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常見因對人心生不滿而張貼與對方相關之照片文字資料,
有的人可能認為名字寫的有一點不同,
可能就不算誹謗或沒有違反個資法,
但難道這個人就會認不出來了嗎?
假若今天無法辨識出這個人,
或許還只是侵害肖像權的問題而已。
不過,一般人恐怕很難區分到底怎麼作為,
才不會有個資法或誹謗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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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聽聽律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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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 節目
- 發佈時間2025年10月22日 上午6:14 [UTC]
- 長度8 分鐘
- 季數3
- 集數269
- 年齡分級兒少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