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瑟邏輯學堂

亞瑟

亞瑟邏輯學堂:開啟思維的全新境界   歡迎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這裡是您學習邏輯和批判性思考的殿堂。   我是亞瑟,一位擁有40餘年工程設計、監造經驗的資深工程師。在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邏輯思維的重要性。它幫助我解決了無數複雜的問題,也讓我能夠以清晰的思維做出明智的決策。   因此,我創辦了「亞瑟邏輯學堂」,希望能將我的邏輯思維經驗分享給更多人。 在這裡,您將學習到: •邏輯思維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如何識別和避免常見的思維謬誤 •如何分析論證、評估證據和做出合理的判斷 •如何有效地溝通和說服他人 頻道特色 •內容實用:我們將以貼近生活的案例和實例,來講解邏輯思維的原理和技巧,讓您能夠學以致用。 •語言簡潔:我們會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講解複雜的邏輯概念,讓您能夠輕鬆理解。 •形式活潑:我們會以多元化的形式,如對話、辯論等,來呈現邏輯思維的內容,讓您在學習中樂此不疲。 目標受眾 •在校學生 •職場人士 •對邏輯思維感興趣的任何人   邏輯思維是一項重要的思維技能。它可以幫助我們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做出更好的決策,解決更複雜的問題,並與他人進行更有效的溝通。   如果您希望提升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那麼就請加入「亞瑟邏輯學堂」吧!讓我們一起開啟思維的全新境界! 收聽方式 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收聽「亞瑟邏輯學堂」: 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zyxat2fSOzfDSqy49vQEOKQV5jmssRDf Apple Podcasts:https://podcasts.apple.com/nl/podcast/%E4%BA%9E%E7%91%9F%E9%82%8F%E8%BC%AF%E5%AD%B8%E5%A0%82/id1740957567 或搜尋關鍵字「「亞瑟邏輯學堂」」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1. EP-S35-邏輯思維工程應用:與海流搏鬥的代價-海底管搶修工程款糾紛

