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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為罰單不簽不收就沒事 新北交通裁決處:違規事實照樣開罰 #罰單 #申訴 #交通違規 #新北市交通裁決處 #艾瑞克IN新聞


許多民眾都有交通罰單申訴的經驗,網路節目《艾瑞克IN新聞》邀請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課課長劉彥廷,他接受主持人花俏妹和陳志仁訪問時說,讓他們苦笑不得。另外對許多民眾常常使用的「撇步」像是拒簽罰單、「牽車偷吃步」等等,他也在節目一一告訴大家這些「招」到底有沒有用。

劉彥廷笑說,有駕駛以為「不簽名、不收罰單就不算成立」,但事實上警察只要完成告知權利程序(例如五天內可繳款、可到裁決處申訴等),罰單依然生效。他提醒大家,拒簽不代表沒事,別以為這樣就可以規避罰單。
交通申訴榜前三名:方向燈、闖紅燈、不禮讓行人
去年「行人地獄」議題發酵後,交通部修法加重「不禮讓行人」罰則,也使這項違規暴增;另外針對最常遇到申訴的三種樣態,劉彥廷指出,前三大申訴案件分別是:沒打方向燈,闖紅燈,以及不禮讓行人;經常有許多民眾被開罰單的超速,反而不在榜上,他說,這是因為超速都是機器拍下的就是事實,比較沒什麼好辯的。

劉彥廷也分享,駕駛人的申訴理由真的是五花八門,常見的有:「照片那個人不是我」,還有闖紅燈者堅持「那是橘燈不是紅燈」,即使調出影片,大家一起看畫面,民眾還是咬定自己沒錯,他笑說:「這時候我們都會很想建議對方去驗色盲。」另外還有看過民眾經常來申訴,每次申訴的理由都跟「靈異」有關係,不是「被下降頭」就是「被附身」,讓他們真的苦笑不得。

針對一些民眾,是因為紅燈時牽著機車偷渡過路口被開罰單來申訴,認為自己當時應該是行人,不該被開罰單,劉彥廷特別澄清:「法院已判定牽車仍屬駕駛行為,等同闖紅燈。」他說除非是機車真的壞掉、完全不能發動,才不算違規。

此外,針對一些錯誤的概念,劉彥廷也特別做說明,像是外界以為檢舉人能領獎金?他表示「完全沒有,一毛都沒有!」還有很多民眾認為紅線停車「只是買瓶水為何被開單?」他說,紅線24小時禁止停車,就算停一秒都算違規,提醒民眾勿存僥倖,不然「你那瓶水可能變成全台最貴的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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