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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恶意注销”,广州两部门出手

10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正式签署《关于联合惩戒恶意注销行为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工作备忘录》,并同步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广州市积极推进市场退出机制的配套改革,通过简化注销登记手续,助力已完成债权债务清理的企业高效、便捷退出市场,有效提升了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

然而,部分企业却利用注销程序便利,在涉及诉讼或执行阶段采取“虚假清算”或“恶意注销”等手段逃避法律责任。此类行为不仅扰乱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秩序,造成司法资源浪费,还严重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破坏市场诚信基础。

为应对这一问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联动,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程序衔接与协同整治等一系列措施,构建起源头治理与失信联合惩戒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此次签署的《备忘录》围绕恶意注销行为的成因与特点,构建了“前端预防+中端发现+末端惩戒”的全链条多元共治机制。包括建立“法律告知+法治宣传”两项前端预防机制。通过制定适用于法院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律告知示范文本,并在关键环节提前介入,从源头上减少因主体恶意注销导致的诉讼程序无效运转;建立“信息共享+联动协查+双向函告”三项中端发现机制。推动两部门信息互联与线索及时移送,对存在恶意注销风险的市场主体实施暂缓登记或发出“禁止注销令”,有效阻断注销流程中的违规行为;建立“行政撤销+司法追责+信用惩戒”三重末端惩戒机制。明确联合惩戒对象的界定标准及法律政策依据,综合运用撤销注销登记、追究司法责任、列入恶意注销黑名单等手段,强化行政与司法协同打击力度。

此外,两部门还发布了精选典型案例,内容涉及恶意注销股东的责任界定、不同股东责任分配、注销后责任承继等实体问题,以及“禁止注销令”、撤销行政许可等程序问题,向社会传递出共建诚信市场环境的明确信号。

文|记者 吴珊 通讯员 穗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