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佳馨-房市ok嗎?

【房市ok嗎?】不想被坑、不想被告:租賃新制你必懂的3件事!│徐佳馨 ft.宏道法律事務所 律師 陳冠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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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近也被「三年租期、漲租有上限」刷一排嗎?
律師直說重點:目前僅見到「政策圖卡」方向,正式條文還沒在行政院院會通過、也尚未送進立院。別被標題嚇到,先搞懂現行怎麼辦事!

本集你會聽到:
✅ 三年租期怎麼算:不是一次起租3年,多是「1+1或1+2」續約保障。
✅ 房東可否提前終止:違約能終止,但要會「舉證」;欠租通常比噪音更好證。
✅ 漲租上限怎麼定:若綁CPI恐與市場脫鉤;沒有租金全面實價,宜居怎麼算?
✅ 房客的救濟&房東的風險:現行定期租期內不得任意調漲;收回「自用」後再出租恐挨罰。
✅ 雙方都要的配套:穩定租期≠只偏袒承租人;正常房東也需要明確保障與誘因。

一句話總結:
先別慌著吵,簽約前把「續約權、調漲條件、違規證據、收回自用」逐一寫清楚,真的少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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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住宅 vs. 店面:租賃專法保護範圍差很大,別搞混!2025.10.31(五)18:15-18:30

內文:
房東在租約或「另附協議書」要求:不得申請租金補貼、不得報稅、不得遷戶籍?
➡️ 律師說:這是「變相禁止」,屬不得記載或無效內容,被抓到一樣會挨罰。別拿協議書繞路。

本集重點:
✅ 租約公證有沒有用?
-「租金」可先行強制執行;「騰空交屋」通常要等租期屆滿。未來修法規劃把明確違約(連續欠租、重大擾鄰/違法)放進可直接強制執行的公證條款,縮短訴訟時間。
✅ 遇到租霸怎麼辦?
-實務9成以上靠「欠租」蒐證最穩;噪音、破壞屋況要有可採證據(錄音、檢舉紀錄、照片影片、修繕單據)。
✅ 任意終止條款很關鍵
-第一次合作、彼此不熟時,可約定「雙方得提前30日任意終止」,出事能快速止損。
✅ 免費法律服務(限住宅)
-領「租金補貼」的弱勢租客,租賃糾紛可向法扶申請律師協助(調解/訴訟皆可)。店面/營業用不適用,簽前務必找律師審約。
✅ 回復原狀別被話術
-「租完要恢復到全新」屬無效要求;正常居住耗損不必負擔。合約應寫「依現況返還+列舉需修復項目」。

一句話:先把「續約/調漲/證據/收回自用/回復原狀」寫進合約,爭議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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