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3日心靈復興追求聚會
分享:余光昭
聖經: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八12)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來十1-2)
「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來九14)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2-14)
「祢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祢仇敵作祢的腳凳。」(詩一一零1)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祂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十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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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quencyUpdated Daily
- PublishedNovember 23, 2025 at 11:00 PM UTC
- Length9 min
- Episode1.5K
- RatingCle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