    HÁ 5 H

    EP-S35-邏輯思維工程應用:與海流搏鬥的代價-海底管搶修工程款糾紛

    EP-S35-邏輯思維工程應用:與海流搏鬥的代價-海底管搶修工程款糾紛     本集我們要探討的,是一起牽涉到重要能源基礎設施的重大工程款訴訟案。這不只是一場關於金錢的糾紛,更是一場關於緊急工程如何啟動、施工責任如何釐清,以及不可預見的天災如何影響契約履行的複雜法律攻防戰。   緣起於機關所有的一條海底輸氣管線,因部分裸露與懸空,有潛在的安全疑慮,必須進行緊急搶修。在政府採購法的特殊條款下,機關啟動了限制性招標,並在正式簽約前,即先行指示廠商緊急進場搶修。雙方隨後簽訂了工程承攬契約。然而,這項看似明確的承攬關係,卻隨著工程的進行,逐漸演變成一團複雜的迷霧。廠商主張,他們已依約完工(第一階段施工),應獲得報酬;然機關表示,勘測結果顯示輸氣管又再次出現裸露及懸空現象,並以此為由拒絕支付報酬,反而要求廠商繼續拋石搶修。廠商雖認為他們已依約完工,但基於輸氣管線安全考量,最終仍在機關的指示下,繼續進行拋石工程(第二階段施工)。   最終,機關單方面終止了契約,並拒絕支付廠商已完成工作的報酬,迫使廠商將機關告上法庭,請求高達新台幣億元的工程款。這場訴訟的焦點,便圍繞在「廠商是否正確拋石至約定位置?」以及「廠商拋石的數量是否可被認可?」這兩大核心爭點上,這也是本集的主軸。   第一階段施工,法院認定廠商已完成契約約定之拋石工作。關於第二階段施工,法院認定因海流影響導致石料流失,此為契約訂立時雙方無法預見之情事變更,故依民法情事變更原則,機關應增加給付報酬。     本集詳細內容請參閱:敘述或說明內所附之逐字稿。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S35-邏輯思維工程應用:與海流搏鬥的代價-海底管搶修工程款糾紛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邏輯思維」工程應用系列,目的在說明如何採用有系統、有架構的「邏輯思維」,解決工程施工、監造上遭遇的問題。我們不提供標準答案,實際上也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我們提供「思維方法」協助你去解決問題。     本集我們要探討的,是一起牽涉到重要能源基礎設施的重大工程款訴訟案。這不只是一場關於金錢的糾紛,更是一場關於緊急工程如何啟動、施工責任如何釐清,以及不可預見的天災如何影響契約履行的複雜法律攻防戰。 緣起於機關所有的一條海底輸氣管線,因部分裸露與懸空,有潛在的安全疑慮,必須進行緊急搶修。在政府採購法的特殊條款下,機關啟動了限制性招標,並在正式簽約前,即先行指示廠商緊急進場搶修。雙方隨後簽訂了工程承攬契約。然而,這項看似明確的承攬關係,卻隨著工程的進行,逐漸演變成一團複雜的迷霧。廠商主張,他們已依約完工(第一階段施工),應獲得報酬;然機關表示,勘測結果顯示輸氣管又再次出現裸露及懸空現象,並以此為由拒絕支付報酬,反而要求廠商繼續拋石搶修。廠商雖認為他們已依約完工,但基於輸氣管線安全考量,最終仍在機關的指示下,繼續進行拋石工程(第二階段施工)。   最終,機關單方面終止了契約,並拒絕支付廠商已完成工作的報酬,迫使廠商將機關告上法庭,請求高達新台幣億元的工程款。這場訴訟的焦點,便圍繞在「廠商是否正確拋石至約定位置?」以及「廠商拋石的數量是否可被認可?」這兩大核心爭點上,這也是本集的主軸。     本案歷審裁判共一審,各審判決文可至「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下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3年度建字第45號民事判決   壹、案件緣起     這起案件的開端,可以追溯到機關發現其重要的海底輸氣管線存在裸露及懸空情況,這對天然氣輸送構成潛在威脅,因此迫切需要緊急搶修。根據政府採購法,在這種「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下,機關可以採取限制性招標,而無需經過冗長的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為了爭取時效,機關在與廠商正式議價和簽約之前,就已指示廠商進場,先行展開搶修工程,以確保輸氣管的安全。隨後,雙方完成了議價手續,並簽訂了承攬契約。   根據契約約定,工程主要內容是廠商要拋放礫石,用以填補懸空管線下方流失的海床,並要求石料最終高度須距管頂0.5公尺,以達穩定海床、保護海管的目的。由於工程性質緊急,契約也特別約定不支付預付款及估驗款,所有報酬在正式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   廠商主張,他們自受機關指示後,便開始進行搶修工作,並依契約約定的工期內完工(第一階段施工),隨即向機關申報竣工。然而,令廠商不解的是,機關並未如期在30日內辦理驗收並給付報酬。相反地,機關卻委外進行勘測。機關表示,勘測結果顯示輸氣管又再次出現裸露及懸空現象,並以此為由拒絕支付報酬,反而要求廠商繼續拋石搶修。廠商雖認為他們已依約完工,但基於輸氣管線安全考量,最終仍在機關的指示下,繼續進行拋石工作(第二階段施工)。廠商主張,這額外的拋石作業導致他們支出了鉅額成本。然而,在廠商投入了巨額成本、長期進行拋石搶修之後,機關卻率爾終止了這項原訂契約。更甚者,機關在終止契約前,就變更了輸氣管的搶修工法,並另以水泥漿地工袋工法重新發包,且拒絕給付廠商在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工作中的任何報酬。這才使得廠商不得不循法律途徑,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應得的工程款。   貳、「爭執事項」的契約規定及相關法規     本案訴訟的核心,主要圍繞在兩個關鍵的爭執事項上,它們不僅涉及事實認定,更牽動著相關契約條款與民法原則的解釋與適用。    1.爭點一:廠商是否有完成契約所約定之工作?廠商於第一階段施工期間是否有正確拋石至契約所約定應拋放之位置?以及廠商主張於第一階段施工期間之拋石數量是否可採?   契約約定與工程目標:根據契約,廠商應依施工程序,在輸氣管的兩側,各12公尺帶寬的範圍內進行礫石拋置。拋置的高度則要求達到距管頂0.5公尺,以實現穩定海床並保護海管的目的。   報酬支付條件:依契約約定,承攬報酬應於正式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因此,廠商能否證明已「完成」合約約定的工作,是其請求報酬的前提。   法律基礎與原則:民法第490條規定了承攬的定義,即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民法第505條則規定了報酬的給付時點,即應於工作交付或完成時給付。 廠商在請求報酬時,也援引了民法「誠信原則」、「擬制變更原則」以及政府採購法第6條,主張在緊急採購、墊支施工且機關設計工法有疏失的情形下,應依實作數量給付。    2.爭點二:廠商依契約約定工期完工後(第一階段施工),機關因輸氣管又再次出現裸露及懸空現象,於是要求廠商繼續拋放石料(第二階段施工),廠商是否有施作及完成?廠商於第二階段施工期間是否有正確拋石至契約所約定應拋放之位置?以及廠商主張於第二階段施工期間之拋石數量是否可採?   契約約定與數量增加:第二階段的施工,是因機關要求廠商「繼續拋石」而產生。廠商主張,這導致拋石數量大幅增加。這額外的數量及工時,是否應予計價,以及其計價標準為何,是本階段的關鍵。   拋石原因與責任歸屬:廠商主張,拋石數量超出的原因,是因海床海流湍急沖刷石料,導致已拋放的石料流失,這屬於訂約時無法預料的「情事變更」,且不可歸責於廠商。但機關則抗辯,是廠商拋石不當或拋放工法不當,應由廠商自行吸收增加的數量.   法律基礎與原則:除了民法承攬報酬請求權與誠信原則外,情事變更原則在第二階段的爭議中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民法第227條之2規定,契約成立後,若發生非當時所得預料的情事變更,導致依原契約效果顯失公平,當事人可聲請法院增減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效果。這條原則也被民事訴訟法第397條準用,擴及於非契約發生的債務。   機關另引用契約第4條及採購契約要項第32條,主張若有增加數量,廠商應在10%範圍內自行吸收成本。     這些契約規定與法律原則,構成了法院審理本案的基礎,也決定了雙方必須提出的證據與主張方向。   參、鑑定單位對「爭議事項」之鑑定結果     在本案的審理過程中,為了釐清複雜的工程事實,法院及訴訟雙方都仰賴了專業的勘測調查與鑑定

