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問:「孩子從來沒照顧我,也沒聯絡,寫遺囑能不能排除他的繼承權?」
答案是——不是你說不要就可以!
在法律上,只有3種情況會真正喪失繼承權:
1️⃣ 絕對喪失(如謀害被繼承人)
2️⃣ 相對喪失(干預遺囑)
3️⃣ 表示喪失(重大侮辱或虐待,被繼承人明確表示不讓繼承)
這集我會完整解釋每一種情況的要件、舉例與實務風險,並告訴你——
✅ 為何只寫遺囑還不夠?
✅ 如何善用壽險保單指定受益人,真正保障你想傳承的人
✅ 哪些情況可以避免遺產被不肖子女繼承?
👉 如果你想「傳對人,不想給的人確實拿不到」,請一定要聽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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المعلومات
- البرنامج
- معدل البثيتم التحديث أسبوعيًا
- تاريخ النشر١٦ يوليو ٢٠٢٥ في ٩:٠١ م UTC
- مدة الحلقة١٢ من الدقائق
- الحلقة٣٠
- التقييمملائ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