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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加榮 牧師

lansing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1. FEB 6

    4 定律的幕後 C S Lewis Mere Christianity 返璞歸真

    C.S. Lewis 的《返璞歸真》(Mere Christianity)第一部「是非對錯作為宇宙意義的線索」(Right and Wrong as a Clue to the Meaning of the Universe),特別是第 4 章「律法背後的東西」(What Lies Behind the Law)的核心內容。 文章大綱 總結前述結論:自然律 vs. 人性自然律的區別 對石頭、樹木等自然物,「自然律」只是描述它們實際運作的方式(描述性的事實),沒有「應該」或「必須」的規範意義。 但對人類,「人性自然律」(道德律、是非之律)不同:它高於且超出人類實際行為的事實,是一種我們必須遵守的真實規範,不是我們自己發明或可隨意忽略的。 這一區別對宇宙觀的啟示 人類自古以來對宇宙起源有兩種主要觀點: a. 唯物質主義觀點(Materialist view):宇宙與物質純粹偶然存在,沒有原因;透過極低機率產生生命、意識與人類。 b. 宗教觀點(Religious view):宇宙背後有一個有意識、有目標、有意志的思想存在(Mind),它創造宇宙,部分目的是產生能思考、類似它的生物。 這兩種觀點自古並存,並非一新、一舊。 科學的界限與無法解答的終極問題 科學只觀察與描述事物的行為模式(例如實驗結果、觀測數據),其任務是「事實如何運作」,而非「為什麼有宇宙」「宇宙為何這樣運行」「宇宙有無意義」。 即使科學完美了解所有可觀察事實,上述「為什麼」的問題依然存在。 科學無法證明或否定「事實背後是否有主宰力量」(Mind 或 Power),因為若有,它不會以可觀察事實的形式出現。 真正科學家通常不越界做此類宣稱;越界者多為記者或科普作家。 人類作為唯一的「內線消息」來源 宇宙中唯一我們不僅能外在觀察、而且能「內在體驗」的東西,就是「人」(包括自己)。 我們內在發現:道德律不是我們發明的、無法擺脫、知道必須遵守。 若只從外部觀察人類行為(如研究石頭或蔬菜),永遠找不到道德律的證據,因為道德律關乎「應該做什麼」,而非「實際做了什麼」。 道德律作為「事實背後力量」的唯一可能線索 要判斷宇宙是純偶然(無原因)還是背後有力量(Mind),只能在「事實以外的東西」中尋找證據。 這種力量若存在,不會成為宇宙內的一個可觀察事實(如牆壁、樓梯),而可能以「內在影響」或「命令」形式顯現。 這正是我們在自己內心發現的:有某種東西催促我們行善、做錯時感到羞愧不安。 類比郵差與信件:我們只能打開「寄給自己」的包裹(自己的內心),從中推論其他包裹的性質;同理,從人類內心的道德律,推論宇宙背後有「送信者」或「指引者」。 初步推論與界定 這力量更像「思想意志」(Mind),而非物質(因為物質難以發出指令)。 它不一定是「人」或特定形象,只是「某種東西」在指引宇宙,並以道德律形式在我們心中顯現。 這還不是基督教的上帝,只是初步結論;後續章節再深入探討。 幾個討論問題(適合小組、課堂或個人反思) Lewis 認為「人性自然律」與「自然律」(如地心引力)在本質上有何關鍵差異?為什麼這差異讓道德律成為指向宇宙意義的「線索」,而其他自然現象不行? 你同意 Lewis 的說法嗎?即科學只能描述「如何」(how),無法回答「為什麼」(why)宇宙存在或有無意義?如果科學未來更進步,這些問題是否仍會超出科學範疇? Lewis 用「郵差與信件」的比喻來說明為何只能從「自己內心」找到證據。你覺得這個比喻是否恰當?在現實中,我們能否從他人行為或文化中「間接」驗證道德律的存在? 唯物質主義觀點強調一切是「極低機率」的偶然結果,而宗教觀點認為背後有「有意識的意志」。你目前傾向哪一種?Lewis 的道德律論證是否足以動搖唯物主義立場? Lewis 說這力量「更像思想意志,而不是物質」。你如何想像這種「非物質力量」?它與我們日常經驗中的「良心」「愧疚感」有何關係?這是否已接近「上帝」的概念,還是還差很遠? 如果道德律真是「宇宙背後力量」的顯現,為什麼它允許人類違背(不像地心引力那樣強制)?這是否削弱了它的「真實性」,或反而證明人類有自由意志?

    44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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