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主教理Good Morning】 — 夏志誠主教3分鐘默想

12月10日【《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09條:「聽告解者有責任保守秘密嗎?」】夏主教理Good Morning🍋3分鐘默想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309條,問題是:「聽告解者(主教、神父)有責任保守秘密嗎?」

答案很明顯,是有的。為什麼呢?因為神父或主教聽告解,身份不是他們自己的,而是代表教會,代表天主與人之間的那位中介。



告解其實是向天主懺悔,懺悔者以最大的真誠,完全敞開心扉,將內心的種種 訴說出來。因此,聽告解的神父與主教不能將告解者的身份、姓名或內容,透露給任何人。



其實,即使是一些專業人士,如醫生、律師,也不能隨意向他人透露當事人的秘密,有保密的專業操守。更何況是神父呢?有些國家甚至用法律保障神父保守告解秘密的責任。



即使在沒有這些法律保障的國家,神父也絕不會透露告解的秘密,否則將受到教會嚴厲的懲罰。



歷史上,第一位因為堅守告解秘密而殉道的聖人,是來自捷克的聖若望臬玻穆(Sv. Jan Nepomucký St. John)。他當時是皇后的告解神師,皇后與皇帝不和,皇帝想知道皇后心裡的秘密與罪行,便向神父詢問,但神父堅守秘密不透露,結果被皇帝投入河中淹死。



說到這裡,可能有人會問:究竟有沒有例外?



原來真的有例外。如果在告解中提及有人面臨被謀殺的生命危險,神父可向警方報告「某人有生命危險,需要保護」,但絕不能透露消息來源:是誰告訴他的、或者告解的內容。神父只能保護那個人免受的生命傷害。



今天想邀請大家背誦的聖經金句,是耶穌治好一個癱子後,面對人們質疑祂如何有權赦罪,耶穌說:「人子在地上有權柄赦罪」 —《馬爾谷福音》第2章10節。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09條:聽告解者有責任保守秘密嗎?//鑑於這職務的崇高和敏感,以及對人應有的尊重,所有聽告解者,必須絕無例外地保守聖事的封印,即對告解中獲悉的罪過絕對保守秘密,否則將受到極嚴厲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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