    3min
  2. M77-大家一起來找碴!:手機保險背後的心理策略「損失規避、框架效應」

    HÁ 1 DIA

    M77-大家一起來找碴!:手機保險背後的心理策略「損失規避、框架效應」

    M77-大家一起來找碴!:手機保險背後的心理策略「損失規避、框架效應」     本集大家一起來找碴!「手機保險背後的心理策略『損失規避、框架效應』」,題目如下所述:     【門市直擊報導】小張進入公館某手機店,在店員 Kelly的熱情推薦下,決定以「0 元」方案購買新手機。接著,Kelly又向他介紹了兩種不同的手機保險方案:  •方案A:每月支付150元,若手機損壞或丟失,可以獲得全額理賠,完全無需自己負擔任何費用。  •方案B:每月支付120元,若手機損壞或丟失,可以獲得80%的理賠,剩下的20%由自己承擔。   Kelly在解釋時強調:「這次名額有限,選擇方案A,你將獲得完整保障,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Kelly看小張沒啥反應,再次微笑著說:「方案A給您全額保障,這樣萬一手機損壞或丟失時,您不用再擔心額外的費用。相比之下,方案B即便便宜,但如果手機損壞或丟失時,您仍然需要負擔20%的費用,這樣會讓您冒更多的風險。」   小張聽後,心裡決定選擇方案A。他心想:「全額理賠可以避免未來的損失,雖然每月貴30元,但這樣可以完全免去風險。」     請問店員 Kelly的推銷藏了什麼貓膩?小張的選擇又是受了什麼「認知偏誤」的影響?     本集解說,將於「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公開。請點選說明中連結觀看。   解說 M77-大家一起來找碴!:手機保險背後的心理策略「損失規避、框架效應」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77ggiQhJ2/   「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rthurlogic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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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P-P41-邏輯推理遊戲:解開天氣預報之謎-極限推理挑戰

