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非自願性離職(公司裁員、解僱、資遣、公司倒閉等)」時,勞工可以領取的福利與注意事項,幫你或聽眾更清楚怎麼「領好領滿」:
🔹 什麼是非自願性離職?
指的是勞工「不是自己辭職」,而是因為公司資遣、裁員、歇業、雇主違法而離職。這類情況下,勞工享有更多的保障。
🔹 可以領的福利
1. 資遣費
- 適用《勞基法》第11條、第12條。
- 計算方式:
- 2005/7/1 以前的工資年資 → 舊制退休金計算。
- 2005/7/1 以後的工資年資 → 新制退休金:每滿一年發給 0.5 個月平均工資,未滿半年算半個月。
- 雇主必須在「終止契約當日」給付。
2. 失業給付(失業補助)
- 勞工被非自願解僱,並且有工作意願、能力,即可向勞保局申請。
- 條件:
- 最近 3 年內投保滿 1 年以上。
- 非自願離職。
- 登記為求職者。
- 金額:
- 平均月投保薪資 60%。
- 最多領 6 個月。
- 若 45 歲以上、或具身障資格,可延長至 9 個月。
3. 就業促進津貼
(鼓勵再就業)
- 失業期間參加職訓,可領 職訓生活津貼(按失業給付標準計算)。
- 提早再就業 → 可申請 再就業獎助金。
4. 勞工保險相關
- 勞保老年年金:若符合年齡與年資條件,仍可領。
- 勞保傷病、失能、遺屬給付:不因離職消失,只要符合資格即可請領。
5. 其他補助
- 職災補助:若離職前因工作受傷,雇主仍要負責。
- 中高齡就業津貼:45 歲以上再就業有額外補助。
- 中低收入戶:若失業影響家庭經濟,可申請社會救助。
🔹 領好領滿的小技巧
- 記得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 這是申請失業給付最重要的文件。
- 第一時間去就業服務站登記
- → 失業給付的起算點,以你登記當天算起。
- 確認公司是否依法給資遣費
- → 有爭議時可向勞工局申訴。
- 45 歲以上、中高齡者
- → 可申請延長給付或再就業津貼,千萬別錯過。
- 積極參加職訓
- → 不僅補助生活費,也能增加再就業機會。
👉 總結:
台灣非自願性離職後,勞工可申請的資源相當多,關鍵在於 文件準備(非自願離職證明)、及時登記(失業登記)、善用補助(職訓、再就業津貼)。懂得運用,真的可以「領好領滿」,減輕失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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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تاريخ النشر٢٥ سبتمبر ٢٠٢٥ في ٣:٢٥ م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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