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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驴肉火烧”掺马肉,涉事餐饮店被移送公安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线索,成功查处了一起在知名小吃“驴肉火烧”中掺杂马肉、以次充好的食品掺假案件。目前,因涉事商家行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据了解,白云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某餐饮店在制作并售卖的“驴肉火烧”馅料中掺杂马肉。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一批用于制作馅料的马肉原料,并固定了相关证据。

经调查核实,该餐饮店自2025年2月起至8月期间,因面临驴肉进货价格持续上涨的经营压力,为降低生产成本,在制作其主打菜品“驴肉火烧”时,并未使用纯驴肉作为馅料,而是在其中掺入了价格相对低廉的马肉,并依旧以“驴肉火烧”的名义对外进行销售。

进一步的调查揭示,该店无论是在实体店铺的菜单、点菜系统,还是在外卖平台的线上销售页面,均未对馅料中含有马肉成分进行任何形式的标注或说明,也从未向消费者告知此一情况,刻意隐瞒了产品的真实成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白云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出,该餐饮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其立案。

鉴于该案具体情节,涉事餐饮店的行为同时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中“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白云区市场监管部门已果断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此次事件再次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守法律底线,诚信经营。

文|记者 吴珊 通讯员 穗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