    HÁ 4 DIAS

    EP-P41-邏輯推理遊戲:解開天氣預報之謎-極限推理挑戰

    EP-P41-邏輯推理遊戲:解開天氣預報之謎-極限推理挑戰     本集邏輯推理遊戲「解開天氣預報之謎-極限推理挑戰」,題目如下所述:     各位觀眾大家好!今天6月5日星期四,以下為本台特別推出的「腦力氣象」單元,邀請您一邊聽天氣、一邊動動腦! $$$ 🗓️時空背景  ‧已知觀測資料(6月5日星期四):   ▪ 前天 雨天   ▪ 今天 雨天  ‧播報員作如下預報的時間:前天(6月3日星期二) $$$   🛰️前天(6月3日星期二)的氣象預報全文:   「各位觀眾請注意  ①  今天的天氣跟昨天不同。  ②  如果明天的天氣和昨天相同,那麼後天的天氣也會和前天相同;  ③  但是,如果明天的天氣和今天相同,那麼後天的天氣就會和昨天相同。」 $$$ ☑️可信度   經本台事後比對,以上三段預報皆完全正確。 $$$ ❓挑戰題   請根據上述預報內容與已知觀測資料,判斷:「昨天(6月4日星期三)的天氣到底是晴還是雨?」(歡迎留言寫下你的推理過程與答案,下集節目將為您揭曉!)     答案及詳細解說,將於「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公開。請點選說明或逐字稿中連結觀看。   解說 EP-P41-邏輯推理遊戲:解開天氣預報之謎-極限推理挑戰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JKupkcmGS/   「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rthurlogic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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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M75-大家一起來找碴!:「交易效用」大揭密-0元手機背後的真相

    HÁ 6 DIAS

    M75-大家一起來找碴!:「交易效用」大揭密-0元手機背後的真相

    M75-大家一起來找碴!:「交易效用」大揭密-0元手機背後的真相     本集大家一起來找碴!「『交易效用」大揭密-0元手機背後的真相」,題目如下所述:     【門市直擊報導】小張是一位25 歲上班族,平常沒有用手機追劇、玩遊戲的習慣,想更換用了三年的4G手機。小張進入公館某手機店。店員 Kelly(笑容燦爛)遞上彩色 DM,圈起斗大「0 元」給小張。    Kelly:5G 手機 0 元帶走,只要月付 1,399元、綁 24 個月,還送快充頭!  小張(翻 DM,眉頭微皺):月租有點高……  Kelly(指向 0 元標語):「原價 18,000 變 0 元」耶!月租費每天不到 47 元,比一杯手搖飲還便宜。Kelly(指向另一方案 10,000空機+499 資費)說:「一次拿 1 萬現金出來(空機+499 資費)不是更痛嗎?」  小張(被「0 元」吸引,卻仍擔心長期成本)…… Kelly(語速加快):今天申辦再送 500 點購物金,A Pay 再3 % 回饋,錯過今天就沒囉! 小張(感到時間壓力,終於點頭):那就辦「0 元」方案吧。     十分鐘後,小張抱著新手機離開,卻也背上 24 個月共 33,576 元 的高月租。請問小張的決策可能有什麼問題?     本集解說,將於「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公開。請點選說明中連結觀看。   解說 M75-大家一起來找碴!:「交易效用」大揭密-0元手機背後的真相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B2Fgp1vKj/   「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rthurlogic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2min
  5. EP-S34-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延宕的工程-天候、路斷、缺料,誰來買單?

    11 DE AGO.

    EP-S34-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延宕的工程-天候、路斷、缺料,誰來買單?

