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福音8章5-12節
[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6]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祂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7]他們還是不住地問祂,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大綱:
一、看人之錯
1.看婦人的罪 約8:3-5
面對行淫被捉拿的婦人,摩西的律法指示,要把此人用石頭打死。看似義正辭嚴,替天行道!
2.抓耶穌的錯 約8:6
文士和法利賽人要試探耶穌,要得把柄來控告耶穌。
若說「打死」,合乎摩西律法,違背羅馬法律,要受羅馬政府審判;若說「不打死」,合於羅馬法律,違背摩西律法,要受公會審判!。
3.看別人的刺 太7:2-3;撒上13:11,15:15
人常看見別人眼中的刺!
掃羅始終怪罪別人,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不是我的錯!
二、識己之過
1.驚覺自己的罪 約8:6-9
人喧嘩,義憤填膺,手握石頭;耶穌卻彎腰,手在畫字。
耶穌問「你們誰沒有罪?」眾人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都出去了。
眾人發現自己犯罪「還沒被抓」,淫婦犯罪「已經被抓」!
耶穌讓人有安靜的時間、空間自省,看見自己的真相。
若人只看見別人的問題,會推卸責任,批評控告,烏煙瘴氣!
2.真實認罪 約8:9-11
耶穌有權柄審判,但主不要「除掉罪人」,而是要「除掉罪惡」!
耶穌提醒她「不要再犯罪」,讓她承認自己犯了罪。但主不定罪,讓人脫離罪惡,走聖潔的道路!
3.看自己的樑木 太7:3-4;撒下12:13;詩51:3,10-12,19:12-13,139:23-24
當看到別人眼中有刺,更要想到自己眼中有樑木—更大的問題!
大衛犯錯被指責,認錯並真實悔改。悔改比面子重要!
行動:看見「我需要改變」!
三、見主之光
1.耶穌是光 約8:12;路18:11-14
如何能夠不犯罪?耶穌是世界的光,照亮黑暗,賜人動力改變!
若跟人比較,會自高自義;若跟神的聖潔比較,會謙卑俯伏!
見主的光,識己黑暗;見主聖潔,識己汙穢;經歷主愛,學習去愛!
2.生命得光 約8:12,32,36;箴4:18;太5:14;腓2:15
跟從耶穌的人,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神的兒子叫我們自由,真理必叫我們得著自由!
耶穌的真光吸引我們,跟從主,越走越光明、喜樂,
我們就是世上的光,我們成為明光照耀!
行動:看見主的光,活出主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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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quencyUpdated Weekly
- PublishedSeptember 18, 2025 at 7:42 AM UTC
- Length50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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