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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三)利未記24:10-23 當尊主的名為聖

2025年11月5日(三)利未記24:10-23 當尊主的名為聖

一、 咒詛聖名實例
利 24:10 有一個婦人,是以色列人的女兒,父親是埃及人,這婦人的兒子在以色列人中間出來,有一日,這以色列婦人的兒子和一個以色列人爭鬧。
利 24:11 這婦人的兒子褻瀆了(或作:咒詛)耶和華的名,並且毀謗(或作:咒詛),就把他送到摩西那裡。(他母親名叫示羅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兒。)
利 24:12 他們把那人收在監裡,要得耶和華所指示的話。

二、 褻瀆聖名的判決
利 24:13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利 24:14 「把那毀謗(或作:咒詛)的人帶到營外,叫聽見的人都放手在他頭上,然後全會眾就要用石頭打死他。」
利 24:15 你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毀謗神的,必擔當他的罪。
利 24: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要把他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

三、 從個案到法規
利 24:17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利 24:18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利 24:19 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
利 24:2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
利 24:21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利 24:22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對你們必用同一條律例,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 24:23 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就把那毀謗(或作:咒詛)的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以色列人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背景:當以色列人在曠野學習如何與神的關係,透過這些的律法與例律,來幫助他們到迦南的新生活。

1. 這人:可能信仰的混雜
2. 尊崇神的名:
褻瀆了耶和華的名,詛咒神、否定祂、羞辱祂,耶和華的名代表就是神自己。 
3. 神的公義:
判決: 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對神的名的尊重,全會眾都要知道。
本地人與外人一致

4. 神的百姓:社群的維護 
5. 神的保守:法規是一命換一命,以牙還牙(反而是限制報復)


#默想應用:
在你的生活中,如何尊崇神的名? 
如何在社群中,一起來尊崇神的名?

#禱讀經文:
利 22:32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間,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為聖的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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