    EP-S34-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延宕的工程-天候、路斷、缺料,誰來買單?     本集我們要探討一宗引發漫長訴訟的公共工程糾紛,它不僅牽涉到數億元的賠償金,更深刻反映出大型工程在面對不可預見的挑戰時,合約精神與公平原則之間的拉扯。這起案件圍繞著機關與廠商之間簽訂的「防波堤延伸工程」合約。合約明確約定了完工期限,然而,履約期限屆至後,廠商僅完成了不到80%的進度。且此時廠商全面停工,機關多次催告無效後,最終終止了合約。隨後,機關重新發包了剩餘工程,並提起訴訟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廠商則提出反訴,聲稱工期延誤是因天災、惡劣天候、交通中斷及物料短缺等不可歸責於自身的事由所致,導致其無法繼續履約,因此終止合約並不合法。這場訴訟的核心爭議,即在於這些所謂的「不可抗力事由」是否足以構成工期展延的合法理由,以及雙方應如何承擔因此產生的損失。   此案一路由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打至最高法院,歷經十年經多次審理與發回重審。各審法院大部分駁回了廠商提出的各種抗辯,包括因天候、交通中斷、物料短缺、機關審查遲延等應展延工期的主張。最終,此案經高等法院調解成立結案,結束了這場複雜的民事糾紛。     本集詳細內容請參閱:敘述或說明內所附之逐字稿。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S34-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延宕的工程-天候、路斷、缺料,誰來買單?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邏輯思維」工程應用系列,目的在說明如何採用有系統、有架構的「邏輯思維」,解決工程施工、監造上遭遇的問題。我們不提供標準答案,實際上也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我們提供「思維方法」協助你去解決問題。     本集我們要探討一宗引發漫長訴訟的公共工程糾紛,它不僅牽涉到數億元的賠償金,更深刻反映出大型工程在面對不可預見的挑戰時,合約精神與公平原則之間的拉扯。這起案件圍繞著機關與廠商之間簽訂的「防波堤延伸工程」合約。合約明確約定了完工期限,然而,履約期限屆至後,廠商僅完成了不到80%的進度。且此時廠商全面停工,機關多次催告無效後,最終終止了合約。隨後,機關重新發包了剩餘工程,並提起訴訟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廠商則提出反訴,聲稱工期延誤是因天災、惡劣天候、交通中斷及物料短缺等不可歸責於自身的事由所致,導致其無法繼續履約,因此終止合約並不合法。這場訴訟的核心爭議,即在於這些所謂的「不可抗力事由」是否足以構成工期展延的合法理由,以及雙方應如何承擔因此產生的損失。     本案歷審裁判共六審,各審判決文可至「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下載。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02 年度 建 字第 21 號判決 104.03.12  臺灣高等法院 104 年度 建上 字第 68 號判決 107.05.09  最高法院 108 年度 台上 字第 81 號判決 109.09.03  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 建上更一 字第 23 號判決 111.03.15  最高法院 111 年度 台上 字第 1853 號判決 111.09.15  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度 建上更二 字第 25 號判決 112.07.14 調解成立   壹、案件緣起     A機關與B廠商之間簽訂「防波堤延伸工程」合約,合約明確約定了完工期限。然而,廠商並未如期完工。根據施工進度記錄,至契約約定完工日,廠商僅完成了不到80%的進度,且此時廠商全面停工。機關主張,廠商進度落後已逾15%,且經多次定期催告仍未見改善,鑑此,機關終止了與廠商的契約。契約終止後,機關為了完成剩餘工程,不得不重新發包。由於重新發包導致額外費用支出,機關遂依契約約定、債務不履行及侵權行為的法律關係,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廠商則抗辯稱,工期遲延是因天災、惡劣天候、交通中斷及物料短缺…等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導致其無法繼續履約。廠商認為機關終止契約不合法,且逾期罰款過高,應予核減。此外,廠商反訴請求機關賠償因工期展延所生損失、終止契約所受損害,並返還已估驗工程款、保留款及履約保證金等款項。   本集我們將焦點放在:是否因天災、惡劣天候等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廠商工期延誤而應展延工期?   貳、「爭議事項」的契約規定及相關法規     契約第8條:明確規定廠商應在指定期限內完工。同時載明,除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因素外,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延長工期。但若經機關確認為不可歸責於廠商的停工,則不在此限。國定假日、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工期。   契約第9條:定義了「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山崩、地震、海嘯、火山爆發、颱風、豪雨、惡劣天候或洪水所造成的意外災害,以及其他經機關認定確係人力不可抗力的事項。   契約第11條第1項:詳細列出了可以展延工期的事故情況,這些情況必須是確非可歸責於廠商的理由,且廠商需在事故發生或消失後3日內書面申請核實展延。這些情況包含:發生第9條規定的事故(即天災或不可抗力)。   契約第11條第3項:規定機關對工期展延的核定,除另有規定外,得依據廠商報經機關核備的預定進度表或施工網狀圖之要徑來核定。   契約第15條:要求廠商在擬定施工順序及預定進度表或施工網狀圖時,應考量施工當地颱風及其他惡劣天候對本工程的影響。   施工說明書一般條款F.11條:將「除外風險」定義為地震、颱風、火山爆發、海嘯等重大天然災害,並約定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廠商不負任何責任。   施工說明書一般條款G.7條:進一步明確,若廠商在工地遭遇無法預料的不利自然情況及除外風險事項(不包含天氣狀況及其所引起的),且這些情況是一有經驗的承攬廠商所無法合理預料者,工程司可依H.7「展延工期」規定,配合廠商延展工期。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勞工安全衛生法(現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停止作業。其施行細則第25條第2項則說明,從事海事工程因強風、大雨或地震,致有發生危險之虞時,即屬應停止作業的情況。   參、鑑定單位對「爭議事項」之鑑定結果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原審法院曾委託土木技師公會鑑定,鑑定報告試圖從技術角度釐清工期延誤的真實原因與責任歸屬。   該鑑定報告認為,系爭工程應展延工期約三個月,並核算平均每日拋石量為1,342立方公尺。 然而,法院對於此鑑定意見多有質疑。法院指出,該鑑定意見未根據兩造約定每日3,000立方公尺的拋石工率來認定廠商應有的「約定拋石工率」。此外,鑑定報告將颱風影響天數全數不計入工期,這與系爭契約第8條、第9條的約定不符。因此,法院最終認為此鑑定意見「顯非可採」。法院也拒絕根據廠商的聲請,再次函詢土木技師公會有關受天候影響之工期,認為其認定基礎有誤謬,難期有正確結論。   肆、訴訟雙方對爭議事項之主張及其理由     本案的核心爭議在於工期延誤是否應歸責於機關,以及廠商是否因此有權獲得工期展延和相關損失賠償。雙方對此提出了截然不同的主張及理由。   一、廠商的主張:   廠商主張因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應展延工期。這些理由包括:施工期間遭遇颱風、豪雨、惡劣天候等天災,非人力所能預測。儘管契約有考慮天候,但實際影響超乎預期。廠商引用《勞工安全衛生法》等規定,強調在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導致有立即危險之虞時,雇主應即令停止作業。這些是客觀的停工條件。廠商計並算因波高、強風或大雨影響施工作業,導致工期延誤的天數。   二、機關的主張:   機關則全面反駁廠商的展延工期主張,並堅持廠商未如期完工是其自身責任。機關主張, 天候因素契約已納入考量,且非停工正當理由。機關認為,契約的工期設計已考量了颱風及東北季風等天候因素。機關引用廠商承諾的每日3,000立方公尺拋石工率,計算即使考慮天候影響,仍有足夠的可工作天完成拋石作業。機關也主張,即便有強風、大雨等,只要未達「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廠商仍可施工。   伍、針對「爭議事項」,雙方對他方所提主張之反駁   一、廠商對機關主張的反駁:   廠商反駁機關關於颱風、惡劣天候已納入工期的說法,認為契約中的免計工期是依據常年平均,而實際發生的天候狀況(如強風、大雨、高浪)

