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58條,問題是:「教會為何為嬰孩施行洗禮? 」
通常有人會疑問:小孩子、寶寶都不知道信仰是什麼,為何要為他領洗?何不待他長大,這信仰是屬於他自己的,當他真的相信了,才為他領洗,豈非更好嗎?這說法固然有其理由,卻忽略了另一個層面。
信仰──除了是我們自己個人的信仰表達之外,其實也是禮物,是白白給予我們的。天主已經早早願意接納我們作祂的兒女。
另一方面,就是團體的幅度,團體的層面──嬰兒洗禮不在於他自己信仰與否,而是因為他所屬的團體,即他的家庭,他在這家庭的氛圍中長大。所以在恩寵上已經開始領洗,已經屬於天主,離開了一個原罪的氛圍。
教會認為人一出生就在原罪之中,原罪不是說他自己犯了罪,不是他作了什麼錯事,小寶寶哪有什麼錯事?不會。原罪是指罪惡的影響,即他一出生已經在一個罪惡的氛圍下,家庭、父母等等。
你或會問:但父母都是教友?若是教友,不單止這樣,父母是教友,更屬於一個教會團體,在天主的恩寵氛圍下。所以更加順理成章,因著父母的信德,帶領嬰孩、小孩子進入教會,受基督、受天主恩寵的影響,而非受罪惡的影響。也就是我們傳統說:離開原罪的影響,而受天主恩寵的影響,享受天主子女的自由。
當然洗禮在神學上說得通,但最重要不單止是洗禮,而是之後要幫助他的成長。所以不可以領洗後便將他託給主日學便算。不是的,父母是第一個主日學導師,不但教他的道理,也要教他怎樣祈禱、信賴天主,自己生活上作好榜樣,讓他看到自己跟天主愛的關係。如此才是為嬰孩施行洗禮,不單止在神學上說得通,而且是為他的成長,在靈修上的成長、靈性生命的成長,的而且確有成果的、有效的。
好了,今天給大家一句聖經,就是第一次三千人領洗那一天,伯多祿跟群眾說什麼?叫他們領洗,他說:「你們悔改罷!你們每人要以耶穌基督的名字受洗……因為這恩許就是為了你們和你們的子女」。因此可以相信第一批三千人領洗當中也有嬰兒洗禮,有大有小,一家人一起領洗。
好,這句是來自《宗徒大事錄》第2章39節:「這恩許就是為了你們和你們的子女」。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87條:教會為何為嬰孩施行洗禮? //因為嬰孩在誕生時帶有原罪,他們需要由惡魔的權勢中被解放出來,並被帶入天主子女的自由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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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cado3 de outubro de 2025 às 22: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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