總或義總而執境的明知」,就是「無分別知」的定義。無分別知的同義詞,它和「成立趨入知」二者同義。 意根與意、心王同義 心(心王)、意、識、意根,四者同義 「與伴隨自己而生的『心所』相應者」,就是「心」的定義。 與自己所跟隨的『心』相應者,就是「心所」的定義。 心與心所這兩者的關係是相應的。有五相應:所緣相應、行相相應、時間相應、所依相應、實質相應 所緣相應:趨入境相同 行相相應:執持對境的方式相同 時間相應:生、住、滅三者同時進行 所依相應:不共增上緣相同 實質相應:每一個眼識之實質產生時,只會產生一個伴隨該眼識的感受之實質 例子:眼識和其附隨的感受,眼識是心王、感受是心所 —————————————- 他定量:「對於『若自己的所量的究竟本質不存在於對境上,則自己不會產生』的這一點,透過自力無法引生確定,而必須依賴其他隨後產生之名言量才能確定的新的、不欺誑的明知」,就是「他定量」的定義。 他定量的第一種分類並分析事例 他定量的分類和實例:從容許語詞表達的觀點來區分他定量的話,有三類 1:由自己決定表象而由其他量決定實際情況。 實例:實際上是火的顏色,卻以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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