    2min
  6. M74-大家一起來找碴!:「自助結帳」神推論?揭開大項不當周延陷阱

    10 DE AGO.

    M74-大家一起來找碴!:「自助結帳」神推論?揭開大項不當周延陷阱

    M74-大家一起來找碴!:「自助結帳」神推論?揭開大項不當周延陷阱     本集大家一起來找碴!「『自助結帳』神推論?揭開大項不當周延陷阱」,題目如下所述:    地點:週末量販店收銀區  小陳(看著長長的人龍嘆氣):哎呀,前面一堆阿公阿嬤都擠在人工櫃檯,難怪排那麼慢,他們一定不會自助結帳。  阿芳:你怎麼知道他們不會自助結帳?  小陳:很簡單啊!所有敢用自助結帳機的,肯定是熟悉科技的人;那些長輩沒有站在自助區,所以排人工櫃檯的銀髮族一定都不懂科技。  阿芳(挑眉):嗯……真的能這樣斷定嗎?     請找出小陳上述論證的問題點。     本集解說,將於「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公開。請點選說明中連結觀看。   解說 M74-大家一起來找碴!:「自助結帳」神推論?揭開大項不當周延陷阱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9htPwp9vL/   「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rthurlogic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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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M73-大家一起來找碴!:一場球賽六種荷包劇本-揭穿「心理帳戶」陷阱

