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 黃信培隊長
Q1:請教隊長,貴分局前三名詐騙類型?
A1:本分局轄內前三名詐騙類型分別為假投資、假買賣及假交友。
Q2:可否請隊長就前述提到之假投資詐騙類型,依貴分局所遇之情形講解給聽眾朋友了解?
A2:
假投資:
通常係陌生人使用通訊軟體以傳送訊息或於社群軟體張貼有關投資虛擬貨幣、股票等貼文之方式,吸引民眾目光或先以假交友為前提,與被害人拉近關係後,假藉賺錢之名義,以話術致使民眾匯款至指定帳戶,待民眾想要提領獲利,以各種理由推託,甚至慫恿被害人繼續匯款。
Q3:請問隊長,假投資詐騙手法中,詐騙集團較常使用之話術為何?
A3:詐騙集團最常使用「穩賺不賠」、「低投資高報酬」及「零風險」等語,抓準民眾不勞而獲的心態,誘使民眾信以為真。
Q4:那假買賣手法呢?
A4:此類型又分2個角度切入第一係從買家角度,於網路平台購物,惟同樣商品渠價格異常低,吸引買家眼球並購買,待收到商品後,才發覺與下單之商品不同;另一部分則是由賣家角度,被害人於網路平台販售商品,詐騙集團假裝買家聯繫以指定方式交易,再佯稱未經簽署金流認證導致無法交易,請被害人與自稱係客服人員處理,引導被害人操作ATM亦或是網路銀行,俟被害人發現,帳戶金額已遭轉匯。
Q5:為何未經簽署金流認證需操作ATM或網路銀行?
A5:詐騙集團會假藉金管會名義,佯稱需先轉匯出款項,確認帳戶可正常使用,並且稱轉匯出之款項等確認正常後會如數歸還,較常見之情況,第1筆通常只會要求被害人轉匯新臺幣1元,第2筆開始之金額會逐漸加大,等到民眾發覺不對勁時已來不及。
Q6:假交友呢?
A6:係於交友軟體結識陌生人,每天以親暱稱呼噓寒問暖,造成被害人誤認為與對方是交往關係,進而對被害人提出用錢需求,致使被害人不疑有他,依照對方指示匯款,收到款項後旋即失去聯繫。
Q7:貴分局有無以上詐騙手法之案例可分享給聽眾朋友?
A7:今年本分局受理一位民眾,遭詐騙集團以「假投資」之手法,誆稱保證獲利、穩賺不賠,致使被害人陷於錯誤,分別以匯款及面交方式交付金錢,其中與詐騙集團成員相約面交次數高達10幾次,損失金額逾新臺幣千萬元,後續驚覺有異,至本分局學甲派出所報案,並提供與詐騙集團所簽立之繳款收據及相關資料予警方偵辦,本分局旋即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陸續查緝相關嫌疑人到案,目前仍積極向上
溯源,以利瓦解該集團;本案值得討論之處,為被害人於向本分局報案前,本分局因接獲刑事警察局資料通知,渠為遭詐騙集團詐騙得逞之潛在被害人,本分局亦有派員前往了解,惟該民當時深陷詐騙集團詐術之中,堅稱未遭詐騙,後續驚覺後,為時已晚。
Q8:隊長方才所述之「潛在被害人」為何?
A8:警察機關受理民眾遭詐騙案,如涉及匯款,就會將詐騙集團提供之匯款帳戶警示,但因為每位被害人發現遭詐騙的時間不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會整理帳戶遭通報警示前之匯款資料,如尚未報案者,會由在地警察機關派員向匯款人了解轉帳該筆金額之用途,為的就是提醒民眾可能正處在遭詐之危險當中,希望民眾可以早日清醒,避免繼續受騙。
Q9:除上述外,近期有無另外較常見的詐騙類型?
A8:詐騙集團的目標除了金錢以外,同時鎖定民眾的金融帳戶!也就是俗稱之「人頭帳戶」,多以有借貸或求職需求者遇到機率較高,聲稱需郵寄名下金融帳戶提款卡或者存摺,以及密碼,是作為審核資格之用途,一旦如實提供後,就會有他人遭詐騙之金額匯至帳戶內,成為詐騙集團詐騙其他被害人的工具。
Q10:請教隊長,在遭詐騙帳戶的前提下,是否需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A10:現行法律(洗錢防制法)規定,自112年6月16日起,即便係遭詐騙帳戶,也有可能需負刑責。
Q11:有何刑責?
A11:「期約或收受對價而犯之」、「交付、提供之帳戶或帳號合計三個以上」及「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規定裁處告誡後,五年以內再犯」等3種而有交付帳戶或向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申請之帳號,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Q11:攔阻、防制詐騙工作推動情形及成效?
A11:本分局每月時常結合轄內其他單位舉辦活動或者是里民聚會時間,派員前往實施反詐騙宣導,藉由員警近期受理之詐騙案件所使用亦或是新型態之詐騙手法,向民眾做說明、分析,日後若有碰到相類似之狀況,可以第一時間想到可能是遇到詐騙集團,避免繼續與其聯繫;每月也皆會派員至轄內金融機構、超商實施關懷提問,向行員及店員做防詐宣導,讓他們如有遇到客人要大量提、匯款或者購買點數時,可以多加注意、關心,即時攔阻遭詐之情形發生
犯罪預防宣導
現今係網路世代,在科技越加發達之際,詐騙集團所使用之詐騙手法亦日新月異,透過網路進行詐騙。請各位聽眾朋友一定要注意,高獲利必定伴隨高風險,應選擇自己有深入瞭解過的投資標的,不要輕信來源不明投資管道或網路連結,網路購物也要慎選平台,小心假買家謊稱無法購買商品並給賣家連結,要求賣家加入假客服佯稱需驗證~;網路交友避免購買遊戲點數拍照回傳,更需注意勿聽信對方花言巧語,誘使自己拍攝私密照給對方…等,本分局也會持續與轄內民間團體合作,協力推動分齡分眾防詐宣導,傳遞防詐訊息,有效提高民眾認識詐騙手法知能,達到使渠有感減害之目標,各位聽眾朋友如有接到可疑電話或訊息,請盡速至最近派出所尋求協助,或撥打110、165報案,讓警方可以在第一時間替您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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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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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频率一周一更
- 发布时间2025年9月16日 UTC 04:03
- 长度20 分钟
- 分级儿童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