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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吳孟玲 律師
主持|鄧惠文 醫師
「交往6年、準備結婚,婚前才發現男方性功能障礙與不孕,還被婆家逼做生殖療程;我決定分手,男方家卻開出『逃婚清單250萬』。」
婚約、誓言、賠償到底怎麼算?愛你≠法律義務,而「婚約」也不是萬能尚方寶劍。
📌 誓言 vs. 婚約
誓言=情話,不具法律拘束。
婚約=約定結婚之「日期/行為」的合意;但婚約不可被強制履行。
💸 婚約解除時,哪些費用「可能請求」?
婚禮準備已支出且可證明之損害:如婚紗拍攝、場地/宴客訂金、喜餅訂金等。
不可打包索賠:與婚姻非必然連動、或屬對方身體狀況衍生、缺乏因果關係者(例如把生殖醫學中心所有費用全算在對方身上)。
⚖️ 責任歸屬與精神損害
若出現外遇、重大隱匿(如重要健康事實)等,屬可正當解除婚約之事由,對方難以主張巨額賠償。
精神損害屬個案衡量,彼此皆可主張,常以和解收束。
🧠 關係裡的「改造」極限
為了被愛而過度迎合(外貌/生活/職涯犧牲),法律多視為個人選擇,難以回頭請求「全部補償」。
來賓觀點 & 主持人提醒
吳孟玲:婚約不是提款卡。能請求的,多是可舉證、因婚禮準備直接產生的費用;巨額清單說不定一毛都不會判。
鄧惠文:別把「他會改變」當保證。在你身上動刀、在生活上大搬家,若只是為了交換一紙「誓言」,很可能終究打了折。
小結|給準新人三步驟
1. ✍️ 白紙黑字:婚禮支出留合約/發票/轉帳證明。
2. 🔗 因果對應:每筆費用對應婚禮必要性,避免模糊打包。
3. 🧾 風險控管:重大健康、財務、居住地、與婆媳相處模式,婚前說清楚。
互動題
你覺得「婚約解除」該賠到哪個範圍才公平?拍婚紗、宴客訂金、生殖療程、裝潢開店…你會怎麼切線?
#婚約不是誓言 #逃婚清單 #情感不可求償 #可得利益與信賴利益 #吳孟玲律師 #鄧惠文 #心事有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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정보
- 프로그램
- 주기매일 업데이트
- 발행일2025년 9월 30일 오전 10:02 UTC
- 길이22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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