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主教理Good Morning】 — 夏志誠主教3分鐘默想

10月29日【《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79條:「甚麼是為舉行感恩祭的基本和必要物品?」】夏主教理Good Morning🍋3分鐘默想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79條,問題是:「甚麼是為舉行感恩祭的基本和必要物品?」

意即不能沒有這些物品,這裡指的是物品,不是人。



若是沒有主禮,沒有神父或主教怎麼主持聖體聖事,那又是另一回事。這題目是指「物品」,那麼什麼物品呢?相信大家都知道,就是「麥麵餅和葡萄酒。」



我以前也曾提及,不知道是多久以前(按:重溫9月9日,第236條),有人會問:「本地化0禮儀中,我們中國人可不可以用飯或茶來代替?」答案是不行,教會明確規定一定要用麥麵餅和葡萄酒。



為什麼?當然在教恩歷史中有其重要意義,歷史如此發生了。《舊約》中一個最重要的時刻,記載於《創世紀》第14章(18-20節):當亞巴郎打仗勝利後,附近有位司祭君王名叫默基瑟德,他取了餅和酒來祝福亞巴郎,亞巴郎也向他獻上自己十分之一的戰利品。



因此,餅與酒有了救恩、祭獻的意義。後來到了出埃及,當以色列人準備無酵餅,這是另一個象徵意義。逾越節晚餐上,世代紀念出埃及的事件,也喝葡萄酒。而最重要的行動就是最後晚餐,主耶穌並沒有選擇用飯或茶,而是真實用了麥麵餅和葡萄酒,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並且真的拿起餅擘開,分給門徒,將酒遞給他們。



這些事實發生了,當主禮在彌撒聖祭中重述耶穌的說話時,我們參與其中並聆聽,於是連結起耶穌的身體和血。以飯和茶就沒有這種意義的連結,完全不一樣,所以是不可以因本地化而用其他代替品。



因此,麥麵餅和葡萄酒就是舉行彌撒的基本和必要物品,我們要堅持並肯定這一點。



保祿有一教導,我想請大家背誦這句聖經金句,他說:「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格林多前書》11章29節。這提醒我們,不要以為這樣不明不白地領受聖體無傷大雅,反而是犯了罪。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79條:甚麼是為舉行感恩祭的基本和必要物品?//麥麵餅和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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