    7 DE AGO.

    M73-大家一起來找碴!:一場球賽六種荷包劇本-揭穿「心理帳戶」陷阱

    M73-大家一起來找碴!:一場球賽六種荷包劇本-揭穿「心理帳戶」陷阱     本集大家一起來找碴!「一場球賽六種荷包劇本-揭穿「心理帳戶」陷阱」,題目如下所述:     【城市體育週報】中華職棒總冠軍賽門票一票難求,卻有六位球迷在球場外分別面臨「2,680 或 5,000 元」的突發事件。  1.阿傑:早早買好內野票,卻把球票弄丟,娛樂預算破產,只能去酒吧看轉播。  2.小慧:打算現場用2,680元現金買票,排隊時錢包被扒走;她猶豫片刻仍刷卡重買。  3.小強:跟阿傑一樣遺失球票,但好友阿明立刻借他2,680元重新買票,條件是三天內歸還。小強大笑:「先爽再說!」  4.小芸:用信用卡分四期購票,一個月 670 元,好像沒那麼痛!  5.小威:搶到熱區門票後高價轉售(黃牛)5,000 元,這筆外快不花不行啊!立刻將5,000 元購買高價應援商品。  6.小茜:收到政府發放的 5,000 元消費券,開心直奔售票口:「這是政府給的,買一張最貴 VIP 座位!」     請找出:相同或類似金額,為何六位球迷的決定截然不同?思考陷阱藏在哪裡?   本集解說,將於「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公開。請點選說明中連結觀看。   解說 M73-大家一起來找碴!:一場球賽六種荷包劇本-揭穿「心理帳戶」陷阱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9G3uxaMR8/   「亞瑟邏輯學堂」FB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rthurlogic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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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bre

亞瑟邏輯學堂:開啟思維的全新境界   歡迎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這裡是您學習邏輯和批判性思考的殿堂。   我是亞瑟,一位擁有40餘年工程設計、監造經驗的資深工程師。在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邏輯思維的重要性。它幫助我解決了無數複雜的問題,也讓我能夠以清晰的思維做出明智的決策。   因此,我創辦了「亞瑟邏輯學堂」,希望能將我的邏輯思維經驗分享給更多人。 在這裡,您將學習到: •邏輯思維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如何識別和避免常見的思維謬誤 •如何分析論證、評估證據和做出合理的判斷 •如何有效地溝通和說服他人 頻道特色 •內容實用:我們將以貼近生活的案例和實例,來講解邏輯思維的原理和技巧,讓您能夠學以致用。 •語言簡潔:我們會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講解複雜的邏輯概念,讓您能夠輕鬆理解。 •形式活潑:我們會以多元化的形式,如對話、辯論等,來呈現邏輯思維的內容,讓您在學習中樂此不疲。 目標受眾 •在校學生 •職場人士 •對邏輯思維感興趣的任何人   邏輯思維是一項重要的思維技能。它可以幫助我們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做出更好的決策,解決更複雜的問題,並與他人進行更有效的溝通。   如果您希望提升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那麼就請加入「亞瑟邏輯學堂」吧!讓我們一起開啟思維的全新境界! 收聽方式 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收聽「亞瑟邏輯學堂」: 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zyxat2fSOzfDSqy49vQEOKQV5jmssRDf Apple Podcasts:https://podcasts.apple.com/nl/podcast/%E4%BA%9E%E7%91%9F%E9%82%8F%E8%BC%AF%E5%AD%B8%E5%A0%82/id1740957567 或搜尋關鍵字「「亞瑟邏輯學堂」」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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